
# 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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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地重大危險源有哪些
王學瑞律師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建筑工地重大危險源有哪些
內容:綜上所述,建筑工地的重大危險源非常多樣化,明確識別和有效預防這些危險源對于確保工人和公眾的安全至關重要,3. 電擊和觸電:建筑工地上存在大量的電線和電氣設備,如果不正確使用或維護,可能會導致電擊和觸電事故,建筑工地重大危險源揭秘:安全無小事,嚴防事故風險建筑工地是一個充滿危險的環境,每年都有大量的事故發生,7. 噪聲和振動:建筑工地上產生的噪音和振動可能會超過工人允許的安全標準,對工人的聽力和健康造成損害,2. 坍塌和傾斜:建筑工地的地基和結構可能會因為各種原因導致坍塌和傾斜,給工人和附近的建筑物帶來巨大威脅,了解和預防工地的重大危險源對于保障工人和公眾的安全至關重要。
王學瑞律師
2023.10.02896人收看 -
吳夢云律師
主任律師
擅長:合同糾紛、債權債務、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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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銷權中會給債權人造成怎樣的損害,撤銷權是債權還是物權
陳宗瓊律師
撤銷權中會給債權人造成怎樣的損害,撤銷權是債權還是物權
內容:法律主觀:債權人撤銷權 ,是指 債權人 對于 債務人 所實施的危害債權的行為,可請求法院予以撤銷的權利,債權人所具有的撤銷權,指的是債權人對于債務人所實施的危害其債權的行為,可請求法院予以撤銷的權利,債權人撤銷權,是指債權人對于債務人所實施的危害債權的行為,可請求法院予以撤銷的權利,5、債權人撤銷權法律規定有哪些 《合同法》第七十四條規定:“因債務人放棄其到期債權或者無償轉讓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
陳宗瓊律師
2023.12.12505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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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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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具體是什么事情請詳細描述,詳細可以加微信溝通13811917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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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公司車出重大交通事故責任怎樣分
孔孟廷律師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開公司車出重大交通事故責任怎樣分
內容: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工作人員追償。勞務派遣期間被派遣的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接受勞務派遣的用工單位承擔侵權責任勞務派遣單位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責任。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那么開公司車出重大交通事故責任怎樣分。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孔孟廷律師
2022.01.29250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師
主任律師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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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因管理造成財產損害
姚平律師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無因管理造成財產損害
內容:無因管理造成財產損害管理人未盡到適當管理義務而致被管理人損害的,需負賠償責任;但是,在緊急情況下管理人非故意、重大過失致損,不負賠償責任。無因管理概念無因管理,是指沒有法定或者約定義務,為避免造成損失,主動管理他人事務或為他人提供服務的法律事實。無因管理之債發生后,管理人享有請求本人償還因管理事務而支出的必要費用的債權,本人負有償還該項費用的債務。無因管理是一種法律事實,為債的發生根據之一。無因管理之債的產生是基于法律規定,而非當事人意思。無因管理有三個法律特征:1.無因管理是管理他人事務的行為。那么無因管理造成財產損害。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姚平律師
2022.02.061027人收看 -
李孟陽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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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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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合法情形有哪些
張嘉娛律師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合法情形有哪些
內容:一、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合法情形有哪些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那么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合法情形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張嘉娛律師
2022.01.111053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師
主任律師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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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辭退員工工資是否當天結清,被公司辭退有哪些賠償
趙金保律師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公司辭退員工工資是否當天結清,被公司辭退有哪些賠償
內容:【法律依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規定,勞動關系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被公司辭退工資需要立刻結清,拖欠工資可以到當地的勞動部門進行舉報或者到法院起訴,(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趙金保律師
2023.01.1349人收看 -
段建國律師
主任律師
擅長:債權債務、刑事辯護、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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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違法,建議訴訟處理或者向政府的上一級部門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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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涉案法律法規
林艷英律師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涉案法律法規
內容:侵權責任法第三十四條用人單位的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第四十九條因租賃、借用等情形機動車所有人與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時發生交通事故后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機動車使用人承擔賠償責任機動車所有人對損害的發生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九條雇員在從事雇傭活動中致人損害的雇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雇員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人損害的應當與雇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那么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涉案法律法規。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林艷英律師
2022.01.27181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師
主任律師
擅長:建設工程、房產糾紛、債權債務、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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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用人單位以外的第三人造成勞動者人身損害的,第三人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如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和誤工費等;若第三人不支付工傷醫療費用或者無法確定第三人的,由工傷保險基金先行支付。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四十二條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傷,第三人不支付工傷醫療費用或者無法確定第三人的,由工傷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工傷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權向第三人追償。《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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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車輛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司機應負多大責任
陳明月律師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公司車輛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司機應負多大責任
內容:公司車輛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司機應負多大責任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公司車輛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的如果是駕駛者違法造成的一般由保險公司承擔民事賠償責任超出限額的由公司和駕駛者共同承擔連帶責任構成犯罪的由司機承擔刑事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三十四條用人單位的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被侵權人或者其近親屬請求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優先賠償精神損害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那么公司車輛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司機應負多大責任。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陳明月律師
2022.01.28481人收看 -
劉曉紅律師
主任律師
擅長:交通事故、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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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條對損害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罪進行了規定:經營者不得捏造、散布虛偽事實,損害他人的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給他人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構成損害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罪。本案中,張某為了達到在當地食品銷售市場上打敗行業對手、降低其市場競爭力的目的,利用防疫站對稼裕食品廠感染性腹瀉進行調查一事,在明知調查報告已經作出疫情與產品質量無關的結論后,歪曲、篡改報告對疫情原因的認定,捏造已有10萬人被感染的虛假事實,屬于捏造事實,引起公眾對疫情真實原因的錯誤認識;其通過郵寄的方式大量散發寫有虛假事實的調查報告,應當認定為“捏造并散布虛偽事實”。此舉直接導致稼裕食品廠產品滯銷,產生巨額經濟損失。故張某的行為已構成損害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罪,依法應予懲處。當代檢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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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三種情況
張蕓律師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三種情況
內容: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有三種情況:即時解除《勞動合同法》第39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勞動合同法》第43條規定,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事先將理由通知工會。那么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三種情況。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張蕓律師
2022.01.12888人收看 -
黃東潔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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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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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損害賠償權是否能繼承,精神損害賠償是侵權責任嗎
李楠楠律師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精神損害賠償權是否能繼承,精神損害賠償是侵權責任嗎
內容:5、法律主觀:精神損害賠償適用的主要法律依據民法典第1183條規定,侵害他人人身權益,造成他人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人可以請求 精神損害賠償,民法典規定侵權責任是否有精神損害賠償1、根據中國民法典的相關規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行為應當賠償精神損失費,,《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條侵害自然人人身權益造成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精神損害賠償,3、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義的特定物造成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精神損害賠償。
李楠楠律師
2023.11.301041人收看 -
馮清琴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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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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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發生重大事故怎么賠償
馮清琴律師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施工發生重大事故怎么賠償
內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條依法應當參加工傷保險統籌的用人單位的勞動者因工傷事故遭受人身損害勞動者或者其近親屬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用人單位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的告知其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處理。因用人單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權造成勞動者人身損害賠償權利人請求第三人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其中事故造成的急性工業中毒的人數也屬于重傷的范圍。那么施工發生重大事故怎么賠償。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馮清琴律師
2022.01.29961人收看 -
郭銘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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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交通事故、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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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辭退職工,哪些情形下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
段建國律師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用人單位辭退職工,哪些情形下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
內容:在這種情況下,用人單位如果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金。根據《勞動合同法》第39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六種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那么用人單位辭退職工,哪些情形下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段建國律師
2022.01.11408人收看 -
張蕓律師
主任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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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造成孕婦流產是否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
楊一凡律師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交通事故造成孕婦流產是否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
內容:事故發生后,原告磨某因交通事故而流產,致其精神造成重大損害,對其心靈的創傷是長久而難以愈合的,因此原告訴至法院時要求被告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原告以流產給其造成了重大的精神痛苦為由,訴請精神損害撫慰金22715元,被告保險公司辯稱只有構成傷殘才產生精神撫慰金,因原告無證據證明造成傷殘,故不同意賠償。本案中,原告磨某因交通事故而流產,使其作為準母親所享有的保護胎兒正常發育和出生的權利受到侵害,致其精神造成重大損害,對其心靈的創傷是長久而難以愈合的,因此原告的精神損害撫慰金請求可獲支持,結合本地的實際情況,判決被告保險公司賠償原告1萬元精神損害撫慰金為宜。那么交通事故造成孕婦流產是否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楊一凡律師
2022.01.1791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師
主任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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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公司車出重大通事故責任怎樣分
邢穎律師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開公司車出重大通事故責任怎樣分
內容:開公司車出重大通事故責任怎樣分如果員工在上班時間履職出現非己方責任的事故后公司有責任承擔全部其它責任如果員工有過錯的行為導致交通事故則是員工本人與公司共同承擔責任。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工作人員追償。勞務派遣期間被派遣的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接受勞務派遣的用工單位承擔侵權責任勞務派遣單位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責任。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那么開公司車出重大通事故責任怎樣分。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邢穎律師
2022.02.10459人收看 -
陳明月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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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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曠工多少天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有什么影響
郭銘芝律師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曠工多少天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有什么影響
內容:從以上兩個案例可以看出,當勞動者出現連續曠工的情況時,用人單位可以根據規章制度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解除與勞動者的勞動合同,3)當勞動者出現連續曠工的情況時,用人單位可以根據規章制度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解除與勞動者的勞動合同,該公司根據規章制度以小李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為由,解除了與小李的勞動合同,三、總結通過以上法律法規的分析和實際案例的探討,我們可以得出以下結論:1)勞動者提前一個月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是合法途徑,否則將面臨違反勞動法的后果。
郭銘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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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珊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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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男子偷偷炒股虧71萬!法院:屬于重大過錯,應賠償妻子!原告曹某與被告范某結婚后共同購買了一套房屋,后經雙方協商將房屋出售。但范某未經曹某同意將大部分房款用于炒股,結果虧損了70余萬元。曹某得知后將范某訴至法院,請求分割售房款。 一、二審法院均認為,范某的行為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重大過錯,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故支持了曹某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萬元。 據中國裁判文書網官網披露的判決書顯示,曹某與范某于2004年2月10日登記結婚,2006年8月生育一女。婚后二人購得房屋,房屋登記在范某名下。 2020年12月20日,范某與劉某簽訂《北京市存量房屋買賣合同》,將涉案房屋以228萬元價格出售。 房款支付細節如下: 房屋首付款為46萬元,其中劉某于2021年1月6日向范某名下銀行賬戶轉賬41萬元,其余5萬元轉至曹某賬戶; 2021年3月12日,劉某向范某銀行賬戶轉入31萬元; 2021年3月23日,劉某再向該賬戶轉入房款90萬元; 2021年4月8日,劉某又向該賬戶轉入房款60萬元; 2021年5月15日交房后,劉某向范某名下賬戶轉款1萬元。 拿到這筆錢后,范某聲稱給曹某房款共計33.29萬元,其余用于償還銀行貸款、債務,炒股,支付女兒生活費及日常消費支出等,現房款已無剩余。其中,雙方將首付款44.7萬元用于償還銀行貸款本息,剩余首付款1.29萬元在曹某賬戶內。而房款150萬元,范某則未經曹某同意,于2021年3月24日向股票資金賬號轉賬89萬元,而后再次轉賬55萬元。 但是,經過他一番操作后,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5月31日,范某從股票資金賬號轉出73萬元,共計虧損71.12萬元。范某稱剩余房款另用于償還信用卡41.17萬元,償還多名親屬共計30萬元,范某還稱借款用于償還銀行貸款及債務、炒股及家庭生活。 為證明房款和債務分配約定以及范某揮霍、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等主張,曹某向法院提交的2020年7月6日《房產分配協議》約定:女方占房產三分之二,男方占房產三分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范某與曹某的微信聊天記錄顯示:范某長期不顧曹某反對炒股,且炒股未經過曹某同意。范某則辯稱炒股為正常投資,系為改善家庭生活條件,并非揮霍夫妻共同財產。 案件經法院審理,一審、二審法院認為,范某與曹某經協商一致后出售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故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符合法律規定,法院予以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符合法律規定,法院予以支持。于是,判決范某給付曹某88.9萬元。 北京高院經審理后認為,雙方經協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在處分房款時亦應當友好協商。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 一、二審法院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實和法律依據。一、二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 北京高院在裁判原文是: 本院經審查認為:夫妻雙方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分權,但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在處分重大夫妻共同財產時應當與另一方協商一致。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分割共同財產。 本案中,范某與曹某經協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在處分房款時亦應當友好協商。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 一、二審法院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實和法律依據。綜上,一、二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審判程序亦無不當。范某的再審申請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七條規定的情形。 案號:(2023)京民申1855號 裁判時間:2023年6月13日婚內財產協議 614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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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可以要求精神賠償嗎?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一)重婚;(二)與他人同居;(三)實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五)有其他重大過錯。損害賠償分為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其中,精神損害賠償一般根據侵權人的過錯程度、侵權行為的具體情節、侵權行為的后果等酌定賠償金額。北京市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團隊為您提供專業的法律咨詢服務。
林艷英 253評論 -
離婚可以要求精神賠償嗎?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一)重婚;(二)與他人同居;(三)實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五)有其他重大過錯。損害賠償分為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其中,精神損害賠償一般根據侵權人的過錯程度、侵權行為的具體情節、侵權行為的后果等酌定賠償金額。如果你有離婚問題,可以咨詢我,為你提供專業的咨詢法律服務。姚平 224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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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23日,在北京市昌平區某小區院內,50多歲的趙女士和兒子、兒媳、孫子一家人晚飯后悠閑散步。 趙女士在踩到一個看起來外觀完好的井蓋時,不料井蓋竟然發生了180度翻轉,致使趙女士墜入7米深的污水井中。 趙女士家人立即向消防隊求助,將趙女士從深井中解救出來并送往醫院搶救。經診斷,墜落深井造成趙女士胸椎骨折、腰椎骨折、脛骨平臺骨折、踝關節骨折等全身多處損傷。 出院之后,趙女士及家屬多次找物業公司溝通賠償款的事情,但是物業公司認為“趙女士要的賠償款過高,而且物業公司已經墊付了醫療費28萬元”,不同意對趙女士進行合理賠償。 委托專業人員才能安心休養 趙女士的家人對于物業公司拒絕賠償的態度非常氣憤,但是也無計可施。一家人為了賠償的事情急得焦頭爛額,導致趙女士無法安心養傷,子女也無法安心工作。 經過一家人商量后,一致決定委托律師來辦理,這樣既能更快速地要回賠償款,傷者及家人也能節約時間,各自安好。 經過充分的咨詢溝通,在2022年9月2日,趙女士正式委托北京市元甲律所幫助自己拿到應得的賠償。 元甲律所專案組研究案情,積極指導趙女士準備錄音、現場照片、醫療費用票據等各類證據材料,將物業公司訴至法院主張合理賠償。 03物業公司擔責 獲得滿意賠償 為了避免物業公司對趙女士傷殘情況不認可,元甲律師為趙女士申請了訴中傷殘鑒定和三期鑒定。 經鑒定趙女士的傷情構成一處九級傷殘,一處十級傷殘,傷殘賠償指數25%;建議誤工期為210日、護理期為120日、營養期為120日。 庭審過程中,物業公司為了逃避自身責任,辯稱“趙女士作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應當對損害后果承擔部分責任”。 因此,本案最大的爭議焦點為責任的承擔問題。 針對責任問題,元甲律師專業解析,并具體分析事故發生過程: 事故發生時,雖然未天黑,但涉案井蓋位于小區居民日常通行的道路上,外觀完好,看不出任何異樣,也沒有放置任何的警示標識,任何人經過井蓋都無法知悉井蓋損害的情況,無法對此作出判斷并采取措施,故趙女士作為小區居民不應當承擔責任。 而物業公司作為小區的管理者,未進行安全排查,在明知井蓋位于主干道常年被貨車碾壓損壞的情況下不作為,導致趙女士受到如此嚴重的傷害,理當承擔全部責任。 法官十分認可元甲律師的庭審意見,一審法院判決物業公司承擔全部責任,趙女士不承擔責任,由物業公司除已墊付的醫療費28萬元,另外賠償趙女士52萬余元。 趙女士以及家人對賠償金額表示非常滿意!歷經一年的時間,元甲專案組溫暖陪伴當事人及家人度過了每一個艱難的時刻,常常幫助、總是安慰,終于圓滿解決了他們的難題! 律師點評 只有委托專業律師,對案件進行專業的分析,才能制定對當事人最有利的策略,最大限度為當事人爭取利益。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714評論 -
代駕司機駕車撞人,誰來擔責? 2020年11月的一天晚上,馬某赴宴飲酒后欲回家,因是開車來的,其便登陸某科技公司運營的出行小程序中的“代駕”板塊發出訂單,過了不久由某人力公司管理的代駕員趙某接單并趕來,按照訂單路線送馬某回家。 不料,車輛剛行駛到通州區某路段時,正遇胡某和朋友共三人橫過道路,趙某剎車不及將胡某和朋友撞倒,造成車輛損壞,胡某等三人均受傷。 事故經交管部門認定,趙某為全部責任,胡某等三人均為無責任。胡某傷情經過鑒定為輕度智能障礙,日常生活有關的活動能力極重度受限符合七級傷殘;右上肢肌力IV級符合八級傷殘;開顱術后符合十級傷殘(綜合賠償指數50%)。 事發后胡某找到車輛使用人馬某、代駕員趙某、出行小程序的運營方某科技公司、代駕平臺的服務提供方亦即趙某的雇傭單位某人力公司、車輛三者險的保險公司協商賠償問題,但未達成一致意見,后胡某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某科技公司、某人力公司、趙某、馬某、某保險公司共同賠償各項損失1187976.1元。 庭審中,某科技公司辯稱自己僅是代駕交易平臺的經營者,為用戶和服務方提供信息服務,勞務公司為代駕服務提供方,根據相關規定對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經營者和第三方交易平臺經營者作出了明確的區分和規定。因此,某人力公司是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經營者,答辯人僅為第三方交易平臺經營者,并非適格被告,亦非侵權人,不承擔責任。 某保險公司辯稱愿意在保險限額內賠償,但是本次事故傷者較多,共用保險限額。某人力公司辯稱先由保險公司理賠,司機趙某系職務行為,針對超出保險范圍外,應由司機趙某承擔的賠償責任答辯人愿意承擔。趙某、馬某表示由法院依法處理。 法院審理 本案審理過程中,雙方對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強制險和商業三者險限額內賠償金額并無異議,但是對于誰是超出保險理賠限額之外的賠償責任主體、作為第三方交易平臺的經營者某科技公司是否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存在爭議。 本案中某人力公司一方面作為平臺內代駕服務的提供方應當承擔服務提供者的民事責任,另一方面作為代駕司機趙某的雇傭單位,亦應當承擔雇主責任。而關于某科技公司的責任認定,其作為某出行交易平臺中為用戶和服務方提供代駕信息服務的主體,主要起到交易撮合、信息發布等服務,具有對平臺內經營者資質進行審核的義務,在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提供的代駕服務不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要求的情況下需要與某人力公司承擔連帶責任。 但是在本案中,代駕司機趙某所持駕駛證合法有效,且未有法律強制性規定的不宜駕駛情況,代駕司機于事故發生之前亦處于平穩駕駛環境,故無證據證明某科技公司未盡到審核義務,某科技公司也無法預知事故的發生,故某科技公司在本案中不承擔法律責任。 綜上,原告因本次事故造成的合理損失,應由趙某的用人單位也即平臺內代駕服務提供方被告某人力公司賠償。故某人力公司及肇事車輛保險公司應當對原告的合理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最終,通州法院判決原告保險限額之外的合理損失費用由某人力公司承擔,駁回原告的其他訴訟請求。判決做出后,原被告雙方均未提起上訴。本案現已生效。
元甲交通律師 245評論 -
車輛被撞,法院支持折舊費嗎? 2023年3月,吳某駕駛一輕型欄板貨車因操作不當碰撞到由張某駕駛的一輕型箱式貨車,造成兩車不同程度受損的道路交通事故。 經當地交通警察大隊認定,吳某承擔此次事故的全部責任。張某在其車輛維修完成后提起訴訟,以其車輛受損導致嚴重貶值,且今后在使用車輛過程中的保養和修車將產生重大損失等為由,要求賠償其折舊費30000元等費用。 裁判結果 一審法院認為: 因車輛折舊費非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財產損失賠償范圍,對該訴訟請求一審法院不予支持。 二審法院認為: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五條:“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財產損失,當事人請求侵權人賠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一)維修被損壞車輛所支出的費用、車輛所載物品的損失、車輛施救費用; (二)因車輛滅失或者無法修復,為購買交通事故發生時與被損壞車輛價值相當的車輛重置費用; (三)依法從事貨物運輸、旅客運輸等經營性活動的車輛,因無法從事相應經營活動所產生的合理停運損失; (四)非經營性車輛因無法繼續使用,所產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費用。”之規定,本案中,張某訴請的車輛折舊費不屬于法律規定的交通事故財產損失賠償范圍,且該車輛使用多年,張某亦未提交證據證實其主張的折舊費30000元系如何計算認定的。因該項請求無事實和法律依據,二審法院不予支持。 法官說法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相關規定,車輛折舊費(即貶值損失)不屬于交通事故財產損失賠償范圍;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網“關于交通事故車輛貶值損失賠償問題的建議”的答復,最高人民法院認為: (1)雖然理論上不少觀點認為貶值損失具有可賠償性,但仍存有較多爭議,比如因維修導致零部件以舊換新是否存在溢價,從而產生損益相抵的問題等; (2)貶值損失的可賠償性要兼顧一國的道路交通實際狀況。在事故率比較高、人們道路交通安全意識尚需提高的我國,賠償貶值損失會加重道路交通參與人的負擔,不利于社會經濟發展; (3)我國目前鑒定市場尚不規范,鑒定機構在逐利目的驅動下,對貶值損失的確定具有較大的任意性。由于貶值損失數額確定的不科學,導致可能出現案件實質上的不公正,加重侵權人的負擔; (4)客觀上講,貶值損失幾乎在每輛發生事故的機動車上都會存在,規定貶值損失可能導致本不會成訴的交通事故案件大量涌入法院,不利于減少糾紛。 因此,在司法實踐中人民法院對車輛折舊費的認定持謹慎態度,原則上不予支持,僅在少數特殊、極端情形下,可以考慮予以適當賠償,但必須慎重考量,嚴格把握,以實現真正意義上的公平公正。
元甲交通律師 695評論 -
交通事故車上人員受傷的賠償責任: 1、車輛駕駛員責任:如果交通事故是由車輛駕駛員的過錯或違法行為導致,駕駛員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2、車輛所有人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的規定,車輛所有人對交通事故造成的損害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除非能夠證明交通事故發生時車輛處于被盜、被搶、被騙等情況下。 3、第三者責任:如果交通事故是由第三者的過錯或違法行為導致,第三者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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