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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據我國《法律援助條例》的規定,公民可以申請法律援助的范圍為:公民有下列事項,因經濟困難沒有委托代理人或辯護人的,可以申請法律援助或由人民法院指定辯護:(一)依法請求國家賠償的;(二)請求給予社會保險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三)請求發給撫恤金、救濟金的;(四)請求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的;(五)請求支付勞動報酬的;(六)主張因見義勇為行為產生的民事權益的。你們屬于勞動報酬問題,所以能申請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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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公司的說法不成立。首先,從意外傷害的角度來看,你丈夫的死亡當屬工傷。《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三)項規定“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應當認定為工傷。意外傷害的是指遭受外來的、突發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體受到傷害的客觀事實。你丈夫在上班期間因中暑引發疾病死亡,盡管病源來自體內,但導致疾病發生的根本原因是天氣炎熱,才引發身體機能失常和中樞功能障礙,最終出現器官功能衰竭,因此歸根結底是由于外來因素所致。同時,體內熱量的過度積蓄導致中暑,不僅具有不可預見性,而且也符合突發的、非本意的和非疾病的特點。也就是說,你丈夫的情形具備“意外傷害”的外來性特征。其次,從勞動保護的角度來看,中暑也屬工傷。《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第十九條規定:“勞動者因高溫作業或者高溫天氣作業引起中暑,經診斷為職業病的,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四)項,也已把職業病納入了工傷范圍。而在原衛生部與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聯合印發的《職業病目錄》中,明確將“中暑”收錄為因物理因素所致的職業病范圍。原衛生部、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全國總工會聯合發布的《關于進一步加強工作場所夏季防暑降溫工作的通知》第五條第(三)(四)項也指出:“取得職業病診斷資質的醫療衛生機構和職業病診斷鑒定委員會要積極為勞動者進行職業性中暑的診斷、鑒定。在高溫、高濕場所因工作原因引起中暑,并經取得職業病診斷資質的醫療衛生機構診斷為職業病的勞動者,勞動保障部門要做好工傷認定工作,使勞動者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所有這些都明確表明:中暑也屬于工傷的范圍,勞動者因此受到的傷害,應當享有工傷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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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律師回復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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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企業法人承擔責任的財產范圍具體包括企業法人的流動資產、長期投資、固定資產、無形及遞延資產、其他長期資產、遞延稅項等全部財產。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以其全部財產對自身的債務承擔責任。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十八條
法人應當依法成立。
法人應當有自己的名稱、組織機構、住所、財產或者經費。法人成立的具體條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設立法人,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須經有關機關批準的,依照其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條
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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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公司股東分紅在出現下列情形時是要交稅的:1、非居民企業分紅要繳企業所得稅;2、外籍個人從外商投資企業取得的股息、紅利所得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3、個人股東獲得的利息、股息、紅利所得,應納個人所得稅;4、其他情形。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二條
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一)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五)經營所得;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并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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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是1954年9月15日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上通過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有修改憲法和監督憲法的實施的職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有解釋憲法,監督憲法的實施的職權。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五十七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它的常設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第六十二條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修改憲法;
(二)監督憲法的實施;
(三)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國家機構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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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轉讓合同無效應作以下處理:1、當事人存在過錯的,應當應當賠償對方由此所受到的損失;2、當事人因履行轉讓合同而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或者折價補償;3、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條
民事法律行為無效、被撤銷或者確定不發生效力后,行為人因該行為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由此所受到的損失;各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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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合同違約的起訴流程是:首先,要確定有管轄權的法院;然后,向有管轄權的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法院受理案件后,通知被告;被告提交答辯狀;法院對案件進行審理。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條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第一百二十一條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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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行政訴訟的最長時效是不能超過二十年。該訴訟時效僅適用于因不動產提起訴訟的案件。如果當事人超過二十年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的,人民法院不會予以立案受理。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四十五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不服復議決定的,可以在收到復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復議機關逾期不作決定的,申請人可以在復議期滿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四十六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作出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因不動產提起訴訟的案件自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超過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超過五年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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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治安管理處罰法》對于故意毀財的處罰規定:一般對行為人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對行為人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一千元以下罰款。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九條
對于因民間糾紛引起的打架斗毆或者損毀他人財物等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情節較輕的,公安機關可以調解處理。經公安機關調解,當事人達成協議的,不予處罰。經調解未達成協議或者達成協議后不履行的,公安機關應當依照本法的規定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給予處罰,并告知當事人可以就民事爭議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第四十九條
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一千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