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未在規定的時間到銀行交違章罰款有哪些法律后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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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欠錢不還被起訴擔保人什么后果
張蕓律師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銀行欠錢不還被起訴擔保人什么后果
內容:雙方對擔保責任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為連帶保證責任。法律依據: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條設立擔保物權,應當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訂立擔保合同。擔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質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擔保功能的合同。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的,擔保合同無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后,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那么銀行欠錢不還被起訴擔保人什么后果。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張蕓律師
2022.04.263804人收看 -
吳夢云律師
主任律師
擅長:合同糾紛、債權債務、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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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關于股權質押時間限制有規定嗎?
王學瑞律師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法律關于股權質押時間限制有規定嗎?
內容:意定物權與法定物權的一個重要區別在于,除了法律有強制性規定以外,當事人可以對物權的有關內容作出約定。法律應允許有限責任公司股權質押時,當事人按意思自治原則設定質押期限。那么法律關于股權質押時間限制有規定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王學瑞律師
2022.02.10691人收看 -
趙金保律師
主任律師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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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貸款逾期怎么辦,后果是什么?
馮清琴律師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銀行貸款逾期怎么辦,后果是什么?
內容:首先,一般情況中,銀行會在短期貸款到期前1個星期、中長期貸款到期前1個月,向你發送還本付息通知單。借款人逾期不還銀行貸款,不僅自己要承擔相應的法律后果,相應的擔保人也需要承擔法律責任。銀行和一些貸款機構對于逾期并沒有我們想象中那樣嚴格,不是逾期了就立馬上征信了。容時是指銀行對逾期情況有一個時間上的容忍,也就是會給借款人提供一定的寬限期。貸款逾期了,需要及時清償欠款,越早意識到之后帶來的影響越小。綜上所述,無論是在銀行貸款還是其他貸款機構貸款,一旦有逾期的情況,一定要盡早向貸款機構咨詢或協商,爭取從輕處理。那么銀行貸款逾期怎么辦,后果是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馮清琴律師
2022.02.09620人收看 -
劉曉紅律師
主任律師
擅長:交通事故、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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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單位應當自勞動合同簽訂之后為勞動者繳納社保的,如果單位未繳納可以要求補繳所欠的社保。如果單位不補繳,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并主張相應的勞動報酬和經濟補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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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落不明的起算時間規定
段建國律師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下落不明的起算時間規定
內容:自然人宣告失蹤的程序和后果宣告失蹤是對一種不確定自然事實狀態的法律確認,旨在結束失蹤人財產關系的不確定狀態,保護失蹤人的利益,同時也保護利害關系人的利益,自然人下落不明的時間自其失去音訊之日起計算,當自然人下落不明滿2年時,利害關系人可以宣告自然人失蹤,2.對于宣告失蹤起算時間的確定首先是要離開最后居住地,【條文主旨】本條是關于宣告失蹤中下落不明的起算時間的規定,8.財產代管人因不履行職責、侵害代管人財產或喪失代管能力的,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請求法院變更財產代管人。
段建國律師
2023.07.06501人收看 -
黃東潔律師
主任律師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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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您好,公司這邊現在愿意承擔責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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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過訴訟時效時間會有什么后果?
李維律師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超過訴訟時效時間會有什么后果?
內容:根據此規定,如果民事經濟權益人的維權行為超過訴訟時效時間,民事經濟義務的承擔人,即民事經濟義務人,可以法律關于訴訟時效的規定,提出民事經濟權利人的維權行為已超過訴訟時效不受法律保護、義務人可以依法拒絕履行義務的抗辯主張進行抗辯。如果這樣的抗辯理由成立,超過訴訟時效時間實施民事經濟維權的當事人就會被人民法院裁判為敗訴。《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第一百九十二條第二款規定:“訴訟時效期間屆滿后,義務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為由抗辯;義務人已自愿履行的,不得請求返還”。那么超過訴訟時效時間會有什么后果?。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李維律師
2022.02.101011人收看 -
李維律師
主任律師
擅長:物業費糾紛、供暖費用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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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我網購了一件羽絨服,因為質量問題換了一次,第二次仍有同樣質量問題,前前后后將近等了一個月的時間,如果再換肯定還存在同樣的質量問題,我要求客服賠償一定價錢,但客服拒不賠償,這種是不是違反了相關法律規定答律師回復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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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貸款使用規定目的是什么
邢穎律師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銀行貸款使用規定目的是什么
內容:貸款的發放和使用應當符合國家的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的行政規章,應當遵循效益性、安全性和流動性的原則。第四十八條貸款人對實行股份制改造的借款人,應當要求其重新簽訂借款合同,明確原貸款債務的清償責任。為了企業的發展或者是自身的用途需要,一些人往往會選擇銀行貸款來促進目的的完成。進行貸款之后,需要按照規定的時間來完成貸款的償還以及行駛貸款的義務。那么銀行貸款使用規定目的是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邢穎律師
2022.02.10263人收看 -
張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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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長:房產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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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人民法院確認無效的收養行為,引起哪些法律后果
郭銘芝律師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被人民法院確認無效的收養行為,引起哪些法律后果
內容:被人民法院確認無效的收養行為,引起哪些法律后果對于無效的收養行為,當事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依法要求人民法院確認該收養行為無效。對于法院確認無效的收養行為,我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三條:“無效的收養行為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這一規定,與《民法典》關于無效民事行為的規定是一致的,《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條:“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民事法律行為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鑒于法院作出收養行為無效的確認和收養行為開始之間可能存在相當長的時間,而在此期間內,可能基于非法的收養關系而產生許多權利義務的變化。那么被人民法院確認無效的收養行為,引起哪些法律后果。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郭銘芝律師
2022.02.12146人收看 -
邢穎律師
主任律師
擅長:合同糾紛、建設工程、民間借貸、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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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卡息費、違約金法律如何規定的?
龍珊律師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銀行卡息費、違約金法律如何規定的?
內容:近年來在申領、使用銀行卡過程中因信用卡透支息費、違約金收取等行為引發的銀行卡糾紛持續增多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呈現增長趨勢成為社會廣泛關注的重要問題。發卡行請求持卡人按照信用卡合同的約定給付透支利息、復利、違約金等或者給付分期付款手續費、利息、違約金等持卡人以發卡行主張的總額過高為由請求予以適當減少的人民法院應當綜合考慮國家有關金融監管規定、未還款的數額及期限、當事人過錯程度、發卡行的實際損失等因素根據公平原則和誠信原則予以衡量并作出裁決。法律規定懲罰性賠償的,依照其規定。
龍珊律師
2022.03.03760人收看 -
張蕓律師
主任律師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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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視權法律上有無時間規定
李孟陽律師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探視權法律上有無時間規定
內容:探視時間在法律上并無規定,夫妻雙方協商確定即可。現行婚姻法對探望權的規定的現實意義。在法律上規定父母探視子女的權利,確屬必要。長期以來,在審判實踐中存在探望方面的糾紛,出現問題后,由于沒有明確的法律規定,法院在審理和執行上缺乏明文依據,致使許多這方面的糾紛處理得不及時、不到位,也容易導致矛盾激化。因此在法律上明確規定探望權,填補了這一法律空白,同時也有利于社會安定。雖然有些人認為這一規定過于原則,應當具體化以便于操作。那么探視權法律上有無時間規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李孟陽律師
2022.02.1196人收看 -
王熙律師
主任律師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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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訴訟時效以及超過訴訟時效有什么法律后果
黃東潔律師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什么是訴訟時效以及超過訴訟時效有什么法律后果
內容:但是在我國,欠款訴訟時效只有3年時間,過了訴訟時效的債權,可能會傷害到債權人的合法權益。當事人超過訴訟時效后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受理后,如另一方當事人提出訴訟時效抗辯且查明無中止,中斷,延長事由的,判決駁回其訴訟請求。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事案件適用訴訟時效制度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三條規定,當事人未主張訴訟時效抗辯,人民法院不應對訴訟時效問題進行釋明及主動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進行裁判。那么什么是訴訟時效以及超過訴訟時效有什么法律后果。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黃東潔律師
2022.02.091005人收看 -
段建國律師
主任律師
擅長:債權債務、刑事辯護、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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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拖欠銀行貸款不還會有什么后果?
王學瑞律師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長期拖欠銀行貸款不還會有什么后果?
內容:在申請貸款時,銀行會根據貸款者的個人資質及還款意愿來判斷是否給其放款。雖然銀行會審查貸款的還款能力,但是不可避免的還會有一部分人在成功獲取貸款后,會因為一些原因會導致無力還貸的現象。罰息是指借款人沒有在銀行的規定時間內還款造成逾期;未還款部分的逾期,銀行將以日為單位計算利息。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那么長期拖欠銀行貸款不還會有什么后果?。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王學瑞律師
2022.02.09253人收看 -
張嘉娛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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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長:建設工程、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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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疫情銀行貸款延期的規定是什么以及逾期的后果
翁玉素律師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這次疫情銀行貸款延期的規定是什么以及逾期的后果
內容:疫情期間關于銀行貸款延期的具體規定是對已經住院治療的確診病人,還有需要隔離觀察的自然人以及參與疫情防控的這些工作人員,在貸款逾期的情況下逾期記錄不往上報,而其他沒有經濟收入的自然人,需要延期償還貸款的話,要自己主動向放貸機構申請,對于這些問題下面催天下小編為大家解答。所以疫情當前每個人根據自己的情況處理好貸款延期以及貸款逾期的問題,而且還要對疫情的實時動態要掌握,匯法上線疫情督查小程序秒知道。那么這次疫情銀行貸款延期的規定是什么以及逾期的后果。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翁玉素律師
2022.02.09544人收看 -
李孟陽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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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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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冷靜期法律規定是多長時間
陳宗瓊律師
離婚冷靜期法律規定是多長時間
內容:所謂“離婚冷靜期”,就是指夫妻協議離婚時,給要求離婚的雙方當事人一段時間,強制當事人暫時擱置離婚糾紛,在法定期限內冷靜思考離婚問題,考慮清楚后再行決定是否離婚。離婚冷靜期如何“冷靜”根據我國法律規定,離婚分為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類型。對于有家暴情形的,被家暴的一方可向法院起訴離婚,而起訴離婚并不適用離婚冷靜期制度。因此,冷靜期的規定并不存在不利于保護遭受家暴當事人的問題。
陳宗瓊律師
2022.03.29426人收看 -
王學瑞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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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合同糾紛、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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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借款提供擔保的法律規定是什么
元甲交通律師律師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銀行借款提供擔保的法律規定是什么
內容:保證人的需要承擔的責任商業銀行的擔保規定對于商業銀行能否自愿做擔保人我國沒有做出禁止的規定,但是擔保法里有說明,只要法人有能力清償債務就可以做保證人,但是該法令附帶了一個要求,就是不能強制性要求他人做保證人,由此我們可以看出,只要有法人資格,有能力償還債務,出于自愿就可以做保證人。不過在顯示的生活中,我國的商業銀行只有總部具有法人資格,另外的分支是沒有資格的,但是分行和支行可以在總部授權的情況下提供擔保,但是擔保的范圍是在總部授權的范圍之內。那么銀行借款提供擔保的法律規定是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師律師
2022.02.10459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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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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撫養權法律規定哺乳期是多長時間
姚平律師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撫養權法律規定哺乳期是多長時間
內容:撫養權法律規定哺乳期是多長時間依據我國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女職工哺乳期的期限一般為一年,在哺乳期內用人單位不得延長勞動時間或者安排夜班勞動。根據我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的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那么撫養權法律規定哺乳期是多長時間。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姚平律師
2022.02.18649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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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男子偷偷炒股虧71萬!法院:屬于重大過錯,應賠償妻子!原告曹某與被告范某結婚后共同購買了一套房屋,后經雙方協商將房屋出售。但范某未經曹某同意將大部分房款用于炒股,結果虧損了70余萬元。曹某得知后將范某訴至法院,請求分割售房款。 一、二審法院均認為,范某的行為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重大過錯,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故支持了曹某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萬元。 據中國裁判文書網官網披露的判決書顯示,曹某與范某于2004年2月10日登記結婚,2006年8月生育一女。婚后二人購得房屋,房屋登記在范某名下。 2020年12月20日,范某與劉某簽訂《北京市存量房屋買賣合同》,將涉案房屋以228萬元價格出售。 房款支付細節如下: 房屋首付款為46萬元,其中劉某于2021年1月6日向范某名下銀行賬戶轉賬41萬元,其余5萬元轉至曹某賬戶; 2021年3月12日,劉某向范某銀行賬戶轉入31萬元; 2021年3月23日,劉某再向該賬戶轉入房款90萬元; 2021年4月8日,劉某又向該賬戶轉入房款60萬元; 2021年5月15日交房后,劉某向范某名下賬戶轉款1萬元。 拿到這筆錢后,范某聲稱給曹某房款共計33.29萬元,其余用于償還銀行貸款、債務,炒股,支付女兒生活費及日常消費支出等,現房款已無剩余。其中,雙方將首付款44.7萬元用于償還銀行貸款本息,剩余首付款1.29萬元在曹某賬戶內。而房款150萬元,范某則未經曹某同意,于2021年3月24日向股票資金賬號轉賬89萬元,而后再次轉賬55萬元。 但是,經過他一番操作后,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5月31日,范某從股票資金賬號轉出73萬元,共計虧損71.12萬元。范某稱剩余房款另用于償還信用卡41.17萬元,償還多名親屬共計30萬元,范某還稱借款用于償還銀行貸款及債務、炒股及家庭生活。 為證明房款和債務分配約定以及范某揮霍、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等主張,曹某向法院提交的2020年7月6日《房產分配協議》約定:女方占房產三分之二,男方占房產三分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范某與曹某的微信聊天記錄顯示:范某長期不顧曹某反對炒股,且炒股未經過曹某同意。范某則辯稱炒股為正常投資,系為改善家庭生活條件,并非揮霍夫妻共同財產。 案件經法院審理,一審、二審法院認為,范某與曹某經協商一致后出售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故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符合法律規定,法院予以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符合法律規定,法院予以支持。于是,判決范某給付曹某88.9萬元。 北京高院經審理后認為,雙方經協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在處分房款時亦應當友好協商。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 一、二審法院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實和法律依據。一、二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 北京高院在裁判原文是: 本院經審查認為:夫妻雙方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分權,但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在處分重大夫妻共同財產時應當與另一方協商一致。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分割共同財產。 本案中,范某與曹某經協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在處分房款時亦應當友好協商。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 一、二審法院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實和法律依據。綜上,一、二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審判程序亦無不當。范某的再審申請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七條規定的情形。 案號:(2023)京民申1855號 裁判時間:2023年6月13日婚內財產協議 605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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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約定利息超過法定限額,借款人可否主張返還?2021年2月9日,楊某因為做生意需要資金周轉,向楊某科借款30000元,約定月利率2%,楊某科當天通過微信向楊某支付了30000元借款,楊某收到借款后向楊某科出具了借條,并馬上向楊某科轉賬3000元作為利息。從2021年3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楊某通過微信轉賬方式,分15次共計轉給楊某科27000元。 2021年8月28日,楊某科在向楊某催討其他債務時,楊某的姑父劉某誤以為楊某科在催討27000元這筆債務,遂自作主張代楊某又向楊某科支付了27000元,楊某科當即將楊某出具的借條交給劉某,由劉某將借條銷毀。楊某認為,從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8月28日期間,楊某科收取利息共計27000元,其中多收取利息 24747元。楊某向楊某科多次討要多支付的利息,但楊某科拒不退還,楊某訴至法院。 法院審理后認為,該案爭議的焦點在于,楊某科是否收取了超過法律規定上限部分的利息,并且楊某科收取該部分利息是否有法律依據。 首先應當確定楊某向楊某科借款的本金金額。楊某向楊某科借款當天,即支付給楊某科3000元,按照一般交易習慣,利息應當在借款之次日開始計算,故該3000元應當認定是償還的楊某科的本金,楊某科實際支付給楊某的借款本金應當認定為27000元。 其次應當確定楊某、楊某科之間的利息計算標準。楊某、楊某科約定的月利率2%過高,應當按照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發布的2021年2月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3.85%的四倍,即為15.4%計算,楊某科所收取的楊某利息,超過部分不受法律保護,楊某科應當返還給楊某。 最后,應當計算出楊某應支付給楊某科的利息,結合楊某已經支付的本息,確定楊某科應當返還多收取的金額。27000元本金從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按照年利率15.4%計算的利息為1940元。2021年7月27日至2021年8月28日,該1940元的利息計算為25元。楊某姑父在2021年8月28日代替楊某向楊某科支付27000元,多支付25035元,該款應當由楊某科返還給楊某,但楊某起訴只要求楊某科返還24747元,法院予以支持。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72評論 -
每年收費2萬與張三“假結婚”,幫忙落戶北京!后突發意外去死,可獲得120萬賠償,張三帶著自己的兩個孩子出現要求分割賠償款及繼承遺產,法院未認可孩子是繼承人。 法律沒有假結婚一說,領了結婚證就是真夫妻,有權利按法律規定繼承遺產。 為了減損,我們查到對方張三名下有購房并有按揭款,銀行是郵政儲蓄,法官給開了調查令,大家猜猜能查出哪些信息?
元甲婚姻家事 44評論 -
達成和解協議但交付的匯票無法承兌,能否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 魯法案例【2023】643 原執行程序開始前,雙方當事人自行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但交付的商業承兌匯票無法承兌,一方當事人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協議提出執行異議,法院該如何處理? 案情簡介 在史某與曾某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調解書: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萬元。2021年4月19日,雙方達成《協議書》,約定:85萬元債務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額85萬元的商業承兌匯票抵付,曾某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 后來史某承兌匯票時發現,因第三方公司財務問題,該匯票無法被承兌。該匯票現處于拒付追索待清償的狀態,故史某向法院申請執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調解書履行給付義務。被執行人曾某提出異議,認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畢85萬元給付義務,史某債權轉移和變現的風險應當由史某依法承擔和依法解決。 申請執行人史某稱,不同意曾某所提異議,協議書中雖然約定交付票據履行本案義務,但曾某需保證該票據最終被承兌。現在該票據不能被承兌,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義務,史某申請執行符合法律規定。 法院審理 本案的爭議焦點是:曾某是否應繼續履行還款義務? 法院經審理認為,執行程序開始前,雙方當事人自行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一方當事人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被執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協議為由提出執行異議的,可以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的規定審查處理。 本案中,史某與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調解書后,雙方在執行前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后申請執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義務為由向本院申請執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異議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協議為由向法院提出異議,符合上述規定的情形,故本院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的規定審查處理。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規定:“執行過程中,被執行人根據當事人自行達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協議,或者一方當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當事人不予認可的和解協議,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五條規定提出異議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和解協議履行完畢的,裁定終結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 (二)和解協議約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屆至或者履行條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執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條規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執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協議約定履行義務的,裁定中止執行; (四)被執行人不履行和解協議的,裁定駁回異議; (五)和解協議不成立、未生效或者無效的,裁定駁回異議。” 史某與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調解書之后,就本案債務達成協議書,約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萬元的商業承兌匯票,即表示該民事調解書項下曾某義務已經履行完畢。但在該協議書中雙方約定曾某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在曾某將涉案票據交付給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業承兌匯票未能成功兌付。即使曾某將涉案票據交付給史某,但因為票據未能成功兌付,曾某并未履行完畢本案義務。 申請執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請執行,本院依據申請執行人的申請立案執行,并依照法律規定向被執行人曾某送達執行通知書、執行裁定書、報告財產令符合法律規定。最終法院裁定駁回曾某提出的執行異議,經濟南中院復議并予以維持。 法官說法 執行當事人雙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書后、執行立案之前達成和解協議,系當事人雙方在本案訴訟程序和執行程序之外達成的和解協議,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質,不屬于執行和解協議,不產生阻卻原生效法律文書恢復執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調解書后,史某與曾某在執行前自行達成《協議書》,此后,曾某雖然按約定向史某交付商業匯票,但并未成功兌付,史某民事調解書項下債權并未獲得清償。曾某在和解協議中承諾“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協議書》,史某有權向法院申請恢復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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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私了”后,還能反悔嗎? 2021年2月28日,原告趙某駕駛的車輛與被告張甲駕駛的車輛發生碰撞,事故發生后,原告趙某委托其丈夫即原告劉某處理與被告的糾紛。 原、被告雙方協商原告預付給被告50 000元,用于被告的車輛修理、入院檢查,預付的款項多退少補。 事故當天,劉某通過銀行賬戶將50 000元轉入指定的張乙(張甲的妹妹)的銀行賬戶。現劉某、趙某以張甲、張乙、孫某治療傷情及修理交通事故中受損車輛僅花費12 000元、余款38 000元拒不返還構成不當得利為由提起訴訟,要求返還上述38 000元款。 張甲、張乙、孫某辯稱:案發時,趙某存在酒駕嫌疑,當時劉某為了平息該交通事故,阻止張甲報警,并提出支付5萬元款項后私了此事。 法院審理 法院經審理查明:2021年2月28日17時許,原告趙某駕駛寶馬車輛與被告張甲駕駛的長城車輛發生碰撞,同日17時04分,張甲撥打122電話報警。此后,原告劉某、第三人孫某分別趕到現場協商處理,被告張甲入醫院治療。因劉某勸阻,張甲取消報警。經協商后,劉某于同日19時12分許將50 000元款項轉至張乙銀行賬戶。張乙收到上述款項后隨即轉給張甲。 此后,自2021年7月5日至2022年11月17日,劉某因支付50 000元款項,以張乙、孫某、張甲等構成不當得利為由先后四次向法院起訴,其中,兩次以撤訴結案,兩次以當事人不適格駁回起訴。 法院一審判決:駁回劉某、趙某的訴訟請求。宣判后,劉某、趙某提出上訴。二審過程中,劉某、趙某自愿撤回上訴,法院二審裁定:準許劉某、趙某撤回上訴。一審民事判決自本裁定書送達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法官說法 本案案件標的額較小,只有3萬余元,但雙方當事人對于案件事實爭議較大,這也是所有不當得利糾紛案件的共同特點。原告一方認為,其支付給被告的5萬元款項是處理交通事故的預付款,在交通事故處理完畢后多退少補;被告一方則認為,原告所支付的5萬元款項是一次性處理交通事故的所有費用,不存在多退少補,且原告趙某當時系酒后違法駕駛車輛。 本案中關于款項的交付僅系口頭協商,雙方沒有出具書面證據,雙方當事人也不能提供現場目擊證人出庭作證,因此,給案件審理和事實認定帶來較大的難度。在該案件審理之初,主審法官曾考慮根據如下思路作出處理:以原告沒有證據證實交付的5萬元系預付款后期多退少補,徑行駁回其訴訟請求。 此后,主審法官經過慎重考慮后認為,根據上述思路,固然可以對案件作出快速處理,處理結果也不違反法律規定,但由于沒有對存在爭議的事實作出認定,所以難以讓當事人信服,社會效果也不好。因此,應當在根據雙方當事人所舉證據認定事實的同時,還應根據生活經驗、人情世故、法律法規,在最大程度上對存在爭議的事實進行還原和推定,據此結合相關法律規定,作出公正合法的判決,力爭取得更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一、作為原告一方的當事人,在被告不認可其提出的訴求及事由的情況下,如果其所舉證據不能證實其主張的事由,依法須承擔對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原告劉某、趙某主張,其支付的50 000元款項,是供張甲修理車輛及住院治療傷情費用、剩余(不足)部分多退少補,張甲維修車輛及住院治療花費12 000元左右,剩余的38 000元款項應作為不當得利予以返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條規定:“因他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受損失的人有權請求其返還不當利益。”第九百八十五條規定:“得利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的,受損失的人可以請求得利人返還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為履行道德義務進行的給付; (二)債務到期之前的清償; (三)明知無給付義務而進行的債務清償。” 我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即:誰主張,誰舉證。在本次庭審中,劉某、趙某所提交的主要證據是劉某通過張乙向張甲轉賬的銀行交易明細一張,該證據僅能證明存在轉賬的事實,無法證實其曾與對方達成50 000元款項用于維修車輛及住院治療后余款多退少補的事實,其所提交的先前起訴案件庭審筆錄一頁也僅能證實張甲在該案件庭審中曾自述購買車輛花費70 000元、維修車輛花費10 000余元、治療傷情花費檢查費用2 000余元且傷情尚未痊愈。綜合原告所舉以上證據,無法證實其曾與張甲達成50 000元款項用于維修車輛及住院治療后余款多退少補的口頭協議的事實。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九十條第二款規定:“在作出判決前,當事人未能提供證據或者證據不足以證明其事實主張的,由負有舉證證明責任的當事人承擔不利的后果。”劉某、趙某作為對其所主張的被告構成不當得利的事實負有舉證責任的原告一方,所舉證據不能證實上述事實,故依法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對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元甲交通律師 83評論 -
【????按照法律規定,并不是婚前財產在婚后產生的所有收益都歸雙方共有,那么哪些不是呢?】 第一,銀行利息。 第二,鎖在保險箱里的金條、珠寶、古玩等。 如果你沒去倒騰惦記,卻一不小心價值翻倍。這兩種收益,法律上叫“孳息和自然增值”,都不必歸雙方共有。而用婚前財產“投資”產生的婚后收益,才屬于共同所有。 至于股票這類金融資產的收益,到底是不是“投資收益”,如何判定,我只問一句話:婚后,你對股票操作了嗎?比如:賣出、買進、加倉、換股等。 如果沒有任何操作,那么這部分收益,屬于“自然增值”,法律真就認為這是屬于你的個人財產。比如你婚前買了100萬股票,要是真的十年不動,翻了十倍,那這多出來的900萬,就是你的,跟你的配偶沒有關系。 但是,如果你婚后你投入了大量時間精力,研究基本面、技術面,每天盯盤盯得頸椎都出毛病了,好不容易把賬戶做到翻倍,掙了100萬。可恰恰是因為你是在婚后投入了時間心血,這就是一種投資行為,法律就默認這里面有配偶的支持和功勞,就會界定這多出來的100萬是夫妻共有的。 說得通俗一點,人結了婚,錢跟時間,就都不是自己一個人的了。 其他理財產品,也基本上是一樣的道理。
宋官騏|元甲律所 628評論 -
【????按照法律規定,并不是婚前財產在婚后產生的所有收益都歸雙方共有,那么哪些不是呢?】 第一,銀行利息。 第二,鎖在保險箱里的金條、珠寶、古玩等。 如果你沒去倒騰惦記,卻一不小心價值翻倍。這兩種收益,法律上叫“孳息和自然增值”,都不必歸雙方共有。而用婚前財產“投資”產生的婚后收益,才屬于共同所有。 至于股票這類金融資產的收益,到底是不是“投資收益”,如何判定,我只問一句話:婚后,你對股票操作了嗎?比如:賣出、買進、加倉、換股等。 如果沒有任何操作,那么這部分收益,屬于“自然增值”,法律真就認為這是屬于你的個人財產。比如你婚前買了100萬股票,要是真的十年不動,翻了十倍,那這多出來的900萬,就是你的,跟你的配偶沒有關系。 但是,如果你婚后你投入了大量時間精力,研究基本面、技術面,每天盯盤盯得頸椎都出毛病了,好不容易把賬戶做到翻倍,掙了100萬。可恰恰是因為你是在婚后投入了時間心血,這就是一種投資行為,法律就默認這里面有配偶的支持和功勞,就會界定這多出來的100萬是夫妻共有的。 說得通俗一點,人結了婚,錢跟時間,就都不是自己一個人的了。 其他理財產品,也基本上是一樣的道理。宋官騏|元甲律所 641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