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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愿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的,按照規定獲得扶助。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按照規定應當享受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獎勵扶助的,繼續享受相關獎勵扶助。《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二十七條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愿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的,按照規定獲得扶助。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按照規定應當享受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獎勵扶助的,繼續享受相關獎勵扶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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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購房合同簽完沒給不合法,合同是買賣關系的證明,也是雙方履約的依據,如果沒有合同,當發生違約情況,當事人難以主張自己的權利。可以繼續向開發商索要,如果原件確實只有3份,可以要求提供復印件并在上面加蓋“本件與原本核對無異”印章。如果開發商仍然拒絕提供,可以要求房產管理部門介入。《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五條 商品房的認購、訂購、預訂等協議具備《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十六條規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主要內容,并且出賣人已經按照約定收受購房款的,該協議應當認定為商品房買賣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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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追訴時效期限 犯罪經過下列期限不再追訴:(一)法定最高刑為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二)法定最高刑為五年以上不滿十年有期徒刑的,經過十年;(三)法定最高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十五年;(四)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因此,刑法對刑事的案件的追訴是有時效的,過了時效原則上就不在追訴。所以,這要結合具體是什么案件,這種案件的最高刑是什么來確定;只要還在追訴期內,有證據的,公安機關都應當受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第一百八十九條 當事人約定同一債務分期履行的,訴訟時效期間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第一百九十二條 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的,義務人可以提出不履行義務的抗辯。訴訟時效期間屆滿后,義務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為由抗辯;義務人已經自愿履行的,不得請求返還。第一百九十三條 人民法院不得主動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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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員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如下: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3、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4、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5、相關法律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3、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4、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5、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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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法律解析:沒簽合同不買社保勞動仲裁成功幾率是比較大的。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而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并不等于就不屬于公司員工。不簽訂合同也屬于用人單位違法。法律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愿參加社會保險的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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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分兩種情況:一是信用抵押手續費俗稱的保證金這個是為了有人惡意報價而收取的,這部分費用如果競標結束沒有中標會退的。但是如果惡意投標,保證金就會被沒收。一般應用于數額較大的招標會。二是投標資格費用,就是通常的進場費,這個是每個單位都收取的,而且投標結束后不退。最后退不退取決于收費的性質和提前的約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七條招標人和中標人應當依照招標投標法和本條例的標準簽訂書面合同,合同的標的、價款、質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條款應當與招標文件和中標人的投標文件的內容一致。招標人和中標人不得再行訂立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的其別的協議。招標人最遲應當在書面合同簽訂后5日內向中標人和未中標的投標人退還投標保證金及銀行同期存款利息。《工程建設項目勘察設計招標投標辦法》第四十四條招標人與中標人簽訂合同后五日內,應當向中標人和未中標人一次性退還投標保證金及銀行同期存款利息。招標文件中標準給予未中標人經濟補償的,也應在此期限內一并給付。招標文件要求中標人提交履約保證金的,中標人應當提交;經中標人同意,可將其投標保證金抵作履約保證金。《關于在房地產開發項目中推行工程建設合同擔保的若干標準(試行)》第二十條投標人采用保證金擔保方式的,招標人與中標人簽訂合同后五個工作日內,應當向中標人和未中標的投標人退還投標保證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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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招標人在評標的過程中,認為不能選定招標人,可以宣布招標失敗,拒絕全部投標,這種行為稱為拒絕投標。《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十六條招標人采用公開招標方式的,應當發布招標公告。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的招標公告,應當通過國家指定的報刊、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介發布。招標公告應當載明招標人的名稱和地址、招標項目的性質、數量、實施地點和時間以及獲取招標文件的辦法等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