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同定金協議怎么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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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由于乙方原因不按合同工期竣工,承擔甲方與建設單位簽訂合同責任。第七條 工程保證金為確保合同履約,乙方必須向甲方交納工程履約保證金萬元。工程保證金屬于履約性質,不計利息。工程保證金的返還,在工程完工備案后,乙方無違約現象,且無拖欠材料款和民工工資情況下,分階段返還;若有違約,按違約處罰后的余款返還。如工程質量或工期未達到本合同約定的目標,除按本合同處罰外,工程保證金概不退還。那么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或意向協議書屬于工程預算審查的依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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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例如,在上述案例中,可以約定在解除協議簽訂后的一段時間內,由房地產開發(fā)公司對已完成的工程量進行確認,并按照合同約定支付相應的工程款項,二、寫作注意事項協議內容要合法合規(guī)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解除協議應當符合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相關政策的規(guī)定,例如,在上述案例中,可以寫明由于房地產開發(fā)公司無法按時支付工程款項,導致施工進度受阻,建筑公司多次催促未果,因此雙方經過協商決定解除合同,例如,可以約定雙方在解除合同過程中所涉及的商業(yè)機密、技術秘密等信息應當予以保密,并規(guī)定相應的保密期限和保密責任。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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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第二條 工程期限1.本工程合同總工期為___天。不屬包干系數范圍內的重大設計變更;提供的工程地質資料不準,使基礎超深;施工方法與設計規(guī)定不符而增加工程量影響進度者。第三條 工程合同總價1.本工程合同總價為人民幣______元。沒有合格證書,且未經試驗鑒定或經過試驗鑒定為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設備、構配件等,雙方均不得用于本工程。若屬材料人員失職或其它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由責任一方負責。那么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協議書范本。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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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訂立合同雙方:建設單位:_________施工單位:_________雙方經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第一條:工程名稱:第二條:工程地點:第三條:建筑面積:第四條:工程價款及付款方法:第五條:工程期限第六條:工程質量標準第七條:承包形式及材料設備供應第八條:發(fā)包方義務:1.開工前___天,甲方給乙方施工圖一式___份,并做到“三通一平”;辦好施工許可證。開工前5天交甲方一式二份。那么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協議條款樣本。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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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乙方的關聯文件及對本工程所簽訂的涉及到甲方義務各項合同、還包括在執(zhí)行中甲方所擔保的責任項目同時解除。解除合同后并不免除承包人對已施工部分的工程質量責任和保修責任以及合同履行過程中的違約責任。乙方已與相關班組簽訂的施工合同由乙方與其協商解除,甲方不承擔乙方與班組之間因合同糾紛產生的一切后果本協議書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擅長:合同糾紛、債權債務、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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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一、建設工程合同補充協議是否有效1、建設工程合同補充協議是有效的,工程建設是需要簽訂書面合同的,而補充協議只是主合同的補充約定,不能代替主合同,所以只簽訂補充協議是無效的;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條合同生效后,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相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合同糾紛、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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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順延期限,應由雙方及時協商,簽訂協議,并報有關部門備案。那么工程承包合同協議書怎么寫。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合同糾紛、建設工程、民間借貸、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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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第一條工程概況1.1工程名稱:工程地點:工程內容:承包范圍:1.2開工日期:竣工日期:總日歷日期:1.3質量等級:1.4合同價款:第二條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第十一條暫停施工。第十二條工期延誤。第十四條檢查和返工。第十九條合同價款及調整。第二十五條設計變更第二十六條確定變更價款。第三十四條專利技術、特殊工藝和合理化建議。第三十六條工程分包。第四十條合同生效與終止。那么建設工程承包合同協議條款。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房產糾紛、債權債務、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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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第三條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除非使雙方協商一致并達成書面協議。第四條甲方履行主合同義務后,乙方應返還定金或以該定金沖抵甲方應付乙方款項。筆者認為根據以上法律及司法解釋對定金的適用范圍的有關規(guī)定,定金協議可以廣泛應用于多種合同,在買賣合同、貨物運輸合同、加工承攬合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等經濟活動中,債權人要求以擔保方式保障其債權實現的,可以依照主合同規(guī)定設立定金擔保合同。那么工程合同定金協議怎么寫有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房產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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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協商未果,提交山東曹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那么工程承包合同協議書完整。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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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建設工程施工分包合同是建筑行業(yè)必不可少的一項法律文件,旨在明確分包工程的范圍、責任、計劃、費用等關鍵要素,保障施工項目的順利進行,此外,分包合同還需要規(guī)定工程款項的支付方式和期限,確保各方的經濟利益能夠得到保障,3. 合同價款:協議應規(guī)定工程的合同價款及支付方式,包括工程款項的分期支付安排、付款方式、索賠和變更費用的處理等,總之,建設工程施工分包合同對于施工項目的順利進行和各方合法權益保護至關重要,沒有分包合同,施工過程中的費用、工期、質量等問題將無法得到有效控制,給工程造成嚴重的影響。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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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但是現實中由于合同雙方在主合同簽訂后往往需要訂立一些與原合同不一致主要是工程價款方面的補充協議按照招投標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相關司法解釋這樣的補充合同中的內容是具有相應效力的,也不能推翻原合同。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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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前述每一階段施工進度完成后,由乙方將形象進度報表交甲方,甲方在______日內按合同約定要求審核完畢,審核完畢經乙方確認無異議后______日內按審定的工程款及支付比例支付給乙方。那么工程主合同的補充協議。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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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例如,在上述案例中,可以約定在解除協議簽訂后的一段時間內,由房地產開發(fā)公司對已完成的工程量進行確認,并按照合同約定支付相應的工程款項,二、寫作注意事項協議內容要合法合規(guī)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解除協議應當符合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相關政策的規(guī)定,例如,在上述案例中,可以寫明由于房地產開發(fā)公司無法按時支付工程款項,導致施工進度受阻,建筑公司多次催促未果,因此雙方經過協商決定解除合同,例如,可以約定雙方在解除合同過程中所涉及的商業(yè)機密、技術秘密等信息應當予以保密,并規(guī)定相應的保密期限和保密責任。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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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施工合同協議書范文 甲方:___ 乙方:___ 甲方將鉆孔工程施工委托乙方進行,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設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列》等有關規(guī)定,簽訂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建筑工程承包合同1 發(fā)包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 (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 其它 有關法律、法規(guī),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工程承包事項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書模板(一) 甲方:___ 乙方: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公司文件相關規(guī)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信的原則,甲、乙雙方就___(工程)勞力施工承包事宜協商達成一致。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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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經商議合伙干工程, 由于合作期間分歧較大,兩人退股, 導致后期發(fā)包人拒絕支付工程款, 869萬欠款該如何快速要回? 三人商議合伙干工程 2017年,工程公司(化名)經招投標取得某縣區(qū)交通運輸扶貧“建養(yǎng)一體化”工程的施工。 經由市政建設公司(化名)的法定代表人及胡先生與工程公司商談一致,將工程中的其中五個標段的施工進行轉包。 胡先生與沈某、孫某三人經過協商,由胡先生和孫某負責出資,沈某負責承接工程,三人共同承包該標段的工程施工,以市政建設公司的名義開展業(yè)務,于2017年6月20日正式開始施工。 由胡先生與孫某負責現場項目施工管理,組織人力、機械設備、原材料等,并在現場臨時搭建混凝土攪拌站,對上述標段進行實際施工。 兩人退股導致工程款拖延 2017年7月9日,沈某、孫某與胡先生共同補簽《項目合作協議書》一份,約定合作承包施工范圍、股份比例、工程管理責任及分工、資金、財務管理等內容。 2018年11月4日,市政建設公司與工程公司簽訂協議,約定工程內容、工程地點、工期、定價方式、工程款支付等。 2019年1月16日,因沈某、孫某與胡先生在合作期間出現分歧,故沈某、孫某退出合作,由胡先生繼續(xù)施工,各方簽訂合同一份,由胡先生支付沈某、孫某相應股份轉讓款,承接的上述工程由胡先生繼續(xù)施工。 2019年12月31日,胡先生按期完成上述所有工程的施工義務,并交付業(yè)主使用至今。市政建設公司與工程公司已支付了一部分工程款,還剩余約869萬元工程款一直拖延支付。 申請仲裁要回全部款項 2020年—2023年間,胡先生無數次與多個合作方溝通時,產生了嚴重的分歧與矛盾,所以款項一拖再拖,一直未解決工程款糾紛。 于是在2023年6月,胡先生找到北京天用律所,天用律師幫助胡先生梳理了案情,指導收集證據,包括合同、施工情況記錄、合作協議書、結算會議紀要等全面的證據資料。 資料準備齊全后向北京仲裁委申請仲裁,由兩位資深的天用律師參與出庭。庭審中,天用律師對全面的證據進行觀點論述,對被拖欠的工程款據理力爭,得到了仲裁院的認可與支持。 經合議,仲裁庭裁決如下: 1、工程公司向胡先生支付工程款869萬元; 2、本案支出的保全費、保全保險費和律師費全部由工程公司承擔; 3、本案仲裁費由胡先生承擔20%,由工程公司承擔 80%。 經過天用律師的不懈努力,胡先生的全部訴求達成,胡先生對天用律師的專業(yè)能力非常認可,特意送來一面錦旗表示感謝!
他當時就我寫了個增項合同嘛,增項合同當時我就沒仔細看,然后后來我們就總想著先干著嘛,干著干著干著干超了干超了,現在一看合同,我虧了200多萬嘛,合合同給您看。
當時也是有這方面法律意識的,但是就是合同對簽合同的就是沒注意那個時間和那個工程量是這合同寫的是對你很不利,但是你下面還有一些其他的一些條款,我覺得還是可以能夠爭取的啊,雖然你那個合同里面就是直接寫了增項部分多少錢啊,但是的話,你的那個負責里邊其實還是有一些條款可以突破的,能突破你原來的這個條款,但這塊肯定是要爭確的啊,因為上面就寫了多少錢做多少工程,對對對對,但實際的話,你完成的不是備的,嗯,我我完成了你就遠大于你來去做這個工程,一定是為了利潤,為了賺錢的好,那現在你不可能說因為合同簽的有問題,或者是沒有仔細看啊,或者是說不公平,那現在就讓你承擔這個巨額的一個虧損啊,這個也是違背了現在就是說法律所倡導的這個價值取向問題,好吧,所以這個到時。
就你把協議還有你后來簽的這些東西都全部發(fā)過來啊,我們這個要開一個專家的研討會,來給你做一個最終確認。
【天用案例】分包人與承包單位為掛靠關系,實際施工人該如何要回70萬工程款?一次又一次的努力要賬,卻換來屢屢失敗的結果,江先生就這樣在掙扎與放棄中徘徊!一年多時間過去了,江先生可謂是“磨破了嘴,跑斷了腿”,但工程款要賬問題依然毫無進展!直到2023年1月,江先生咨詢了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天用律師根據案件實際情況,給出詳細的解決方案,這讓江先生又看到了希望與曙光,燃起了要賬的信心與勇氣! 天用律師指導江先生收集合同、工程日志等全面的證據資料,啟動“和解優(yōu)先、以訴促調”的解決方案。立案程序推進的同時,成功申請財產保全。 對方賬戶被凍結后,迫于壓力,主動提出和解的想法,天用律師優(yōu)先談判和解的預想盡在掌控之中! 經法院主持調解,江先生與孫某自愿達成調解協議: 雙方共同確認未付工程款總額為65萬元,被告孫某于擔保人銀行賬戶解除查封日,通過建設工程有限公司轉給江先生賬戶,在質保期內無質量問題情況下剩余5萬元質保金,于調解書生效后一年內無息返還江先生。
因拖欠工程款打官司,律師費誰承擔? 在建工案件中發(fā)包人欠付工程款,承包人起訴后,在合同未約定律師費、保全費的情況下,能否主張律師費和保全費? 最高人民法院在一起建工案件的再審審查中給出回應。 法院經審理查明—— 2015年,萬某掛靠在華宇公司名下承包工程,宏星房地產對此明知,仍與之簽訂《工程承包意向書》,將舊城改造工程發(fā)包給沒有施工資質的萬某。 2016年,宏星房地產與華宇公司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其后華宇公司與萬某簽訂《內部承包協議書》,將舊城改造項目轉包給萬某。 但截至2019年11月,萬某向宏星公司交付了案涉房屋,但一直未結清工程款,也未辦理竣工驗收。 萬某向法院起訴,要求華宇和宏星承擔連帶責任,支付工程進度款686萬,律師費20萬,保全費用2.7萬及逾期利息1657萬。 一審法院判決—— 支持386萬的工程款及相應利息請求;就律師費和保全費,因律師費、訴訟保全擔保費均為萬某在訴訟過程中自行支出的訴訟成本,該費用雙方未有明確約定,且非因訴訟必須產生的費用,故其主張不予支持。 二審法院認為—— 關于一審判決華宇公司、宏星公司向萬學才支付工程款是否正確的問題。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二條:“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但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承包人請求參照合同約定支付工程價款的,應予支持”之規(guī)定,宏星公司、華宇公司應向萬某支付工程款。一審判決華宇公司、宏星公司向萬某支付工程款386萬正確,本院予以維持。 關于一審判決對律師費200000元及保全擔保費27746.71元的認定是否正確的問題。本院認為,關于萬某主張的律師費200000元的問題。 盡管萬某與華宇公司、宏星公司對律師費的承擔并無約定,但華宇公司、宏星公司在工程已經被擅自使用的情況下,仍以各種理由抗辯,拖延承擔支付工程款義務,屬不誠信的訴訟行為,造成了司法資源的額外消耗和萬學才的額外支出。 且萬某因此次訴訟發(fā)生的律師費,既是其為對抗華宇公司、宏星公司拖延支付工程款行為的額外支出,也是其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所支出的合理費用。故萬某的此項上訴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關于萬某主張的保全擔保費27746.71元的問題。本案訴訟系因華宇公司、宏星公司欠付萬學才工程款引起,萬某為實現其債權,申請財產保全,并以保險公司提供保全保險的方式進行財產擔保,系萬某為實現其債權所支出的合理、必要費用,屬于萬某的損失。萬某的此項上訴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判決,宏星房地產和華宇公司支付萬某律師費200000元及保全擔保費27746.71元。其它項予以維持。 華宇公司和宏星房地產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請再審。 最高人民法院審查后認為—— 宏星公司、華宇公司是否應承擔律師費的問題。萬某因訴訟所發(fā)生的律師費和保全費屬于確定發(fā)生的支出,原審法院認為案涉工程已經實際交付使用,宏星公司、華宇公司拒不支付相應的工程款以致引發(fā)本案訴訟,宏星公司、華宇公司應向萬學才支付萬某為維護其合法權益所支出的費用并無不當。 故對宏星公司、華宇公司主張不應承擔律師費的再審請求,本院不予支持。
達成和解協議但交付的匯票無法承兌,能否申請強制執(zhí)行原生效法律文書? 魯法案例【2023】643 原執(zhí)行程序開始前,雙方當事人自行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但交付的商業(yè)承兌匯票無法承兌,一方當事人申請強制執(zhí)行原生效法律文書,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協議提出執(zhí)行異議,法院該如何處理? 案情簡介 在史某與曾某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調解書: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萬元。2021年4月19日,雙方達成《協議書》,約定:85萬元債務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額85萬元的商業(yè)承兌匯票抵付,曾某保證該商業(yè)承兌匯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證該商業(yè)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 后來史某承兌匯票時發(fā)現,因第三方公司財務問題,該匯票無法被承兌。該匯票現處于拒付追索待清償的狀態(tài),故史某向法院申請執(zhí)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調解書履行給付義務。被執(zhí)行人曾某提出異議,認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畢85萬元給付義務,史某債權轉移和變現的風險應當由史某依法承擔和依法解決。 申請執(zhí)行人史某稱,不同意曾某所提異議,協議書中雖然約定交付票據履行本案義務,但曾某需保證該票據最終被承兌?,F在該票據不能被承兌,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義務,史某申請執(zhí)行符合法律規(guī)定。 法院審理 本案的爭議焦點是:曾某是否應繼續(xù)履行還款義務? 法院經審理認為,執(zhí)行程序開始前,雙方當事人自行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一方當事人申請強制執(zhí)行原生效法律文書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被執(zhí)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協議為由提出執(zhí)行異議的,可以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zhí)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第十九條的規(guī)定審查處理。 本案中,史某與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調解書后,雙方在執(zhí)行前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后申請執(zhí)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義務為由向本院申請執(zhí)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異議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協議為由向法院提出異議,符合上述規(guī)定的情形,故本院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zhí)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第十九條的規(guī)定審查處理。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zhí)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第十九條規(guī)定:“執(zhí)行過程中,被執(zhí)行人根據當事人自行達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協議,或者一方當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當事人不予認可的和解協議,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五條規(guī)定提出異議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和解協議履行完畢的,裁定終結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zhí)行; (二)和解協議約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屆至或者履行條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執(zhí)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條規(guī)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執(zhí)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協議約定履行義務的,裁定中止執(zhí)行; (四)被執(zhí)行人不履行和解協議的,裁定駁回異議; (五)和解協議不成立、未生效或者無效的,裁定駁回異議。” 史某與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調解書之后,就本案債務達成協議書,約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萬元的商業(yè)承兌匯票,即表示該民事調解書項下曾某義務已經履行完畢。但在該協議書中雙方約定曾某保證該商業(yè)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在曾某將涉案票據交付給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業(yè)承兌匯票未能成功兌付。即使曾某將涉案票據交付給史某,但因為票據未能成功兌付,曾某并未履行完畢本案義務。 申請執(zhí)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請執(zhí)行,本院依據申請執(zhí)行人的申請立案執(zhí)行,并依照法律規(guī)定向被執(zhí)行人曾某送達執(zhí)行通知書、執(zhí)行裁定書、報告財產令符合法律規(guī)定。最終法院裁定駁回曾某提出的執(zhí)行異議,經濟南中院復議并予以維持。 法官說法 執(zhí)行當事人雙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書后、執(zhí)行立案之前達成和解協議,系當事人雙方在本案訴訟程序和執(zhí)行程序之外達成的和解協議,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質,不屬于執(zhí)行和解協議,不產生阻卻原生效法律文書恢復執(zhí)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調解書后,史某與曾某在執(zhí)行前自行達成《協議書》,此后,曾某雖然按約定向史某交付商業(yè)匯票,但并未成功兌付,史某民事調解書項下債權并未獲得清償。曾某在和解協議中承諾“保證該商業(yè)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協議書》,史某有權向法院申請恢復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zh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