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時感情不和的證據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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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因感情不合分居證據根據《婚姻法》及相關規(guī)定,如因感情不合分居滿兩年的,可以認定夫妻感情已經破裂,法院可據此判決離婚。婚姻法認定感情破裂必須是因夫妻感情不和而造成的同居,如國外求學或是工作搬遷,即使分居兩個城市或是兩個國家,也依然不屬于婚姻法中“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在這種分居事實基礎上,還可以提供其他夫妻感情不和的證據,則證明力度加強,可以判決離婚的可能性也更大一些。那么因感情不合分居的證據認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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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夫妻感情不和分居的證據有哪些分居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賃合同夫妻分居的書面協(xié)議若是口頭協(xié)議的就必須取得對方承認方向另方發(fā)出的書面分居文書最好是用快件性質郵寄在備注欄里注明“分居協(xié)議”并且保留郵寄憑證從郵寄之日起到提起離婚期間屬于夫妻分居時間雙方來往的書信、電子郵件等能證明雙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實人證或者證人證言。雙方的親朋好友都可以出具證言來作證當然證言只是其中的部分。還需要輔佐以其他的證據。那么夫妻感情不和分居的證據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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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在一方提起訴訟離婚時,如果另外一方不承認分居事實,外加夫妻同居是純屬私人事務,他人很難為此作證,因此法院一般不予采信。不過如果異地生活的夫妻相互間感情不和的,也可以構成法律意義上的分居,但是必須要有夫妻雙方感情不和的書信等書證及其他證據來證明。那么怎樣認定夫妻分居,能證明夫妻分居的常見證據又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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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提供分居的證據有哪些以下幾種情況在實踐中可以用來證明分居狀況1、方居委開具的方居住證明2、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賃合同3、雙方簽訂的夫妻分居書面協(xié)議定是要書面的口頭協(xié)議必須對方承認4、方向另方發(fā)出的書面分居文書最好是用快件性質郵寄在備注欄里注明“分居”并且保留郵寄憑證從郵寄之日起到提起離婚期間屬于夫妻分居時間5、雙方來往的書信、電子郵件等能證明雙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實6、證人證言比如雙方都認識的朋友或者親戚不過因為證人往往和為其作證的方有利害關系及分居是夫妻“私事”所以單獨的證人證言難為法院采信要輔佐以其他的證據7、前次訴訟確認的分居情況。那么提供分居的證據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刑事辯護、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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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證明分居的證據是什么能作為夫妻分居證明有很多但需要在生活中仔細的收集般而言夫妻分居的證據有1、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賃合同2、雙方簽訂的夫妻分居書面協(xié)議3、居委會(或物業(yè))居住證明水、電、煤氣發(fā)票等4、雙方來往的書信、電子郵件等能證明雙方感情不和分居事實的5、證人證言比如雙方都認識的朋友親戚或鄰居有條件的話最好讓證人出庭作證。那么證明分居的證據是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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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2006年2月,李某以“雙方分居超過兩年”為由起訴到法院要求與張某離婚。法院經審查認為,原告李某無證據證明其與張某之間感情破裂,張某認為雙方感情未破裂,堅決不同意離婚。最后法院判決原被告不準離婚。李某與張某分居時間雖已超過兩年,但其分居的原因不是因為感情不和,而是為使家庭生活更加富足一方外出打工。婚姻法有關規(guī)定:第三十二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那么分居和感情破裂可不可以予以離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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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夫妻分居離婚證據夫妻在提起離婚訴訟時,必須提出證據證明自己的主張,否則法院就不會采納該主張。分居兩年很多人面臨夫妻雙方分居這種問題時,便會自然而然的認為分居時間達到一定期限便可以便可以自動離婚。(二)夫妻雙方出現感情不和,導致長時間分居時,雙方可以在意思表示真實的前提下進行協(xié)議離婚。在此所指的因感情不和分居兩年以上,它只是法院認定夫妻感情破裂而用來判決離婚的條件之一,也就是說分居兩年只是判決離婚的其中之一的理由,而并不是必要的條件。此外,對于分居的事實,最好能夠提供充足、合法的證據來進行證明,以便法院在審理時采用。那么夫妻分居半年離婚證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交通事故、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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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證明夫妻分居兩年的證據有哪些能證明夫妻分居的常見證據1、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賃合同2、雙方簽訂的夫妻分居書面協(xié)議定是要書面的口頭協(xié)議必須對方承認3、方向另方發(fā)出的書面分居文書最好是用快件性質郵寄在備注欄里注明“分居”并且保留郵寄憑證從郵寄之日起到提起離婚期間屬于夫妻分居時間4、雙方來往的書信、電子郵件等能證明雙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實5、人證也可以比如雙方都認識的朋友或者親戚不過因為證人往往和為其作證的方有利害關系以及分居是夫妻“私事”所以單獨的證人證言難為法院采信要輔佐以其他的證據。那么證明夫妻分居兩年的證據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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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僅憑空口說分居,對方否認后,法律就難以認定分居事實,因此必須提供確切的分居證明,一般而言能作為分居證明的證據有:(一)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賃合同(二)雙方簽訂的夫妻分居書面協(xié)議(三)居委會(或物業(yè))居住證明,水、電、煤氣發(fā)票等(四)雙方來往的書信、電子郵件等能證明雙方感情不和分居事實的(五)證人證言,比如雙方都認識的朋友,親戚或鄰居,有條件的話最好讓證人出庭作證,僅憑空口說分居,對方否認后,法律就難以認定分居事實,因此必須提供確切的分居證明,一般而言能作為分居證明的證據有:(一)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賃合同(二)雙方簽訂的夫妻分居書面協(xié)議(三)居委會(或物業(yè))居住證明,水、電、煤氣發(fā)票等(四)雙方來往的書信、電子郵件等能證明雙方感情不和分居事實的(五)證人證言,比如雙方都認識的朋友,親戚或鄰居,有條件的話最好讓證人出庭作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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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在一方提起訴訟離婚時,如果另外一方不承認分居事實,外加夫妻同居是純屬私人事務,他人很難為此作證,因此法院一般不予采信?! ∽鳛閼獪视桦x婚的法定情形的分居,必須是因夫妻感情出現問題,感情不和、感情破裂、相互厭惡而造成的分居。所以,作為法定應準予離婚的夫妻分居的實質,在于夫妻因感情不和而互不履行夫妻性生活之義務,并持續(xù)長達兩年。那么離婚案件中如何證明分居兩年,證據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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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所有通過以上的分享,我們可以看到夫妻雙方因為感情不和而分居兩年,不會自動離婚,還是需要通過協(xié)議離婚或者訴訟的方式才能解除婚姻關系,而在我們實際碰到的案子中,夫妻因為感情不和分居兩年不僅不能自動離婚,還往往因為雙方無法提供感情不和滿兩年的證據,包括分居的證據進而很難被法院所支持,如果雙方只是暫時分開或者因為工作而分開,這種情況下很難認定我們離婚意義上的感情不和的分居,現在夫妻雙方分居兩地的情況還是比較多的,前提應當是感情不和分居,這才是法律意義上的分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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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以下是一些可能被用作證明感情破裂的證據:1. 長期分居:如果夫妻雙方長期分居,沒有共同生活,這可能被視為感情破裂的一個重要證據,然而,如何證明感情破裂,需要哪些證據,這對于許多人來說可能是一個困擾,結語總的來說,證明感情破裂需要多元且復雜的證據,包括長期分居、家庭暴力或虐待、婚外情或通奸、經濟問題等,2、通信記錄:如果夫妻之間的通信記錄顯示他們之間的關系緊張,或者他們已經停止通信,這可能被視為感情破裂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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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以上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那么能證明夫妻分居的證據,離婚時通話記錄能作為證據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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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夫妻倆已經分居要哪些證據證明1、夫妻倆必須是因感情不和分居實際中夫妻倆分居時有客觀原因造成的、感情不和造成的、以及雙方自愿協(xié)議分居等多種情況。因此作為應準予離婚的法定情形的分居必須是因夫妻倆感情出現問題因為感情不和、感情破裂、相互厭惡而造成的分居。那么夫妻倆已經分居要哪些證據證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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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夫妻分居證據怎么找能證明夫妻分居的常見證據如下1、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賃合同2、雙方簽訂的夫妻分居書面協(xié)議定是要書面的口頭協(xié)議必須對方承認3、方向另方發(fā)出的書面分居文書最好是用快件性質郵寄在備注欄里注明“分居”并且保留郵寄憑證從郵寄之日起到提起離婚期間屬于夫妻分居時間4、雙方來往的書信、電子郵件等能證明雙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實5、人證也可以比如雙方都認識的朋友或者親戚不過因為證人往往和為其作證的方有利害關系及分居是夫妻“私事”所以單獨的證人證言難為法院采信要輔佐以其他的證據。那么夫妻分居證據怎么找。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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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拒不參加庭審,法院會判決離婚嗎?這需要看具體情況,我方舉證夫妻雙方感情破裂的證據充足,法院判決雙方離婚,當事人的訴求達成。歷時77天,拯救了在錯誤婚姻中痛苦糾結的當事人,重啟陽光新生!
生活中這類案件時有發(fā)生,男女雙方在戀愛期間相互贈送禮物和金錢來表達情意和祝福是人之常情。但是在愛情中,雙方應當保持一定的理智,不要把金錢作為衡量感情的標準,也不要被感情沖昏頭腦。為了避免雙方在分手后產生經濟糾紛,情侶之間的轉賬可進行備注款項性質并保留相關書面證據,以免日后產生糾紛。 如果能夠查明轉賬款項用途,雙方對此產生爭議時該如何認定戀愛期間轉賬的性質?一般來說,如果轉賬留言或紅包描述中,或在款項支付的前后聊天記錄中,表明款項是借款,那么可以認定為借款,在分手后,可以就相關款項要求對方返還。在特殊節(jié)日里轉賬的有特殊意義的數額,除非有證據證明是借款,否則法院無法支持要求返還的訴求。而戀人間的正常消費、密集、瑣碎的轉賬、來往可視為一般贈與,在分手后,也不能要求返還。 現實中還有一種情況,雙方往來款項超過日常生活交往等一定合理限度,數額較大,一方主張是為促使雙方締結婚姻關系而給付的財物時,人民法院綜合考慮雙方當地習俗、給付的時間和方式、財物價值、給付人及收受人等事實認定上述給付是否屬于彩禮性質,從而依法作出裁判。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條 民事法律行為可以附條件,但是根據其性質不得附條件的除外。附生效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自條件成就時生效。附解除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自條件成就時失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條 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條 贈與可以附義務。贈與附義務的,受贈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條 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 (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近親屬的合法權益; (二)對贈與人有扶養(yǎng)義務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 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五條 撤銷權人撤銷贈與的,可以向受贈人請求返還贈與的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條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第十六條 原告僅依據金融機構的轉賬憑證提起民間借貸訴訟,被告抗辯轉賬系償還雙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債務的,被告應當對其主張?zhí)峁┳C據證明。被告提供相應證據證明其主張后,原告仍應就借貸關系的成立承擔舉證責任。
常年分居不辦離婚,風險有多大?你知道嗎?快來了解了解吧!
判決離婚時依據什么?雙方感情已破裂,實踐中有哪些:1.重婚或者有配偶與他人同居的;2.實施家庭暴力或者遺棄家庭成員的的;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2年的;5.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6.因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 滿一年的,一方再次起訴提起離婚訴訟的。
“世上只有媽媽好,沒媽的孩子像棵草”,這首耳熟能詳的兒時童謠,照進了現實生活,道出了再婚家庭中的殘酷一面。 本應該擁有快樂童年的小昊(化名),自母親離世后,被父親與繼母虐待多年,造成他膽小自閉、中度抑郁,姥姥想接回小昊撫養(yǎng),可以要到監(jiān)護權嗎? 1歲父母離婚 與母親相依為命 2011年,在河北的某個小城鎮(zhèn),李先生與王女士按農村習俗轟轟烈烈地辦理了結婚典禮,開始了同居生活,但一直未辦理結婚登記。 一年后,王女士順利生下兒子小昊,給這個小家庭帶來一份無法言表的幸福。 可是好景不長,小兩口年輕氣盛,常因雞毛蒜皮的小事激烈爭吵,后導致雙方感情破裂,甚至因離婚糾紛鬧上了法庭。 2013年8月,人民法院出具離婚糾紛民事調解書,雙方達成協(xié)議,剛滿一周歲的小昊由母親王女士撫養(yǎng)。此后母子倆相依為命,日子雖清貧,但也幸福。 6歲母親去世 受后媽虐待 可是命運的殘酷再次降臨到這對母子身上,2018年,王女士因病去世,年僅6歲的小昊徹底失去了母愛。 在這個還不懂生離死別的年紀,“媽媽、媽媽”的哭喊聲撕心裂肺,母親的離世對于這個單親家庭的孩子來說無疑是巨大的打擊! 此后,小昊被父親接回家中,但此時的父親已再婚,小昊就變成了繼母的眼中釘、肉中刺。繼母經??謬?、辱罵小昊,甚至不分青紅皂白對他進行毆打,每天只讓他吃剩菜剩飯,小小年紀的他飽受身心摧殘。 而小昊父親竟然沒有一絲父愛,他的冷血無情也是聞所未聞、見所未見!父親在小昊被繼母虐待時不聞不問,不照顧小昊的生活起居,也不支付學費、醫(yī)療費。 在長期的這種惡劣生活環(huán)境中,小昊因營養(yǎng)不良導致身體發(fā)育遲滯,遠不及其他同齡人。而且因受虐待致使他愈發(fā)膽小自閉,講話都不敢高聲言語,已被醫(yī)院診斷為中度抑郁,嚴重影響了小昊的健康成長。 姥姥想要監(jiān)護權 父親拒絕 得知此情況的姥姥對小昊心疼不已,想要接走小昊。此時小昊繼母揚言威脅,如果姥姥接走小昊就不要再送回來了,否則會遺棄甚至殺害小昊。 站在姥姥眼前的小昊完全沒有一個小朋友本該有的天真可愛,眼睛里透露出對外界的恐懼與無助,身上青一塊紫一塊的,衣物只有破爛不堪的短袖和拖鞋,其他衣物全無。 頓時,姥姥淚流滿面,十分心疼這個苦命的外孫,不知道在這四五年時間里,小昊是受盡多少的苦楚、過著怎樣的悲慘生活…… 姥姥決定要回小昊的撫養(yǎng)權,讓他從自閉和抑郁的陰霾中走出來,重新找回快樂的童年,但是父親卻拒絕配合辦理相關手續(xù)。 為了讓小昊能夠順利入學、健康成長,姥姥決定用法律手段捍衛(wèi)外孫的合法權益,于是找到北京天用律所尋求幫助。 天用律師正義出手 成功要到監(jiān)護權 聽到案件詳細情況后,小昊的不幸遭遇牽連著所有律師們的心,天用律師辦理的不僅是一個案件,更關乎一個孩子的健康成長與未來人生! 天用律所專案組更是心急如焚,面對父親怠于履行監(jiān)護職責,專案組立即啟動立案程序,救小昊于水火之中。 立案成功后,天用律師多次與承辦法官溝通,但是法官表示,“這個案件很可能不會開庭審理,父親有監(jiān)護權是合理的”。 天用律師與法官據理力爭:“雙方沒有結婚證,母親去世,姥姥當然可以要監(jiān)護權,而且一個六七歲的孩子長期遭受父親與繼母虐待,已屬侵權,本次開庭審理關乎一個孩子的健康成長和未來發(fā)展!” 利他之心與正義的力量是強大的,在天用律師的全力爭取下,案件如期開庭審理。我方拿出十足的證據,在庭審中歷數小昊父親與繼母的虐待行為。 最終法院判決,撤銷小昊父親的監(jiān)護人資格,指定姥姥為小昊監(jiān)護人。 案件勝訴的消息令人欣慰,孩子也如愿回到姥姥的溫暖懷抱,天用律師的堅持不懈也收獲了勝利與喜悅。 小昊姥姥特意送來一面錦旗表達感謝,希望小昊能夠順利上學、健康成長,擁有一個美好的未來!
【元甲案例】婚內欠款一定是夫妻共同債務嗎?離婚時怎么分割? 2016年,80后的劉先生與90后的林女士經介紹認識,不久便步入了婚姻殿堂,并生育一子。 然而,在他們原本幸福美滿的生活背后,一場突如其來的經濟危機悄然降臨。自從孩子出生后,家庭開銷逐漸加大,由于兩人工作收入較低,夫妻倆人覺得網店生意能賺錢,于是在2019年,兩人經過協(xié)商入駐了網購平臺經營一家網店。原本希望開網店能夠賺錢彌補家庭開支,但沒想到由于兩人對于經營網店沒有經驗,沒過多久網店生意虧損欠了十萬塊錢。年輕的小夫妻大手大腳花錢習慣了,再加上養(yǎng)育孩子花銷不斷增長,林女士和劉先生開始入不敷出。 掉入網貸的深淵無法自拔 兩人在金錢的壓力下開始了網貸之路。2019年至2022年期間,林女士先后從××貸、××優(yōu)品、××月付、×音、××白條、××花、××易、××借條、××卡、××花唄、××分期、××借等十幾個平臺進行借款,同時林女士還向親人分別借款12萬元、3.1萬元、3萬元等多筆借款。起初,這只是用來應對臨時的金錢周轉難題,但在一次次的還貸壓力之下,他們發(fā)現貸款的數額越來越大,利息也越來越高。于是二人開始刷信用卡、借網貸用于償還欠款,加上日常生活開銷較大,只能拆東墻補西墻,債務及利息越積累越多。至此,林女士尚有網絡平臺債務19萬余元及他人欠款18萬余元,劉先生為了給林女士償還平臺債務,刷自己信用卡及向他人借款28萬元。網貸的債務就像滾雪球一樣,越欠越多,兩個人矛盾越來越大,原本融洽的家庭氛圍也開始惡化。 高額債務到底由誰承擔 林女士責怪劉先生在家庭財務上的管理不善,劉先生則覺得林女士過于揮霍浪費。漸漸地,他們之間的溝通變得越來越少,取而代之的是激烈爭吵和長時間冷戰(zhàn)。 最終,兩人決定結束這段感情,但在誰承擔家庭債務的問題上爭吵不休,誰也不愿意多承擔債務,因此沒有達成一致意見。在此情況下,劉先生起訴至法院要求離婚,且要求28萬元債務由林女士自己來承擔。但是林女士自己名下有37萬余元債務,實在是無力承擔,于是找到北京市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團隊,希望元甲律師能夠幫助自己談判,希望劉先生名下的債務由劉先生自己承擔。 調解離婚 債務各自承擔 元甲專案組開始指導林女士收集證據資料,準備應訴。在起初階段,劉先生態(tài)度非常堅決,不接受庭前調解。 庭審過程中,元甲律師據理力爭,指出無法證明這個債務屬于林女士的個人債務,而且林女士這邊的債務金額更高,需要分割公積金、養(yǎng)老保險等財產。在元甲律師積極向法院爭取調解下,最終迫使劉先生同意調解離婚,雙方達成協(xié)議,劉先生的個人債務由劉先生自己來承擔。成功調解離婚后,林女士及全家人都很開心,表示“元甲律師為他們排憂解難,調解結果達到了心理預期,壓在心里的一塊大石頭終于落地了,元甲律師真是個精英團隊”!
【元甲案例】丈夫婚內給網戀女友轉賬200萬,是借款還是贈與?妻子有權要回嗎? 2008年,汪女士與薛先生在相愛相知的加持下,步入幸福的婚姻殿堂。但相愛容易相處難,十幾年的婚姻生活磨滅了曾經濃烈的愛,他們的感情也逐漸變得疏遠起來。近幾年,薛先生在工作之余逐漸迷戀網絡游戲。2021年,薛先生在機緣巧合之下在網上認識了一位開朗活潑、溫柔體貼、年輕貌美的90后丹丹(上述人物均為化名)。兩人志趣相投、相談甚歡,有一種一見如故的感覺,后二人迅速發(fā)展成戀人關系。在戀愛期間,薛先生陸續(xù)給丹丹轉賬合計100萬元。在交往了2個月后,薛先生向丹丹坦白了自己是已婚的身份。丹丹沒有拒絕,且表示自愿與薛先生繼續(xù)交往,并再次向薛先生索要款項。因為之前薛先生已經向丹丹轉賬100萬元,眼下手里沒有款項,丹丹就介紹貸款公司給薛先生,薛先生貸出款項再次轉給丹丹使用。對丹丹持續(xù)索要款項的行為,薛先生感覺就像跌入了無底洞,他心生不喜并拒絕了丹丹的無理要求。丹丹拿薛先生婚外情一事要挾,薛先生擔心東窗事發(fā),無奈又再次轉款,轉款同時并附言讓丹丹還款。面對丹丹的不斷逼迫,薛先生前前后后合計向其轉賬合計200萬元。 無底洞 • 陷入困境 但高額的貸款讓薛先生無力承擔、苦不堪言,加之妻子汪女士對自己不斷懷疑與追問。紙終究是包不住火的,薛先生不得不主動向汪女士坦白出軌及轉款的事情。汪女士聽到后如同晴天霹靂,情緒反應很大,一頓情緒發(fā)泄之后,理性的汪女士很快冷靜下來,面對丈夫的懺悔與道歉,她選擇了寬容與原諒?,F在最重要的問題是如何將轉給第三者的200萬元款項要回來!汪女士多次與丹丹聯(lián)系,要求丹丹出具借條并盡快還款。丹丹不但沒有對汪女士的身份忌憚和不安,反而非常囂張,表示“是薛先生隱瞞已婚事實,欺騙了自己,對200萬元的借款數額不認可,其中有一部分款項是兩個人共同生活的花銷”,拒絕還款。 財產保全 • 要回200萬 面對丹丹無理辯三分的態(tài)度,汪女士決定委托北京市元甲律所幫助自己維權,但就轉款性質是借款還是贈與有爭議。根據案情核實,元甲律師通過證據資料核實確認薛先生與丹丹之間沒有借貸合意,轉款屬于贈與,且違反公序良俗。元甲律師積極推進案件,對此進行了訴前財產保全,申請法院將丹丹名下的存款均予以查封凍結,后案件很快開庭。庭審中,丹丹辨稱薛先生1萬元以上轉賬是借款,1萬元以下款項在戀愛期間已花完,不同意償還。元甲律師對此觀點進行有力駁回,并闡述我方的證據事實與法律依據。案件歷經4次開庭,期間,元甲律師為維護當事人權益不懈努力!最終法院認可了款項屬于贈與的主張,判決丹丹向汪女士還款200萬元,汪女士全部訴求得到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