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重組后一般多長時間付債權人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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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大股東進行股權質押只是為了獲得貸款,以維持日常生產經營,與重組無關。股權質押又稱股權質權,是指出質人以其所擁有的股權作為質押標的物而設立的質押。因設立股權質押而使債權人取得對質押股權的擔保物權,為股權質押。然后,大股東可以將手中持有的上市公司股權,再向銀行進行股權質押來融資,融資的額度往往要超過其收購上市公司股權的支付金額。隨著資金的杠桿效應發生作用,股權質押的風險也隨之產生。那么股東股權質押能否重組?。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房產糾紛、債權債務、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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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以一個有限公司為例,當該公司的資金流轉出現壓力時,股權質押不失為一個良好的決策。下文是關于股權質押和股權重組的詳細介紹,請您繼續閱讀了解。因設立股權質押而使債權人取得對質押股權的擔保物權,為股權質押。一旦重組方案通過,即便解除股權質押,也不會影響企業股權的重組事宜。那么股權質押影響重組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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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債務重組又稱債務重整,是指債權人在債務人發生財務困難情況下,債權人按照其與債務人達成的協議或者法院的裁定作出讓步的事項。也就是說,只要修改了原定債務償還條件的,即債務重組時確定的債務償還條件不同于原協議的,均作為債務重組。債權人債務重組損失包括:1、以低于債務賬面價值的現金清償某項債務的,債權人應將重組債權的賬面價值與收到的現金之間的差額,確認為當期損失。那么債權人債務重組損失包括什么內容。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物業費糾紛、供暖費用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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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兌付期滿后信托投資公司兌付了部分本金及利息,仍有3040萬元本金及相應利息未付。審理一審法院判決,證券公司對信托投資公司的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其依據是公司法第四條關于法人財產權的規定。在該法的其他章節中,沒有規定公司法人主體變更方式的條款。那么公司重組中債權人的權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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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第十八條作為被執行人的企業法人,財產不足以清償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債務,申請執行人申請變更、追加抽逃出資的股東、出資人為被執行人,在抽逃出資的范圍內承擔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那么公司抽逃注冊資金債權人能否追索。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房產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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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債權人債務重組損失包括:1、以低于債務賬面價值的現金清償某項債務的,債權人應將重組債權的賬面價值與收到的現金之間的差額,確認為當期損失。那么債權人債務重組損失包括的內容是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刑事辯護、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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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債權人債務重組損失包括:1、以低于債務賬面價值的現金清償某項債務的,債權人應將重組債權的賬面價值與收到的現金之間的差額,確認為當期損失。那么債權人債務重組損失包括的內容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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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企業中哪些人是債權人債權人是指按照合同的約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規定享有特定權利的人,所以企業中符合該情況的就是債權人。公司可能存在哪些債權人(一)銀行,是公司資金的主要提供者。銀行通過與公司簽定債務合約,要求公司以信用擔保或財產抵押的形式予以保證,將資金按照合約規定的用途提供給公司使用。中國公司發行公司債必須符合公司法的資格要求,并且須經證券監管機構的審批、核準。(四)公司職工是公司的重要的債權人。在中國,政府還是銀行和公司的大股東,支持公司通過重組而免于破產具有多重意義。那么企業中哪些人是債權人。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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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債權人債務重組損失包括:1.以低于債務賬面價值的現金清償某項債務的,債權人應將重組債權的賬面價值與收到的現金之間的差額,確認為當期損失。那么債權人債務重組損失包括了哪些內容。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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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公司企業的債權人包括哪些(一)銀行,是公司資金的主要提供者。銀行通過與公司簽定債務合約,要求公司以信用擔保或財產抵押的形式予以保證,將資金按照合約規定的用途提供給公司使用。中國公司發行公司債必須符合公司法的資格要求,并且須經證券監管機構的審批、核準。(四)公司職工是公司的重要的債權人。政府甚至為了保護稅源不受損失,極力推動、促成和支持財務困難的公司實施收購兼并和重組,甚至不惜通過立法予以保護其在公司的利益。政府是有別于其它任何債權人的享有優先權的特殊債權人。在中國,政府還是銀行和公司的大股東,支持公司通過重組而免于破產具有多重意義。那么公司企業的債權人包括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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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新債務重組準則實施過程中有什么問題1.債務重組沒有考慮資金的時間價值新債務重組準則中,在修改其他債務條件方式下進行債務重組時,修改債務條件通常會修改債務償還期限,這就涉及到“時間”。新準則中債務重組定義突出了債務人發生財務困難的前提和債權人做出讓步的業務實質。因此在確認重組后的債務的價值采用公允價值而不是采用現值,將把實質上屬于債務重組范圍的排除在外,使債務重組的損益確認不真實。那么新債務重組準則實施過程中有什么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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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公司債權人請求抽逃出資的股東在抽逃出資本息范圍內對公司債務不能清償的部分承擔補充賠償責任、協助抽逃出資的其他股東、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或者實際控制人對此承擔連帶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抽逃出資的股東已經承擔上述責任,其他債權人提出相同請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那么公司股東抽逃資金債權人怎么辦。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合同糾紛、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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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近日,PT水仙宣布其債務重組失敗并導致股權轉讓流產,海南航空也因未獲銀行同意而導致其債務重組失敗。這兩個案例表明,目前許多上市公司在進行債務重組時,往往將置于債務重組局外,輕視債權人在債務重組中的重要性是它們失敗的重要原因之一。按照我國《企業會計準則債務重組》中的定義,債務重組是指發生財務困難時,債權人根據與債務人的協議和生效的法律文件作出讓步的事項,即債務人未能按原約定償還債務,債務重組使得債權人發生債務重組損失,債務人獲得債務重組收益。那么債務重組要尊重債權人權利。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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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債務重組又稱債務重整,是指債權人在債務人發生財務困難情況下,債權人按照其與債務人達成的協議或者法院的裁定作出讓步的事項。也就是說,只要修改了原定債務償還條件的,即債務重組時確定的債務償還條件不同于原協議的,均作為債務重組。那么債權人債務重組損失包含什么內容。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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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股東有限責任相對于公司而言,屬于直接的有限責任,但是相對于公司債權人而言,則只能是間接的有限責任,公司債權人原則上無權直接向股東發起追究有限責任的訴訟。股東有限責任制度將公司不能清償債務的風險由股東轉移給了公司債權人。因此,股東地位的變優是建立在債權人地位變劣的基礎上的,股東有限責任使債權人在公司重組中處于不利地位。公司法明確規定股東作為公司的成員享有眾多權利。在公司重組中股東相對于債權人的優勢地位明顯表現在股東享有表決權和完備的信息獲取權。那么公司重組中的債權人保護。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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念念不忘,必有回響。當委托人都放棄的時候沒想到元甲的執行還在持續跟進,14年的事故,15年的判決,16年的執行,2017年的破產,2019年的重組,2020年的執行,2022年的回款,日復一日,年復一年,我們的堅持不懈,當事人的苦苦等待,終于等來了法官通知領款的喜報!這一刻是值得紀念的!
自己處理十幾年沒有結果,委托天用律所4個月解決!當事人用自己的保險單做擔保幫助朋友周轉資金,但朋友拖欠十幾年年多仍不還款。天用律師幫助雙方庭上和解,要回本金及利息58萬元,同時獲得經濟損失6萬元!
合同審查如何避開“坑”?《民商律師分享會——合同糾紛專題》防范合同風險!合同審查一般包含3個階段:合同簽訂前、簽訂時以及合同履行中。邢穎律師指出,在每個階段中要關注“人、財、物”的安全性,在合同簽訂前要對簽訂方有一個全面清晰的認識,一方面是對主體的形式審查,另一方面是對主體的實質性審查。 針對合同簽訂方的審查內容包含多個方面,例如對方是否具有獨立簽訂合同主體的資格、企業經營范圍、是否有履約能力、資信能力、注冊資金的真實性、驗資報告的真實性、會計資料的審查、股東的審查、固定資產變現能力、流動資金是否充足等,需要對此逐一排查核實。 看似簡單的事情,做起來卻沒有想象中那么容易!合同審查相對來說流程繁瑣、專業性強、難度大,對此邢穎律師建議,一定謹慎對待,要咨詢專業律師進行處理,避免產生不必要的損失,造成無法挽回的后果!
【案例分析】約定利息超過法定限額,借款人可否主張返還?2021年2月9日,楊某因為做生意需要資金周轉,向楊某科借款30000元,約定月利率2%,楊某科當天通過微信向楊某支付了30000元借款,楊某收到借款后向楊某科出具了借條,并馬上向楊某科轉賬3000元作為利息。從2021年3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楊某通過微信轉賬方式,分15次共計轉給楊某科27000元。 2021年8月28日,楊某科在向楊某催討其他債務時,楊某的姑父劉某誤以為楊某科在催討27000元這筆債務,遂自作主張代楊某又向楊某科支付了27000元,楊某科當即將楊某出具的借條交給劉某,由劉某將借條銷毀。楊某認為,從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8月28日期間,楊某科收取利息共計27000元,其中多收取利息 24747元。楊某向楊某科多次討要多支付的利息,但楊某科拒不退還,楊某訴至法院。 法院審理后認為,該案爭議的焦點在于,楊某科是否收取了超過法律規定上限部分的利息,并且楊某科收取該部分利息是否有法律依據。 首先應當確定楊某向楊某科借款的本金金額。楊某向楊某科借款當天,即支付給楊某科3000元,按照一般交易習慣,利息應當在借款之次日開始計算,故該3000元應當認定是償還的楊某科的本金,楊某科實際支付給楊某的借款本金應當認定為27000元。 其次應當確定楊某、楊某科之間的利息計算標準。楊某、楊某科約定的月利率2%過高,應當按照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發布的2021年2月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3.85%的四倍,即為15.4%計算,楊某科所收取的楊某利息,超過部分不受法律保護,楊某科應當返還給楊某。 最后,應當計算出楊某應支付給楊某科的利息,結合楊某已經支付的本息,確定楊某科應當返還多收取的金額。27000元本金從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按照年利率15.4%計算的利息為1940元。2021年7月27日至2021年8月28日,該1940元的利息計算為25元。楊某姑父在2021年8月28日代替楊某向楊某科支付27000元,多支付25035元,該款應當由楊某科返還給楊某,但楊某起訴只要求楊某科返還24747元,法院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