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承擔傷情鑒定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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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鑒定費和訴訟費保險公司承擔嗎?交通事故產生的案件受理費和司法鑒定費用系間接費用,保險公司不會理賠的,法院一般判侵權者即司機和車主承擔該費用,3、第二種觀點認為,保險公司是否應當承擔訴訟費,不應機械地依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
擅長:債權債務、刑事辯護、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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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在這個案件中,如果小美的官司敗訴,她可能需要承擔賠償費用,包括作品的價值、展覽期間的經濟損失等,總之,官司敗訴需要承擔的費用種類繁多,包括律師費用、訴訟費用、賠償費用和其他費用等,最終,小明的官司敗訴了,他需要承擔律師費用,本文將從律師的角度為您進行法律分析,并通過案例為您詳細介紹官司敗訴需要承擔的費用,如果官司敗訴,需要承擔律師費用,例如,在侵權案件中,如果被告被法院判決承擔侵權責任,則需要向原告賠償經濟損失和精神損失等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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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借錢不還起訴費用由原告在起訴時預交,待案件審結后根據案件情況再確定訴訟費的承擔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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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三、法律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73條的規定,男方在孕期離婚中應承擔妻子的生活費用和醫療費用,根據該法律規定,男方作為父親,在孕期離婚中應該承擔一定的費用,孕期離婚是一種特殊情況,男方作為父親應該承擔一定的費用,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男方應承擔妻子的生活費用和醫療費用,以確保妻子和未出生子女的基本權益,本文將為大家介紹孕期離婚中男方應承擔的費用,并孕期離婚男方應該承擔費用的相關法律依據,二、男方應承擔的費用孕期生活費用:男方應承擔妻子在孕期所需的合理生活費用,包括食物、住宿、醫療等方面的費用。
擅長:交通事故、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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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在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發生爭議,甲方聘請了律師協助處理,并要求乙方承擔律師費用,辛可以要求庚承擔律師費用,因為庚的過錯行為導致了離婚糾紛的發生,己聘請了律師協助處理,并要求該公司承擔律師費用,由于該公司的侵權行為造成了己的經濟損失,己可以要求該公司承擔律師費用,5、離婚糾紛在離婚糾紛中,如果一方存在過錯,如出軌、家庭暴力等,另一方可以要求對方承擔律師費用,丁聘請了律師協助處理,并要求丙承擔律師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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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傷殘鑒定費由誰承擔?鑒定費用由公安機關承擔,但當事人自行鑒定的除外?!辫b定傷情要看傷情被導致的原因,是工傷還是意外傷害,如果因鑒定人自己原因導致的,那么一般自行承擔,如果因為工傷或他人的原因由他人和工作單位負責。重新鑒定結論與原鑒定結論相符,鑒定費用由申請方負擔。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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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借錢不還起訴費用誰出 案件受理費需根據欠款具體數額依照《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13條確定,案件受理費由原告預交,訴訟費用由敗訴方負擔,勝訴方自愿承擔的除外,法律分析欠款屬于民事糾紛,起訴并勝訴后,訴訟費可能由對方承擔,但如果對方沒有財產可供執行,那錢暫時也拿不回來,法院會中止即暫停執行,等對方有財產了才會執行,5、欠錢不還的起訴費用由敗訴方承擔,2、欠錢不還起訴后,訴訟費一般是敗訴方承擔,事先有約定的或者勝訴方自愿承擔的,也可以由勝訴方承擔訴訟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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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在這個案例中,王五和李四在孕期離婚,雖然雙方協商決定孩子由王五撫養,但是李四在孕期患病,需要支付高額的醫療費用,王五作為孩子的父親,有義務承擔部分醫療費用,案例:王五和李四在孕期離婚,雙方協商決定孩子由王五撫養,李四不需要支付撫養費,在這個案例中,王五和李四在孕期離婚,雙方協商決定孩子由王五撫養,李四不需要支付撫養費,最終,法院判決李四支付王五部分醫療費用,因為李四在孕期患病,需要支付高額的醫療費用,而王五作為孩子的父親,有義務承擔部分醫療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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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3、法律分析:由敗訴方承擔訴訟費,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案件受理費由原告預交,訴訟費用由敗訴方負擔,勝訴方自愿承擔的除外,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案件受理費由原告預交,訴訟費用由敗訴方負擔,勝訴方自愿承擔的除外,【法律依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二十九條訴訟費用由敗訴方負擔,勝訴方自愿承擔的除外,訴訟費用由敗訴方負擔,但勝訴方自愿承擔的除外,訴訟費用由敗訴方負擔,但勝訴方自愿承擔的除外,部分勝訴、部分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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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根據法律規定,女方在懷孕期間或者是在生下孩子一年之內以及流產的6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其賠償金主要由: 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生活補助費、營養費、殘疾賠償金 ( 殘疾者生活補助費 ) 、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等構成三、 在女方懷孕期間男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女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一)重婚的,一、允許男方提出離婚,給予補償的條件(一)女方懷孕系婚后與他人通奸所致,女方在懷孕期間如果兩人感情出現狀況且還未領取結婚證,屬于同居關系,這種狀況下無需辦理離婚手續,孩子依照同居關系處置,二、懷孕期間女方離婚的補償如果在女方在懷孕期間提出離婚,其處理跟一般離婚案件區別不大,如果女方選擇放棄孩子,男方要承擔手術費、護理費、營養費、誤工費、交通費等等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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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4、但一般由律師對應的委托方來承擔,但敗訴方同意支付該費用或者雙方當事人在合同中有約定律師費由敗訴方承擔,則在起訴或仲裁時,關于律師費的訴訟請求一般都會得到支持,2、法律主觀:原告律師費可以由被告承擔,前提是敗訴方同意支付或者雙方當事人在合同中有約定律師費由敗訴方承擔,則在起訴或仲裁時,關于律師費的訴訟請求一般都會得到支持,法律主觀:律師費可以要求敗訴方承擔,前提是敗訴方同意支付或者雙方當事人在合同中有約定律師費由敗訴方承擔,則在起訴或仲裁時,關于律師費的訴訟請求一般都會得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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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法律分析:一般都是由委托方支付,但是法律、司法解釋規定可由敗訴方承擔律師費的情形有以下幾種:法律依據:《律師收費管理辦法》第十八條 律師事務所向委托人收取律師服務費,應當向委托人出具合法票據,3、一般都是由委托方支付,但是法律、司法解釋規定可由敗訴方承擔律師費的情形有以下幾種:法律依據:《律師收費管理辦法》第十八條 律師事務所向委托人收取律師服務費,應當向委托人出具合法票據,2、法律分析:由敗訴方出,律師費由請律師的一方出,但是在民商事案件中,當一方成為被告以后,該方聘請律師為其辯護并且勝訴原告的話,可以要求原告支付這筆費用(法律支持一方當事人償付他方當事人為案件審理而支付的必要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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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民事案件中,根據《訴訟費用繳納辦法》的規定,訴訟費由原告預繳,最終訴訟費是由敗訴方承擔的,但是勝訴方自愿承擔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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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案件受理費由原告預交,訴訟費用由敗訴方負擔,勝訴方自愿承擔的除外,法律規定,訴訟費用由敗訴方承擔,勝訴方自愿負擔的除外,訴訟費用由敗訴方負擔,但勝訴方自愿承擔的除外,法律主觀:民事案件的訴訟費用一般由敗訴方承擔,但是勝訴方自愿承擔的除外,最終的訴訟費承擔方式判決書上會有,法律依據: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二十九條 訴訟費用由敗訴方負擔,勝訴方自愿承擔的除外,部分勝訴、部分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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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雖然法律沒有明確規定修車期間的交通費用需要賠償,但這是乙實際發生的費用,與事故有因果關系,應當由甲承擔賠償責任,雖然法律沒有明確規定修車期間的交通費用需要賠償,但這是丁實際發生的費用,與事故有因果關系,應當由丙承擔賠償責任,法院審理認為,丙負事故全部責任,給丁造成了財產損失,包括車輛維修費用和修車期間的合理交通費用,法院審理認為,甲負事故全部責任,給乙造成了財產損失,包括車輛維修費用和修車期間的交通費用,最終,法院判決甲賠償乙修車期間的交通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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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拖欠工程款打官司,律師費誰承擔? 在建工案件中發包人欠付工程款,承包人起訴后,在合同未約定律師費、保全費的情況下,能否主張律師費和保全費? 最高人民法院在一起建工案件的再審審查中給出回應。 法院經審理查明—— 2015年,萬某掛靠在華宇公司名下承包工程,宏星房地產對此明知,仍與之簽訂《工程承包意向書》,將舊城改造工程發包給沒有施工資質的萬某。 2016年,宏星房地產與華宇公司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其后華宇公司與萬某簽訂《內部承包協議書》,將舊城改造項目轉包給萬某。 但截至2019年11月,萬某向宏星公司交付了案涉房屋,但一直未結清工程款,也未辦理竣工驗收。 萬某向法院起訴,要求華宇和宏星承擔連帶責任,支付工程進度款686萬,律師費20萬,保全費用2.7萬及逾期利息1657萬。 一審法院判決—— 支持386萬的工程款及相應利息請求;就律師費和保全費,因律師費、訴訟保全擔保費均為萬某在訴訟過程中自行支出的訴訟成本,該費用雙方未有明確約定,且非因訴訟必須產生的費用,故其主張不予支持。 二審法院認為—— 關于一審判決華宇公司、宏星公司向萬學才支付工程款是否正確的問題。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二條:“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但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承包人請求參照合同約定支付工程價款的,應予支持”之規定,宏星公司、華宇公司應向萬某支付工程款。一審判決華宇公司、宏星公司向萬某支付工程款386萬正確,本院予以維持。 關于一審判決對律師費200000元及保全擔保費27746.71元的認定是否正確的問題。本院認為,關于萬某主張的律師費200000元的問題。 盡管萬某與華宇公司、宏星公司對律師費的承擔并無約定,但華宇公司、宏星公司在工程已經被擅自使用的情況下,仍以各種理由抗辯,拖延承擔支付工程款義務,屬不誠信的訴訟行為,造成了司法資源的額外消耗和萬學才的額外支出。 且萬某因此次訴訟發生的律師費,既是其為對抗華宇公司、宏星公司拖延支付工程款行為的額外支出,也是其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所支出的合理費用。故萬某的此項上訴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關于萬某主張的保全擔保費27746.71元的問題。本案訴訟系因華宇公司、宏星公司欠付萬學才工程款引起,萬某為實現其債權,申請財產保全,并以保險公司提供保全保險的方式進行財產擔保,系萬某為實現其債權所支出的合理、必要費用,屬于萬某的損失。萬某的此項上訴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判決,宏星房地產和華宇公司支付萬某律師費200000元及保全擔保費27746.71元。其它項予以維持。 華宇公司和宏星房地產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請再審。 最高人民法院審查后認為—— 宏星公司、華宇公司是否應承擔律師費的問題。萬某因訴訟所發生的律師費和保全費屬于確定發生的支出,原審法院認為案涉工程已經實際交付使用,宏星公司、華宇公司拒不支付相應的工程款以致引發本案訴訟,宏星公司、華宇公司應向萬學才支付萬某為維護其合法權益所支出的費用并無不當。 故對宏星公司、華宇公司主張不應承擔律師費的再審請求,本院不予支持。
2022年7月23日,在北京市昌平區某小區院內,50多歲的趙女士和兒子、兒媳、孫子一家人晚飯后悠閑散步。 趙女士在踩到一個看起來外觀完好的井蓋時,不料井蓋竟然發生了180度翻轉,致使趙女士墜入7米深的污水井中。 趙女士家人立即向消防隊求助,將趙女士從深井中解救出來并送往醫院搶救。經診斷,墜落深井造成趙女士胸椎骨折、腰椎骨折、脛骨平臺骨折、踝關節骨折等全身多處損傷。 出院之后,趙女士及家屬多次找物業公司溝通賠償款的事情,但是物業公司認為“趙女士要的賠償款過高,而且物業公司已經墊付了醫療費28萬元”,不同意對趙女士進行合理賠償。 委托專業人員才能安心休養 趙女士的家人對于物業公司拒絕賠償的態度非常氣憤,但是也無計可施。一家人為了賠償的事情急得焦頭爛額,導致趙女士無法安心養傷,子女也無法安心工作。 經過一家人商量后,一致決定委托律師來辦理,這樣既能更快速地要回賠償款,傷者及家人也能節約時間,各自安好。 經過充分的咨詢溝通,在2022年9月2日,趙女士正式委托北京市元甲律所幫助自己拿到應得的賠償。 元甲律所專案組研究案情,積極指導趙女士準備錄音、現場照片、醫療費用票據等各類證據材料,將物業公司訴至法院主張合理賠償。 03物業公司擔責 獲得滿意賠償 為了避免物業公司對趙女士傷殘情況不認可,元甲律師為趙女士申請了訴中傷殘鑒定和三期鑒定。 經鑒定趙女士的傷情構成一處九級傷殘,一處十級傷殘,傷殘賠償指數25%;建議誤工期為210日、護理期為120日、營養期為120日。 庭審過程中,物業公司為了逃避自身責任,辯稱“趙女士作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應當對損害后果承擔部分責任”。 因此,本案最大的爭議焦點為責任的承擔問題。 針對責任問題,元甲律師專業解析,并具體分析事故發生過程: 事故發生時,雖然未天黑,但涉案井蓋位于小區居民日常通行的道路上,外觀完好,看不出任何異樣,也沒有放置任何的警示標識,任何人經過井蓋都無法知悉井蓋損害的情況,無法對此作出判斷并采取措施,故趙女士作為小區居民不應當承擔責任。 而物業公司作為小區的管理者,未進行安全排查,在明知井蓋位于主干道常年被貨車碾壓損壞的情況下不作為,導致趙女士受到如此嚴重的傷害,理當承擔全部責任。 法官十分認可元甲律師的庭審意見,一審法院判決物業公司承擔全部責任,趙女士不承擔責任,由物業公司除已墊付的醫療費28萬元,另外賠償趙女士52萬余元。 趙女士以及家人對賠償金額表示非常滿意!歷經一年的時間,元甲專案組溫暖陪伴當事人及家人度過了每一個艱難的時刻,常常幫助、總是安慰,終于圓滿解決了他們的難題! 律師點評 只有委托專業律師,對案件進行專業的分析,才能制定對當事人最有利的策略,最大限度為當事人爭取利益。
交通事故“私了”后,還能反悔嗎? 2021年2月28日,原告趙某駕駛的車輛與被告張甲駕駛的車輛發生碰撞,事故發生后,原告趙某委托其丈夫即原告劉某處理與被告的糾紛。 原、被告雙方協商原告預付給被告50 000元,用于被告的車輛修理、入院檢查,預付的款項多退少補。 事故當天,劉某通過銀行賬戶將50 000元轉入指定的張乙(張甲的妹妹)的銀行賬戶?,F劉某、趙某以張甲、張乙、孫某治療傷情及修理交通事故中受損車輛僅花費12 000元、余款38 000元拒不返還構成不當得利為由提起訴訟,要求返還上述38 000元款。 張甲、張乙、孫某辯稱:案發時,趙某存在酒駕嫌疑,當時劉某為了平息該交通事故,阻止張甲報警,并提出支付5萬元款項后私了此事。 法院審理 法院經審理查明:2021年2月28日17時許,原告趙某駕駛寶馬車輛與被告張甲駕駛的長城車輛發生碰撞,同日17時04分,張甲撥打122電話報警。此后,原告劉某、第三人孫某分別趕到現場協商處理,被告張甲入醫院治療。因劉某勸阻,張甲取消報警。經協商后,劉某于同日19時12分許將50 000元款項轉至張乙銀行賬戶。張乙收到上述款項后隨即轉給張甲。 此后,自2021年7月5日至2022年11月17日,劉某因支付50 000元款項,以張乙、孫某、張甲等構成不當得利為由先后四次向法院起訴,其中,兩次以撤訴結案,兩次以當事人不適格駁回起訴。 法院一審判決:駁回劉某、趙某的訴訟請求。宣判后,劉某、趙某提出上訴。二審過程中,劉某、趙某自愿撤回上訴,法院二審裁定:準許劉某、趙某撤回上訴。一審民事判決自本裁定書送達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法官說法 本案案件標的額較小,只有3萬余元,但雙方當事人對于案件事實爭議較大,這也是所有不當得利糾紛案件的共同特點。原告一方認為,其支付給被告的5萬元款項是處理交通事故的預付款,在交通事故處理完畢后多退少補;被告一方則認為,原告所支付的5萬元款項是一次性處理交通事故的所有費用,不存在多退少補,且原告趙某當時系酒后違法駕駛車輛。 本案中關于款項的交付僅系口頭協商,雙方沒有出具書面證據,雙方當事人也不能提供現場目擊證人出庭作證,因此,給案件審理和事實認定帶來較大的難度。在該案件審理之初,主審法官曾考慮根據如下思路作出處理:以原告沒有證據證實交付的5萬元系預付款后期多退少補,徑行駁回其訴訟請求。 此后,主審法官經過慎重考慮后認為,根據上述思路,固然可以對案件作出快速處理,處理結果也不違反法律規定,但由于沒有對存在爭議的事實作出認定,所以難以讓當事人信服,社會效果也不好。因此,應當在根據雙方當事人所舉證據認定事實的同時,還應根據生活經驗、人情世故、法律法規,在最大程度上對存在爭議的事實進行還原和推定,據此結合相關法律規定,作出公正合法的判決,力爭取得更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一、作為原告一方的當事人,在被告不認可其提出的訴求及事由的情況下,如果其所舉證據不能證實其主張的事由,依法須承擔對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原告劉某、趙某主張,其支付的50 000元款項,是供張甲修理車輛及住院治療傷情費用、剩余(不足)部分多退少補,張甲維修車輛及住院治療花費12 000元左右,剩余的38 000元款項應作為不當得利予以返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條規定:“因他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受損失的人有權請求其返還不當利益?!钡诰虐侔耸鍡l規定:“得利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的,受損失的人可以請求得利人返還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為履行道德義務進行的給付; (二)債務到期之前的清償; (三)明知無給付義務而進行的債務清償?!? 我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即:誰主張,誰舉證。在本次庭審中,劉某、趙某所提交的主要證據是劉某通過張乙向張甲轉賬的銀行交易明細一張,該證據僅能證明存在轉賬的事實,無法證實其曾與對方達成50 000元款項用于維修車輛及住院治療后余款多退少補的事實,其所提交的先前起訴案件庭審筆錄一頁也僅能證實張甲在該案件庭審中曾自述購買車輛花費70 000元、維修車輛花費10 000余元、治療傷情花費檢查費用2 000余元且傷情尚未痊愈。綜合原告所舉以上證據,無法證實其曾與張甲達成50 000元款項用于維修車輛及住院治療后余款多退少補的口頭協議的事實。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九十條第二款規定:“在作出判決前,當事人未能提供證據或者證據不足以證明其事實主張的,由負有舉證證明責任的當事人承擔不利的后果。”劉某、趙某作為對其所主張的被告構成不當得利的事實負有舉證責任的原告一方,所舉證據不能證實上述事實,故依法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對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代駕司機駕車撞人,誰來擔責? 2020年11月的一天晚上,馬某赴宴飲酒后欲回家,因是開車來的,其便登陸某科技公司運營的出行小程序中的“代駕”板塊發出訂單,過了不久由某人力公司管理的代駕員趙某接單并趕來,按照訂單路線送馬某回家。 不料,車輛剛行駛到通州區某路段時,正遇胡某和朋友共三人橫過道路,趙某剎車不及將胡某和朋友撞倒,造成車輛損壞,胡某等三人均受傷。 事故經交管部門認定,趙某為全部責任,胡某等三人均為無責任。胡某傷情經過鑒定為輕度智能障礙,日常生活有關的活動能力極重度受限符合七級傷殘;右上肢肌力IV級符合八級傷殘;開顱術后符合十級傷殘(綜合賠償指數50%)。 事發后胡某找到車輛使用人馬某、代駕員趙某、出行小程序的運營方某科技公司、代駕平臺的服務提供方亦即趙某的雇傭單位某人力公司、車輛三者險的保險公司協商賠償問題,但未達成一致意見,后胡某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某科技公司、某人力公司、趙某、馬某、某保險公司共同賠償各項損失1187976.1元。 庭審中,某科技公司辯稱自己僅是代駕交易平臺的經營者,為用戶和服務方提供信息服務,勞務公司為代駕服務提供方,根據相關規定對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經營者和第三方交易平臺經營者作出了明確的區分和規定。因此,某人力公司是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經營者,答辯人僅為第三方交易平臺經營者,并非適格被告,亦非侵權人,不承擔責任。 某保險公司辯稱愿意在保險限額內賠償,但是本次事故傷者較多,共用保險限額。某人力公司辯稱先由保險公司理賠,司機趙某系職務行為,針對超出保險范圍外,應由司機趙某承擔的賠償責任答辯人愿意承擔。趙某、馬某表示由法院依法處理。 法院審理 本案審理過程中,雙方對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強制險和商業三者險限額內賠償金額并無異議,但是對于誰是超出保險理賠限額之外的賠償責任主體、作為第三方交易平臺的經營者某科技公司是否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存在爭議。 本案中某人力公司一方面作為平臺內代駕服務的提供方應當承擔服務提供者的民事責任,另一方面作為代駕司機趙某的雇傭單位,亦應當承擔雇主責任。而關于某科技公司的責任認定,其作為某出行交易平臺中為用戶和服務方提供代駕信息服務的主體,主要起到交易撮合、信息發布等服務,具有對平臺內經營者資質進行審核的義務,在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提供的代駕服務不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要求的情況下需要與某人力公司承擔連帶責任。 但是在本案中,代駕司機趙某所持駕駛證合法有效,且未有法律強制性規定的不宜駕駛情況,代駕司機于事故發生之前亦處于平穩駕駛環境,故無證據證明某科技公司未盡到審核義務,某科技公司也無法預知事故的發生,故某科技公司在本案中不承擔法律責任。 綜上,原告因本次事故造成的合理損失,應由趙某的用人單位也即平臺內代駕服務提供方被告某人力公司賠償。故某人力公司及肇事車輛保險公司應當對原告的合理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最終,通州法院判決原告保險限額之外的合理損失費用由某人力公司承擔,駁回原告的其他訴訟請求。判決做出后,原被告雙方均未提起上訴。本案現已生效。
2021年12月3日甘先生在經開區景園北街與榮昌西街道路交叉口與周先生發生交通事故,事故認定甘先生無責,事故發生后甘先生去了大興同仁醫院住院治療,經醫生診斷為肩袖損傷,待傷情穩定后甘先生去保險公司辦理理賠,結果各項費用加起來保險公司只愿意賠付一萬六千多元,甘先生感到金額有些少,后通過朋友介紹將案件委托給了元甲律師事務所。元甲團隊接案后第一時間對案件進行了深度剖析,通過和保險公司理賠老師的多次溝通,最終保險公司認可了傷者的十級傷殘,在不到兩個月的時間內和解結案幫助傷者拿到了16萬多賠償款。并且沒有延誤甘先生做二次手術拆除內固定的時間。按照法律規定甘先生傷情屬于事故發生后六個月才可以做鑒定的傷情,鑒定報告下來之后還要經歷漫長的訴訟過程,后面還有可能承擔傷殘重新鑒定被駁回的風險。元甲律師通過專業的談判經驗在車禍發生后五個月就幫助傷者拿到了滿意賠償。專業的事情還是要專業的人做,對您和家人也是一種負責。
2021年12月3日甘先生在經開區景園北街與榮昌西街道路交叉口與周先生發生交通事故,事故認定甘先生無責,事故發生后甘先生去了大興同仁醫院住院治療,經醫生診斷為肩袖損傷,待傷情穩定后甘先生去保險公司辦理理賠,結果各項費用加起來保險公司只愿意賠付一萬六千多元,甘先生感到金額有些少,后通過朋友介紹將案件委托給了元甲律師事務所。元甲團隊接案后第一時間對案件進行了深度剖析,通過和保險公司理賠老師的多次溝通,最終保險公司認可了傷者的十級傷殘,在不到兩個月的時間內和解結案幫助傷者拿到了16萬多賠償款。并且沒有延誤甘先生做二次手術拆除內固定的時間。按照法律規定甘先生傷情屬于事故發生后六個月才可以做鑒定的傷情,鑒定報告下來之后還要經歷漫長的訴訟過程,后面還有可能承擔傷殘重新鑒定被駁回的風險。元甲律師通過專業的談判經驗在車禍發生后五個月就幫助傷者拿到了滿意賠償。專業的事情還是要專業的人做,對您和家人也是一種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