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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這種情況有法定繼承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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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民法典》規定,家庭暴力的受害者應當保存報警證明、證人證言、傷害檢查證明等證據。根據有關法律,法院認定夫妻關系破裂,調解無效的,判決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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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下列人員有權請求人民法院依法中止其探望的權利——1、未成年子女。2、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3、其他對未成年子女負擔撫養、教育義務的法定監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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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民法典》規定,變更個人姓名18歲以上的,應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根據有關法律,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收養或者其他原因變更戶口時,應當變更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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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民法典》規定,夫妻債務雙方應當承擔連帶責任。根據有關法律,夫妻一方在賭博、吸毒等違法犯罪活動中所承擔的債務屬于個人債務。個人債務不需要共同償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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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民法典》規定,男性不得早于22歲,女性不得早于20歲。這是一項強制性的有效性規定。未達到法定年齡的婚姻無效,任何一方可以要求人民法院宣告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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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從你所述情況看,夏某經常毆打你,致使你的身體、精神受到了一定的傷害,其行為應該屬于家庭暴力,且已經導致你們雙方感情破裂,已符合起訴離婚條件,你可以選擇起訴離婚。為防止因起訴離婚引發傷害事件,你可在起訴離婚的同時,向人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裁定。人身安全保護裁定是一種民事強制措施,是人民法院為了保護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親屬的人身安全、確保民事訴訟程序的正常進行而做出的裁定。人民法院接到當事人申請經查實后可根據《涉及家庭暴力婚姻案件審理指南》第二十七條的規定,做出禁止被申請人毆打、威脅申請人及其親友,禁止騷擾、跟蹤申請人及其親友,禁止在距離申請人及父母現居住地一定范圍內活動等保護裁定;有必要的并且具備條件的,可以責令被申請人暫時搬出雙方共同的住處。人民法院在作出人身安全保護裁定后抄送轄區公安機關,同時函告轄區的公安機關保持警覺,履行保護義務。公安機關拒不履行必要的保護義務,造成申請人傷害后果的,受害人可以以公安機關不作為為由提起行政訴訟,追究相關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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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從來信述及的案件可知,本案涉及的是被執行人是否自動履行生效判決確定的義務問題。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二條的規定,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因此,在案件執行過程中,首先應當查明當事人是否自動履行了判決、裁定確定的義務,如果已經全部履行則應當終結案件執行;如果只是部分履行,則應當繼續執行。在金錢債權的執行中,對當事人提出的已經履行的主張如果不進行審查,就無法確定執行的標的數額,這是繼續執行的前提條件。因此,當事人提出的異議雖然屬于實體權利,但由于不進行審查就可能侵害當事人的合法權利,應屬于執行異議審查的范圍,執行法院應當進行審查。經過審查,如果能夠確認當事人已經自動運行,則應當終結執行或者對未執行部分繼續執行;如果不能認定當事人已經履行,則應當強制執行。但執行中的審查應貫徹外觀主義審查即形式審查的原則,一般不進行實質審查。本案系雙方當事人對是否已經履行的證據本身即收款條的真偽發生了爭議,在審查中,如果結合其他證據能夠認定被執行人已經自動履行的,即可支持被執行人自動履行的主張,對已履行的部分不再強制執行,否則應繼續執行。對于收款條的真偽不宜在執行程序中進行鑒定,應告知當事人通過另訴解決。《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二條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第一百零二條、第一百零三條對中止執行的事由有明確的規定,符合法律或者司法解釋規定的中止執行條件的,可以裁定中止執行,沒有法定事由的,不應中止案件執行。另,本案是因追索撫養費而形成的執行案件,由于該類案件屬于家庭成員之間的糾紛,應當多做調解工作,力爭和解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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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律師回復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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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律師回復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