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文件能電子送達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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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電子借款協議合不合法通過第三方電子合同平臺簽署電子借款合同合法有效。通過第三方電子合同平臺,用戶僅需簽署一個電子簽名的使用須知,獲得與實名身份對應的個人數字證書,即可用專有電子簽名簽署電子授權委托書、電子借款合同及和其他相關電子法律文件。當事人約定使用電子簽名、數據電文的文書,不得僅因為其采用電子簽名、數據電文的形式而否定其法律效力。目前的立法嚴重滯后,嚴重影響電子合同的交易和監管力度。電子合同的監管是對簽約前、簽約過程以及簽約后電子合同的履行等監管。那么電子借款協議合法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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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市里拒絕執行紅頭文件可不可以進行行政訴訟行政訴訟級別管轄是指按照法院的組織系統來劃分上下級人民法院之間受理第一審案件的分工和權限。行政訴訟法第13條至第16條對級別管轄作了明確具體的規定。可以向省信訪局反映市里拒不執行的情況如果得不到解決可以向國務院信訪部門反映。相關法律知識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中的規定第五十五條人民法院判決被告重新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被告不得以同一的事實和理由作出與原具體行政行為基本相同的具體行政行為。當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那么市里拒絕執行紅頭文件可不可以進行行政訴訟。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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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一)電子合同的要約與要約邀請電子合同的要約與要約邀請通過網絡進行交易時,發出訂約意愿的一方,只要該表示符合我國合同法關于要約的要件,該意思表示就是要約。(二)電子合同的承諾所謂承諾是指受要約人同意要約的全部條件以締結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諾的法律效力在于一經承諾并送達于要約人,合同即告成立。(三)電子合同的成立時間與成立地點1、關于數據電文形式的承諾的生效時間在EDI合同中,當事人用電子數據發出電文即為要約,對方當事人用電子數據發出電文即為承諾。第三十三條當事人采用信件、數據電文等形式訂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簽訂確認書。那么電子合同怎么訂立。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合同糾紛、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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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投標保證金是指在招標投標活動中,投標人隨投標文件一同遞交給招標人的一定形式、一定金額的投標責任擔保。其主要保證投標人在遞交投標文件后不得撤銷投標文件,中標后不得無正當理由不與招標人訂立合同,在簽訂合同時不得向招標人提出附加條件、或者不按照招標文件要求提交履約保證金,否則,招標人有權不予返還其遞交的投標保證金。那么招標文件電子版是否要蓋章。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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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涉外協議離婚如何送達在涉外離婚案件中人民法院送達訴訟文書可以采用下列方式(一)依照受送達人所在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或者共同參加的國際條約中規定的方式送達人民法院向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沒有住所的受送達人送達司法文書時若該受送達人所在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簽訂有司法協助協定可以依照司法協助協定規定的方式送達若該受送達人所在國是關于向國外送達民事或商事司法文書和司法外文書公約的成員國可以依照該公約規定的方式送達。除上述送達方式外人民法院還可以通過傳真電子郵件等能夠確認收悉的其他適當方式向受送達人送達。那么涉外協議離婚如何送達。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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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怎么防止電子合同欺詐1、加強對相關公司及人員身份、背景等調查工作,仔細核實合同標的的真偽,切勿因熟人介紹或貪圖利益而輕信對方。滿足了以上幾個條件,基本能有效防止糾紛和欺詐行為。目前市面上,如果采用了第三方電子合同,以上這些安全問題都是有保障的。如何防范合同詐騙1、情況不明不簽約在合同簽訂前,要通過工商部門、銀行或者委托律師摸清對方的主體資格、企業信譽、注冊資金、隸屬關系、經營狀況、設備條件、技術狀況、履約能力等情況,還要對對方提供的有關文件、材料認真進行核對,防止對方利用假單位、假身份、假證件、假貨源來進行詐騙。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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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根據網貸新規規定:各方參與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需要對出借人與借款人的基本信息和交易信息等使用電子簽名、電子認證時,應當遵守法律法規的規定,保障數據的真實性、完整性及電子簽名、電子認證的法律效力。電子合同法律效力不違反法律和社會公共利益,是指電子合同的內容合法。法律對數據電文合同應給予書面合同的地位,無論意思表示方式是采用電子的,光學的還是未來可能出現的其他新方式,一旦滿足了功能上的要求,就應等同與法律上的書面合同文件,承認其效力。那么網絡借貸使用電子簽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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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如果被告外籍配偶同意離婚其可以委托國內的律師向法院提交經過公證認證的同意離婚的書面文件法院會判決解除兩人的婚姻關系如果被告外籍配偶拒絕簽收法院一般會進行公告送達6個月公告期滿后被告如仍杳無音信法院則會缺席判決但這種缺席判決一般只會解除兩人的婚姻關系而不會涉及財產分割問題。對于一方在國外的案件涉外送達會是比較麻煩的問題。那么涉外送達的處理方法。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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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民訴法中實現擔保物權的文書送達方式有哪些(一)直接送達直接送達又稱交付送達,是指人民法院派專人將訴訟文書直接交付給受送達人簽收的送達方式。(二)留置送達留置送達,是指受送達人無理拒收訴訟文書時,送達人依法將訴訟文書放置在受送達人的住所并產生送達的法律效力的送達方式。負責審理該民事案件的人民法院稱為委托法院,接受送達任務的法院稱為受托法院。委托送達應當出具委托函,并附相關的訴訟文書和送達回證。第八十七條電子送達經受送達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用傳真、電子郵件等能夠確認其收悉的方式送達訴訟文書,但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除外。那么民訴法中實現擔保物權的文書送達方式。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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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二)電子合同的承諾所謂承諾是指受要約人同意要約的全部條件以締結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諾的法律效力在于一經承諾并送達于要約人,合同即告成立。(三)電子合同的成立時間與成立地點1、關于數據電文形式的承諾的生效時間在edi合同中,當事人用電子數據發出電文即為要約,對方當事人用電子數據發出電文即為承諾。因此,edi交易中的承諾生效問題不應采取送信主義,而應當采取到達主義。”因此,數據電文的發出與收到地點應以上述規定為準。那么簽訂電子合同的步驟。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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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招投標法沒有這樣的規定,如果已經發放了紙質版的招標文件,那么電子版的就可以不再發放,只用保證投標人領取到招標文件即可。至于電子版的招標文件,可以根據情況進行發放,為了方便投標人制作投標文件,可以將投標文件格式 那個章節發放給他們的。非依法必須公開招標的項目,由招標人自主決定采用公開招標還是邀請招標。那么招標文件是否需要提供電子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合同糾紛、債權債務、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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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電子印章不適用的情形我國《電子簽名法》第3條明確規定民事活動中的合同或者其他文件、單證等文書,當事人可以約定使用或者不使用電子簽名、數據電文。當事人約定使用電子簽名、數據電文的文書,不得僅因為其采用電子簽名、數據電文的形式而否定其法律效力。電子印章的法律特征電子簽名是電子形式的數據,是與數據電文相聯系的用于識別簽名人的身份和表明簽名人認可該數據電文內容的數據。那么電子印章不適用哪些情形。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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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王小姐十分意外,本以為公司會挽留她,沒想到公司竟然同意了自己的辭職請求。本案中,王小姐在郵件中明確作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意思表示,自此意思表示送達公司時即產生了法律效力。因此,王小姐的這封郵件完全可以起到書面辭職申請的效力。王小姐的郵件在到達公司或者公司作出回復之前,她并未作出任何修改或者撤回的行為,因此,即使公司沒有在5月10日發出批復,王小姐的辭職決定也將在5月20日產生解除勞動合同的法律效力。另外,作為電子郵件辭職申請這一尚需探討方可認定其效力的解除勞動合同方式,用人單位應當在收到電子郵件時及時作出反應。那么電子郵件的辭職申請具有法律效力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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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委托人,即項目轉讓方中國xx信息產業集團公司系依法設立并存續的全民所有制企業,上級主觀單位是國務院。轉讓標的是中國xx信息產業集團公司依法出資并擁有對轉讓標的企業25%的股權。本次轉讓方中國xx信息產業集團公司擬將其持有的轉讓標的企業25%的股權以5540萬元價格掛牌轉讓。依據國家相關規定,轉讓方可自行決定其轉讓事宜。就本次所轉讓股權,經xx律師事務所審核,轉讓方對轉讓標的企業進行了審計和評估,且審計、評估機構具有相應的審計、評估資格,國有資產評估備案手續也已辦理完畢。經xx律師事務所審核轉讓方出具的相關文件,認為轉讓股權不存在權利瑕疵,并出具法律意見書。那么電子信息產業的產權轉讓案例。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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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電子郵件可以作為婚外情證據使用嗎電子郵件作為證據使用的法律依據源于《合同法》第11條的相關規定,首次被人民法院采用是上海法院一案例。目前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和浦東新區人民法院,對電子郵件作為證據使用均有審判實踐,公安部門對郵件的源文件是否經過修改也可以進行鑒定。因此只有經過公證的電子郵件,才會具有法律效力,但也不是所有的法院都會認可電子郵件作為婚外情證據的合法性,所以要證明一方出軌,就要盡可能多的收集相關證據,這樣才能被法院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進而才能判決離婚。那么電子郵件可以作為婚外情證據使用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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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工程款拖欠10年、項目負責人離職,還能要回錢嗎?要賬路漫漫、時間不等人,陸先生已將近70歲的年紀,折騰了將近快10年了,依然沒有解決這個要賬難題!2023年3月,陸先生委托了北京天用律所來幫助自己要回工程款。天用律所接案后立即成立專案組,幫助陸先生收集有力證據,因為工程距今時間久遠,需要迅速啟動立案程序。 庭審中,被告建筑工程公司對陸先生的實際施工人身份不予認可,認為工程是自己的項目部員工完成的。對此,天用律師提交了部分工程款的轉賬記錄和會議紀要,證明陸先生是實際施工人身份;并提交了竣工結算文件等多份資料,法院讓建筑工程公司核對賬目,但其也沒對出來,因此對方啞口無言。 最終法官按照天用律師的訴訟請求,全額支持了我方當事人主張的工程款本金及6年的利息合計225萬余元!三月中旬接案,六月底一審勝訴!歷時僅3個月,將十年之久的工程款成功收回!
對方出軌的看過來,如何收集出軌證據,能夠證明婚內出軌的四種證據。(1.電子郵件、聊天記錄。2.保證書或者悔過書。3.照片。4.錄像)需要了解更多專業內容,請聯系我,為你提供專業的法律咨詢指導!
達成和解協議但交付的匯票無法承兌,能否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 魯法案例【2023】643 原執行程序開始前,雙方當事人自行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但交付的商業承兌匯票無法承兌,一方當事人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協議提出執行異議,法院該如何處理? 案情簡介 在史某與曾某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調解書: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萬元。2021年4月19日,雙方達成《協議書》,約定:85萬元債務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額85萬元的商業承兌匯票抵付,曾某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 后來史某承兌匯票時發現,因第三方公司財務問題,該匯票無法被承兌。該匯票現處于拒付追索待清償的狀態,故史某向法院申請執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調解書履行給付義務。被執行人曾某提出異議,認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畢85萬元給付義務,史某債權轉移和變現的風險應當由史某依法承擔和依法解決。 申請執行人史某稱,不同意曾某所提異議,協議書中雖然約定交付票據履行本案義務,但曾某需保證該票據最終被承兌。現在該票據不能被承兌,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義務,史某申請執行符合法律規定。 法院審理 本案的爭議焦點是:曾某是否應繼續履行還款義務? 法院經審理認為,執行程序開始前,雙方當事人自行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一方當事人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被執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協議為由提出執行異議的,可以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的規定審查處理。 本案中,史某與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調解書后,雙方在執行前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后申請執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義務為由向本院申請執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異議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協議為由向法院提出異議,符合上述規定的情形,故本院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的規定審查處理。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規定:“執行過程中,被執行人根據當事人自行達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協議,或者一方當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當事人不予認可的和解協議,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五條規定提出異議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和解協議履行完畢的,裁定終結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 (二)和解協議約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屆至或者履行條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執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條規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執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協議約定履行義務的,裁定中止執行; (四)被執行人不履行和解協議的,裁定駁回異議; (五)和解協議不成立、未生效或者無效的,裁定駁回異議。” 史某與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調解書之后,就本案債務達成協議書,約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萬元的商業承兌匯票,即表示該民事調解書項下曾某義務已經履行完畢。但在該協議書中雙方約定曾某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在曾某將涉案票據交付給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業承兌匯票未能成功兌付。即使曾某將涉案票據交付給史某,但因為票據未能成功兌付,曾某并未履行完畢本案義務。 申請執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請執行,本院依據申請執行人的申請立案執行,并依照法律規定向被執行人曾某送達執行通知書、執行裁定書、報告財產令符合法律規定。最終法院裁定駁回曾某提出的執行異議,經濟南中院復議并予以維持。 法官說法 執行當事人雙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書后、執行立案之前達成和解協議,系當事人雙方在本案訴訟程序和執行程序之外達成的和解協議,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質,不屬于執行和解協議,不產生阻卻原生效法律文書恢復執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調解書后,史某與曾某在執行前自行達成《協議書》,此后,曾某雖然按約定向史某交付商業匯票,但并未成功兌付,史某民事調解書項下債權并未獲得清償。曾某在和解協議中承諾“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協議書》,史某有權向法院申請恢復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
交通事故“私了”后,還能反悔嗎? 2021年2月28日,原告趙某駕駛的車輛與被告張甲駕駛的車輛發生碰撞,事故發生后,原告趙某委托其丈夫即原告劉某處理與被告的糾紛。 原、被告雙方協商原告預付給被告50 000元,用于被告的車輛修理、入院檢查,預付的款項多退少補。 事故當天,劉某通過銀行賬戶將50 000元轉入指定的張乙(張甲的妹妹)的銀行賬戶。現劉某、趙某以張甲、張乙、孫某治療傷情及修理交通事故中受損車輛僅花費12 000元、余款38 000元拒不返還構成不當得利為由提起訴訟,要求返還上述38 000元款。 張甲、張乙、孫某辯稱:案發時,趙某存在酒駕嫌疑,當時劉某為了平息該交通事故,阻止張甲報警,并提出支付5萬元款項后私了此事。 法院審理 法院經審理查明:2021年2月28日17時許,原告趙某駕駛寶馬車輛與被告張甲駕駛的長城車輛發生碰撞,同日17時04分,張甲撥打122電話報警。此后,原告劉某、第三人孫某分別趕到現場協商處理,被告張甲入醫院治療。因劉某勸阻,張甲取消報警。經協商后,劉某于同日19時12分許將50 000元款項轉至張乙銀行賬戶。張乙收到上述款項后隨即轉給張甲。 此后,自2021年7月5日至2022年11月17日,劉某因支付50 000元款項,以張乙、孫某、張甲等構成不當得利為由先后四次向法院起訴,其中,兩次以撤訴結案,兩次以當事人不適格駁回起訴。 法院一審判決:駁回劉某、趙某的訴訟請求。宣判后,劉某、趙某提出上訴。二審過程中,劉某、趙某自愿撤回上訴,法院二審裁定:準許劉某、趙某撤回上訴。一審民事判決自本裁定書送達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法官說法 本案案件標的額較小,只有3萬余元,但雙方當事人對于案件事實爭議較大,這也是所有不當得利糾紛案件的共同特點。原告一方認為,其支付給被告的5萬元款項是處理交通事故的預付款,在交通事故處理完畢后多退少補;被告一方則認為,原告所支付的5萬元款項是一次性處理交通事故的所有費用,不存在多退少補,且原告趙某當時系酒后違法駕駛車輛。 本案中關于款項的交付僅系口頭協商,雙方沒有出具書面證據,雙方當事人也不能提供現場目擊證人出庭作證,因此,給案件審理和事實認定帶來較大的難度。在該案件審理之初,主審法官曾考慮根據如下思路作出處理:以原告沒有證據證實交付的5萬元系預付款后期多退少補,徑行駁回其訴訟請求。 此后,主審法官經過慎重考慮后認為,根據上述思路,固然可以對案件作出快速處理,處理結果也不違反法律規定,但由于沒有對存在爭議的事實作出認定,所以難以讓當事人信服,社會效果也不好。因此,應當在根據雙方當事人所舉證據認定事實的同時,還應根據生活經驗、人情世故、法律法規,在最大程度上對存在爭議的事實進行還原和推定,據此結合相關法律規定,作出公正合法的判決,力爭取得更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一、作為原告一方的當事人,在被告不認可其提出的訴求及事由的情況下,如果其所舉證據不能證實其主張的事由,依法須承擔對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原告劉某、趙某主張,其支付的50 000元款項,是供張甲修理車輛及住院治療傷情費用、剩余(不足)部分多退少補,張甲維修車輛及住院治療花費12 000元左右,剩余的38 000元款項應作為不當得利予以返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條規定:“因他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受損失的人有權請求其返還不當利益。”第九百八十五條規定:“得利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的,受損失的人可以請求得利人返還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為履行道德義務進行的給付; (二)債務到期之前的清償; (三)明知無給付義務而進行的債務清償。” 我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即:誰主張,誰舉證。在本次庭審中,劉某、趙某所提交的主要證據是劉某通過張乙向張甲轉賬的銀行交易明細一張,該證據僅能證明存在轉賬的事實,無法證實其曾與對方達成50 000元款項用于維修車輛及住院治療后余款多退少補的事實,其所提交的先前起訴案件庭審筆錄一頁也僅能證實張甲在該案件庭審中曾自述購買車輛花費70 000元、維修車輛花費10 000余元、治療傷情花費檢查費用2 000余元且傷情尚未痊愈。綜合原告所舉以上證據,無法證實其曾與張甲達成50 000元款項用于維修車輛及住院治療后余款多退少補的口頭協議的事實。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九十條第二款規定:“在作出判決前,當事人未能提供證據或者證據不足以證明其事實主張的,由負有舉證證明責任的當事人承擔不利的后果。”劉某、趙某作為對其所主張的被告構成不當得利的事實負有舉證責任的原告一方,所舉證據不能證實上述事實,故依法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對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工程款拖欠起訴材料: 1、招標文件、合同文本及附件,其他各種簽約,業主認可的工程實施計劃,各種工程圖紙,技術規范等; 2、往信件(書信、電子郵件等)。如業主的變更指令,各種認可信、通知,對承包商問題的答復信等; 3、各種會議紀要; 4、施工進度計劃和實際施工進度記錄; 5、施工現場的工程文件,如施工記錄、施工備忘錄、施工日報、工長和檢查員的工作日記、監理工程師填寫的施工記錄和各種簽證等。
欠錢不還怎么起訴? 欠錢是一件很常見的事情,但是當有人拖欠債務時,就可能會出現法律糾紛。如果你有人欠你錢,而他不還,你可以通過起訴的方式來追回債務。但是要起訴成功,需要有一定的證據。 在起訴前,首先要明確的是債務人和債權人之間存在債權關系。一般情況下,可以通過書面合同、口頭協議或者其他文件來證明存在借貸關系。此外,也可以根據相關法律法規來判斷是否存在借貸關系。例如《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對于“無因合同”的規定就可以用作判斷標準。 其次要有證明債務已到期并且未能支付的證明。一般情況下,應當準備好到期日前后的憑證或者協議文書來作為依據。此外,還應當準備好相應的電子數據、電子信函、電子郵件、手機短信、承諾書、會計憑證等文件作為補充依據, 使得整個交易流程都能夠得到相應的佐證, 使得整個交易流程都能夠得到相應的佐證, 使得整個交易流程都能夠得到相應的佐證, 使得整個交易流程都能夠真實可信地呈上法庭。 再者, 在立案訴訟之前, 還要對債務人進行必要考察, 相關考察方式包括: 辦理相關民事行為能力宣告手續; 檢驗當事人是否存在隱匿、偽造、死亡或者無法找到; 檢驗當事人是否已將真實姓名、住所或者工作單位告之法庭。 此外, 還要考察一般性歷史信譽情況。 在立案訴訟之前, 需要對歷史信譽情況進行考察, 并收集相應材料。
工程款拖欠起訴需要材料如下: 1、招標文件、合同文本及附件,其他各種簽約,業主認可的工程實施計劃,各種工程圖紙,技術規范等; 2、往信件(書信、電子郵件等)。如業主的變更指令,各種認可信、通知,對承包商問題的答復信等; 3、各種會議紀要; 4、施工進度計劃和實際施工進度記錄; 5、施工現場的工程文件,如施工記錄、施工備忘錄、施工日報、工長和檢查員的工作日記、監理工程師填寫的施工記錄和各種簽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