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大學生征兵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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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選用培養
1、選取士官 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所學專業符合部隊需要、政治和體格條件合格的適齡青年可以應征招收士官。具有全日制大專以上學歷的大學畢業生士兵,首次選取為士官的,參照直接從非軍事部門招收士官的有關規定授予士官軍銜和確定工資起點標準,在地方高校學習時間視同服役時間。
2、直接提干 本科以上學歷,入伍一年半以上,可以列為提干對象;根據規定符合一定條件的,優先列為提干對象。
3、保送入學 參加優秀士兵保送入學對象選拔,年齡放寬1歲,同等條件下優先列為推薦對象,按照有關規定保送入軍隊院校培訓,本科以上學歷的,安排6個月任職培訓。
4、報考軍校 普通高等學校在校生應征入伍士兵參加全軍統一組織的軍隊院校招生考試,年齡放寬1歲。
二、復學升學
1、入學復學 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前正在高等學校就讀的學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間按國家有關規定保留學籍或入學資格,退役后2年內允許復學或入學。
2、改轉專業 大學生士兵退役后復學,經學校同意并履行相關程序后,可轉入本校其他專業學習。
3、考研加分 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退役后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總分加10分,高校在校生(含新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在完成本科學業后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總分加10分。
4、免試保研 在部隊榮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員,符合研究生報名條件的可免試(初試)攻讀碩士研究生。
5、考研專項 設立“退役大學生士兵”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專門面向退役大學生士兵招生。
三、就業招錄
1、就業服務優先 高校畢業生士兵退役后1年內,可視同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憑用人單位錄(聘)用手續,向原就讀高校再次申請辦理就業報到手續。退役高校畢業生士兵可參加戶籍所在地省級畢業生就業指導機構、原畢業高校就業招聘會,享受就業信息、重點推薦、就業指導等就業服務。
2、事業單位錄用優先 在招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時,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聘用)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條件的退役大學生士兵;退役士兵報考公務員、應聘事業單位職位的,在軍隊服現役經歷視為基層工作經歷,服現役年限計算為工齡。服現役滿12年、榮立二等功以上獎勵或者戰時三等功以上獎勵的,退役后由人民政府直接安排工作。
3、優先錄用為國有企業職工 國有、國有控股和國有資本占主導地位企業在拿出一定比例的工作崗位定向招收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條件的退役士兵時,同等條件下優先招收退役大學生士兵。
4、優先錄用為鄉鎮干部 鄉鎮補充干部、基層專職武裝干部配備時,注重從退役大學生士兵中招錄;對返鄉務農的退役大學生士兵,鼓勵通過法定程序積極參與村居“兩委”班子的選舉。
5、免費就業培訓 安置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組織其免費參加職業教育和技能培訓,經考試合格的,發給相應的學歷證書、職業資格證書并推薦就業。
6、支持自主創業 對從事個體經營的退役士兵,按照國家規定給予稅收優惠,給予小額擔保貸款扶持,從事微利項目的基于財政貼息。除國家限制行業外,自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首次注冊登記之日起3年內免收管理類、登記類和證照類的行政事業性收費。
四、優先優待
1、優先參軍 大學生參軍入伍除享受義務兵正常優待外,還享受優先報名應征、優先體檢政審、優先審批定兵、優先安排使用政策及體檢綠色通道。
2、優待金 入伍大學生按規定享受優待政策,優待金由批準入伍地發放,其家庭享受軍屬待遇,由戶籍所在地負責落實相關優待。
3、學費補償 國家對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的大學畢業生、在校生在校期間繳納的學費實行補償、助學貸款代償,對退伍復學的在校大學生和入伍前已被普通高等學校錄取并保留入學資格的入學新生實行學費資助。標準為本、專科生每人每年最高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12000元。
4、津貼工資 入伍后,衣、食、住、行、醫等由國家供給,每月發放津貼,擔任正、副班長職務或特殊崗位,艱苦、邊遠、海島地區還有特殊補貼。第一年為每月1000元,第二年為每月1100元。選取士官后發放工資,下士月工資最低為5590元,中士最低為6790元,上士最低為8050元(以上工資未計算如骨干費 、特殊崗位津貼、防暑降溫費等其他補助)。
5、退役金 義務兵和服役不滿12年的士官退出現役,國家按照每人每年4500元的標準發放退役金。義務兵退出現役后當地人民政府發給一次性經濟補助。
6、一次經濟補助 義務兵退出現役后當地人民政府發給一次性經濟補助。具體標準為:自主就業退役義務兵一次性經濟補助金與部隊發放的退役金之和,應不低于上年度當地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2倍;自主就業退役士官一次性經濟補助在2年義務兵發放標準的基礎上,從服現役第三年(含)起每多服役一年按義務兵一年發放標準的20%增發。
7、經濟補助總計 以2018年畢業的四年本科為例:服役2年,經濟待遇約18.9萬元,(津貼、退役金、退伍費、醫療保險、養老保險和軍人職業年金補助約7.1萬元。政府發放義務兵家庭優待金、一次性經濟補助和補償學費約11.5萬元)。具體標準以各縣(市區)公布數據為準。
五、其他待遇
1、生活待遇 生活費基礎標準每人每天18元,再根據不同兵種崗位增加。
2、醫療待遇 士兵在服現役期間,享受公費醫療待遇。有關部門按照規定安排特殊崗位士兵的療養。
3、保險待遇 士兵享受國家和軍隊規定的保險待遇。現役士兵目前享受的待遇有:軍人傷亡保險、退役養老保險、退役醫療保險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
第十三條 國家實行兵役登記制度。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滿十八周歲的男性公民,都應當在當年六月三十日以前,按照縣、自治縣、市、市轄區的兵役機關的安排,進行兵役登記。經兵役登記并初步審查合格的,稱應征公民。
第十四條 在征集期間,應征公民應當按照縣、自治縣、市、市轄區的兵役機關的通知,按時到指定的體格檢查站進行體格檢查。應征公民符合服現役條件,并經縣、自治縣、市、市轄區的兵役機關批準的,被征集服現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