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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一、個人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以一千元至三千元為起點[1] 。二、個人盜竊公私財物“數額巨大”,以三萬元至十萬元為起點。三、個人盜竊公私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以三十萬元至五十萬元為起點。《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條 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兇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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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不合法,按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按侵占罪追究刑事責任,可以協商或者走法律程序要求還款。《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七十條 侵占罪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將他人的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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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可以申請傷情鑒定,根據鑒定結果追究對方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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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槍決或者注射方式《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五百零七條 死刑采用槍決或者注射等方法執行。采用注射方法執行死刑的,應當在指定的刑場或者羈押場所內執行。采用槍決、注射以外的其他方法執行死刑的,應當事先層報最高人民法院批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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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房產證上登記的產權人,有權轉賣自己名下的房屋,即使產權人的父母不同意,產權人也可以轉賣這個房屋。產權人依法有權按照自己的意愿轉賣房屋所有權,其父母無權干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條 所有權人對自己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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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1、目的不同。正當防衛目的是為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中的不法侵害;斗毆是以對他人產生身體造成傷害為目的的一種主觀意識行為。2、法律責任不同。合法的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斗毆要承擔行政責任和民事責任,嚴重的承擔刑事責任。3、對象不同。正當防衛是針對不法侵害者實施,防衛人的防衛行為具備正當性;而互相斗毆的雙方實施的均為以傷害對方為目的的不法行為,雙方的行為均不具有正當性。4、行為是否具有主動性不同。正當防衛是針對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自衛行為,是一種被動反擊;而互相斗毆雙方行為都具有主動攻擊性。5、社會危害性不同。互相斗毆具有嚴重社會危害性;正當防衛是合法行為,維護社會安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十條 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于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對正在進行行兇、殺人、搶劫、強奸、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于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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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在職工作者可以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下列情況不能擔任法定代表人:1、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2、正在被執行刑罰或者正在被執行刑事強制措施的;3、正在被公安機關或者國家安全機關通緝的,等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十三條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并依法登記。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應當辦理變更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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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非法經營危險品,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二十五條 違反國家規定,有下列非法經營行為之一,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1、未經許可經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專營、專賣物品或者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的;2、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經營許可證或者批準文件的;3、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準非法經營證券、期貨、保險業務的,或者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的;4、其他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經營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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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如果退休后被判刑3年,刑滿釋放出來還是有養老金可以領取的。你在服刑之前領取多少養老金,你在刑滿釋放之后,還會領取多少養老金。但是在服刑期間,我們的養老金是暫時停止發放的,并且刑滿釋放之后也不會給予補發。《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一百零五條 違反本法規定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已規定處罰的,依照該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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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行政復議受理機關可以是:1、向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的上一級地方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2、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市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的,當事人可以作出選擇,可以向該部門的本級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向上一級主管部門申請行政復議;3、對國務院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向作出該具體行政行為的國務院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4、對海關、金融、國稅、外匯管理等實行垂直領導的行政機關和國家安全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向其上一級主管部門申請行政復議。《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 第三十一條 行政復議機關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六十日內作出行政復議決定;但是法律規定的行政復議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況復雜,不能在規定期限內作出行政復議決定的,經行政復議機關的負責人批準,可以適當延長,并告知申請人和被申請人;但是延長期限最多不超過三十日。行政復議機關作出行政復議決定,應當制作行政復議決定書,并加蓋印章。行政復議決定書一經送達,即發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