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副駕駛也喝酒會被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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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酒駕副駕駛也喝酒會被抓嗎酒駕指的是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副駕駛乘客沒有實際駕駛機動車,故不處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規定:第九十一條 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并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涉酒駕駛除了要承擔法律責任之外,還有很多要駕駛人承擔的后果。那么酒駕副駕駛也喝酒會被抓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合同糾紛、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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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3、酒駕是扣12分的,需要駕駛人參加理論學習并參加科目一考試,考試合格后,記分清零,6個月后駕駛人持身份證到駕駛證扣留機構取回駕駛證即可,如果你的駕駛證因酒駕被吊銷,以下是一些可能的步驟,可以幫助你盡快恢復駕駛資格:1、理解吊銷的原因和期限:首先,你需要理解你的駕駛證為何被吊銷,以及吊銷的期限是多久,3、參加相關課程:在一些司法管轄區,你可能需要參加一些相關的課程,例如酒駕教育課程或者駕駛技能提升課程,以證明你已經理解了酒駕的嚴重性,和你已經具備了安全駕駛的能力。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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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酒后騎電動車到底算不算酒駕酒駕非機動車照樣屬于違法行為首先要看電瓶車是否屬于超標電動車如果屬于超標電動機按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規定進行處罰。如果不不屬于機動車那么現今法律沒有對酒后駕駛非機動進行處罰的規定。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那么駕駛電動車喝酒也算酒駕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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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未成年酒駕無證駕駛怎么處罰:未成年人無證駕駛,是指不滿十八周歲的未成年人,沒有駕駛證開車上路的行為。駕駛證的申領必須是年滿十八周歲的公民,那么,未成年無證駕駛怎么處罰呢?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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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酒駕是自己本身的自控能力,可能不是出自本意,如果被交警抓到也不會有太重的處罰,但是這也分大陸,臺灣,像是臺北那邊酒駕是很重的處罰。而無證駕駛應該是處罰更重一些,因為自己是沒有駕照,還開車上路,就是故意觸犯法律,被抓到會處罰力度更大!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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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摩托車酒駕和醉駕處罰處罰標準1、酒后駕駛暫扣6個月駕駛證并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后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那么酒后駕駛摩托車也要被處罰嗎,喝酒駕駛摩托車怎么懲罰。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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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酒駕出事就地再喝酒如何認定案情簡介:酒駕出事就地再喝酒2016年10月9日晚,劉某與兩個朋友一起喝酒后分別離開。雙方當時就賠償問題協調未果,劉某在明知已有人報警,在等待交警處理事故期間,為逃避法律追究,又和他人一起到路邊燒烤店喝酒。而相關證據已證實,劉某在交通事故發生前有飲酒行為。法院審理:弄巧成拙構成醉酒駕駛被判處刑罰法院審理認為,劉某酒后駕車發生交通事故,在等待公安機關依法檢查時,為逃避法律追究,在抽取血樣前又飲酒,經檢驗其血液乙醇濃度為120.8毫克/100毫升,已達到醉酒標準,依法應認定為醉酒。那么酒駕出事就地再喝酒怎么認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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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司機一滴酒,親人兩行淚”,飲酒駕車、醉酒駕車,輕則罰款、禁駕,重則車毀人亡、獲刑入獄,多少血淚教訓告訴我們酒駕、醉駕的嚴重危害和慘痛后果,但即便如此,仍有許多駕駛人心存僥幸,在危險邊緣瘋狂試探,不斷挑戰法律底線。很多關心道路交通安全的朋友不禁想問,當駕駛人酒駕、醉駕引發道路交通事故時,應當由誰來承擔賠償責任呢?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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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條規定行人、乘車人、非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于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罰款非機動車駕駛人拒絕接受罰款處罰的可以扣留其非機動車。那么喝酒騎自行車算不算酒駕。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交通事故、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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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酒駕出事故一起喝酒的人要承擔責任嗎是否有責任要視具體情況而論一般有兩種不同的情況第一種是一起喝酒的人竭力勸阻無效執意要酒駕造成的交通事故的一起喝酒的人無責任第二種是同桌喝酒的人明知酒后駕車是違法的但不勸阻或縱容酒駕醉駕造成交通事故的有連帶責任。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條規定機動車駕駛人應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操作規范安全駕駛、文明駕駛。飲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或者患有妨礙安全駕駛機動車的疾病或者過度疲勞影響安全駕駛的不得駕駛機動車。那么酒駕出事故,一起喝酒的人有什么責任。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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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喝酒多久才能不算酒駕當你的酒精濃度低于20就行了。醉酒駕駛醉酒駕駛機動車輛吊銷駕照5年內不得重新獲取駕照經過判決后處以拘役并處罰金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輛吊銷駕照10年內不得重新獲取駕照終生不得駕駛營運車輛經過判決后處以拘役并處罰金。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并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后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那么喝酒多久才能不算酒駕。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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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長:合同糾紛、債權債務、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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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醉駕、危險駕駛罪這三個術語直接有什么關系?他們之間能劃傷等號嗎?如果不能,要怎么區分?酒駕會有什么后果?
案情:2024年2月4日,客戶駕駛大型牽引車,在紅綠燈幾十米處,車速40多,對方是個二輪電動車,客戶正常行使直行,和死者左側的衣服掛到車尾后直接倒在路邊了,沒有發現出現交通事故,后交警打電話說客戶的車存在可能性,死者患有尿毒癥晚期,事故發生后6天死亡 焦點:交警對于事故未劃分責任,本案是否應該賠償呢?客戶是否溝通逃逸呢? 結論:法院最終認定保險公司在保險范圍內按照50%承擔賠償責任,客戶未認定為逃逸 一錘定音 •塵埃落定??
陳先生乘坐的大貨車高速發生故障,應司機要求在未設置安全警示和安全措施的情況下下車修車,后方大貨車未注意安全駕駛撞到陳先生,搶救無效死亡,一家子唯一頂梁柱就這樣去世了,家里人一時不知道怎么辦,后來同行推薦像這樣重大的事故,元甲能幫到他們,家屬直接委托,一路艱辛不易,經過元甲的專業和經驗處理下,原本承擔同等責任,最終我方陳先生僅承擔10%的責任,拿到近230萬賠償,沒有讓家屬失望??????
交通事故“私了”后,還能反悔嗎? 2021年2月28日,原告趙某駕駛的車輛與被告張甲駕駛的車輛發生碰撞,事故發生后,原告趙某委托其丈夫即原告劉某處理與被告的糾紛。 原、被告雙方協商原告預付給被告50 000元,用于被告的車輛修理、入院檢查,預付的款項多退少補。 事故當天,劉某通過銀行賬戶將50 000元轉入指定的張乙(張甲的妹妹)的銀行賬戶。現劉某、趙某以張甲、張乙、孫某治療傷情及修理交通事故中受損車輛僅花費12 000元、余款38 000元拒不返還構成不當得利為由提起訴訟,要求返還上述38 000元款。 張甲、張乙、孫某辯稱:案發時,趙某存在酒駕嫌疑,當時劉某為了平息該交通事故,阻止張甲報警,并提出支付5萬元款項后私了此事。 法院審理 法院經審理查明:2021年2月28日17時許,原告趙某駕駛寶馬車輛與被告張甲駕駛的長城車輛發生碰撞,同日17時04分,張甲撥打122電話報警。此后,原告劉某、第三人孫某分別趕到現場協商處理,被告張甲入醫院治療。因劉某勸阻,張甲取消報警。經協商后,劉某于同日19時12分許將50 000元款項轉至張乙銀行賬戶。張乙收到上述款項后隨即轉給張甲。 此后,自2021年7月5日至2022年11月17日,劉某因支付50 000元款項,以張乙、孫某、張甲等構成不當得利為由先后四次向法院起訴,其中,兩次以撤訴結案,兩次以當事人不適格駁回起訴。 法院一審判決:駁回劉某、趙某的訴訟請求。宣判后,劉某、趙某提出上訴。二審過程中,劉某、趙某自愿撤回上訴,法院二審裁定:準許劉某、趙某撤回上訴。一審民事判決自本裁定書送達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法官說法 本案案件標的額較小,只有3萬余元,但雙方當事人對于案件事實爭議較大,這也是所有不當得利糾紛案件的共同特點。原告一方認為,其支付給被告的5萬元款項是處理交通事故的預付款,在交通事故處理完畢后多退少補;被告一方則認為,原告所支付的5萬元款項是一次性處理交通事故的所有費用,不存在多退少補,且原告趙某當時系酒后違法駕駛車輛。 本案中關于款項的交付僅系口頭協商,雙方沒有出具書面證據,雙方當事人也不能提供現場目擊證人出庭作證,因此,給案件審理和事實認定帶來較大的難度。在該案件審理之初,主審法官曾考慮根據如下思路作出處理:以原告沒有證據證實交付的5萬元系預付款后期多退少補,徑行駁回其訴訟請求。 此后,主審法官經過慎重考慮后認為,根據上述思路,固然可以對案件作出快速處理,處理結果也不違反法律規定,但由于沒有對存在爭議的事實作出認定,所以難以讓當事人信服,社會效果也不好。因此,應當在根據雙方當事人所舉證據認定事實的同時,還應根據生活經驗、人情世故、法律法規,在最大程度上對存在爭議的事實進行還原和推定,據此結合相關法律規定,作出公正合法的判決,力爭取得更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一、作為原告一方的當事人,在被告不認可其提出的訴求及事由的情況下,如果其所舉證據不能證實其主張的事由,依法須承擔對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原告劉某、趙某主張,其支付的50 000元款項,是供張甲修理車輛及住院治療傷情費用、剩余(不足)部分多退少補,張甲維修車輛及住院治療花費12 000元左右,剩余的38 000元款項應作為不當得利予以返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條規定:“因他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受損失的人有權請求其返還不當利益。”第九百八十五條規定:“得利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的,受損失的人可以請求得利人返還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為履行道德義務進行的給付; (二)債務到期之前的清償; (三)明知無給付義務而進行的債務清償。” 我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即:誰主張,誰舉證。在本次庭審中,劉某、趙某所提交的主要證據是劉某通過張乙向張甲轉賬的銀行交易明細一張,該證據僅能證明存在轉賬的事實,無法證實其曾與對方達成50 000元款項用于維修車輛及住院治療后余款多退少補的事實,其所提交的先前起訴案件庭審筆錄一頁也僅能證實張甲在該案件庭審中曾自述購買車輛花費70 000元、維修車輛花費10 000余元、治療傷情花費檢查費用2 000余元且傷情尚未痊愈。綜合原告所舉以上證據,無法證實其曾與張甲達成50 000元款項用于維修車輛及住院治療后余款多退少補的口頭協議的事實。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九十條第二款規定:“在作出判決前,當事人未能提供證據或者證據不足以證明其事實主張的,由負有舉證證明責任的當事人承擔不利的后果。”劉某、趙某作為對其所主張的被告構成不當得利的事實負有舉證責任的原告一方,所舉證據不能證實上述事實,故依法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對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酒駕最新標準 2024年3月起實施! 有什么變化?一起來看看 01新檢驗標準以血液中乙醇的含量檢驗為例:飲酒駕駛為0.20mg/mL,駕駛員血液中乙醇含量大于或等于0.80mg/mL屬于醉駕。檢驗線性范圍為0.1mg/mL~3mg/mL。 02 新檢驗標準將血液和尿液中乙醇的檢測方法分為兩種,分別是氣相色譜法和電化學傳感器法。舊國標只規定了氣相色譜法作為實驗室檢測方法,而沒有規定現場檢測方法。 03 新檢驗標準將血液中乙醇含量與呼吸中乙醇含量之間的換算系數從2100調整為2300。這是基于最新的科學研究和統計數據,更符合中國人的體質和代謝特點。新檢驗標準明年3月起實施 公共安全行業標準《生物樣品血液、尿液中乙醇、甲醇、正丙醇、乙醛、丙酮、異丙醇和正丁醇的頂空—氣相色譜檢驗方法》等標準發布實施以來,為機動車駕駛人血液酒精含量檢測提供了技術依據。 全國刑事技術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在進一步豐富優化該項行業標準檢測分析方法、細化完善有關技術要求的基礎上,組織制定了《血液、尿液中乙醇、甲醇、正丙醇、丙酮、異丙醇和正丁醇檢驗》(GB/T 42430-2023)國家標準。 將進一步支撐法律和強制性國家標準落地實施,為各類鑒定機構開展血液中酒精含量檢驗技術工作提供標準方法。 同時,該國家標準可適用于五種醇類物質及丙酮的中毒、死亡檢驗、醫療急救檢驗、科學研究等其他更為廣泛的場景。 該標準將于2024年3月1日起實施。
無證駕駛三輪車被撞責任劃分: 1、根據各個地區規定的不同,三輪電動車不得載人。發現三輪電動車載2人(含電動車駕駛員2人)以上的,路面執勤民警將現場制止、糾正。核查駕駛員的駕駛資格、車輛來源,對駕駛員有涉嫌無駕駛資格駕駛等交通違法行為的,可以依法扣留車輛; 2、對扣留的車輛送交有鑒定資質的單位進行鑒定,如屬機動車,對駕駛員無駕駛資格的,按照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其他機動車進行處罰(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可以并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3、對電動三輪車、三輪摩托車非法營運的處罰措施。相關法律法規雖然沒有明確規定適用于哪種車輛的營運,但從該條例排除對公交車和出租車的適用規定可知,其適用范圍應當包括除公交車和出租車以外的所有機動車輛。因此,草案規定,對電動三輪車、三輪摩托車的非法營運行為,依照相關法律法規處罰。
交通事故在線咨詢:酒駕和醉駕如何界定? 酒后駕車分為飲酒駕車和醉酒駕車。飲酒駕車和醉酒駕車是根據駕駛人員血液、呼氣中的酒精含量值來界定的。 酒駕,指駕駛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駕駛行為。 醉酒駕車,指駕駛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駕駛行為。我們常說的醉駕入刑,即指的是駛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駕駛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