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答你好,請您詳細描述一下。
-
答你好根據你的敘述不能認定是否屬于家暴,需要你詳細描述或者你也可以電話咨詢我們
-
答夫妻不可以假離婚。假離婚的夫妻并不是真的想離婚,只是想通過假離婚來達到分割財產、逃避債務等目的。但是只要辦了離婚登記,在法律上就是真離婚。借用離婚逃避債務的行為無效,夫妻雙方仍然需要償還相應債務。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
答你還可以主張按照當時約定去簽合同,或者主張對方違約請求返還雙倍的定金
-
答臨時建設房屋買賣通常是無效的,存在特殊情況的除外。例如,在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經主管部門批準建設的,應當認定該買賣合同有效。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城鎮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
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建設的房屋,與承租人訂立的租賃合同無效。但在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經主管部門批準建設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有效。
第三條
出租人就未經批準或者未按照批準內容建設的臨時建筑,與承租人訂立的租賃合同無效。但在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經主管部門批準建設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有效。
租賃期限超過臨時建筑的使用期限,超過部分無效。但在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經主管部門批準延長使用期限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延長使用期限內的租賃期間有效。
-
答有關機關當場實施行政強制措施的,程序可以簡化。例如情況緊急,需要當場實施行政強制措施的,行政執法人員可以不履行事先報批等手續,而是應在二十四小時內向行政機關負責人報告,并補辦批準手續。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第十八條
行政機關實施行政強制措施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實施前須向行政機關負責人報告并經批準;
(二)由兩名以上行政執法人員實施;
(三)出示執法身份證件;
(四)通知當事人到場;
(五)當場告知當事人采取行政強制措施的理由、依據以及當事人依法享有的權利、救濟途徑;
(六)聽取當事人的陳述和申辯;
(七)制作現場筆錄;
(八)現場筆錄由當事人和行政執法人員簽名或者蓋章,當事人拒絕的,在筆錄中予以注明;
(九)當事人不到場的,邀請見證人到場,由見證人和行政執法人員在現場筆錄上簽名或者蓋章;
(十)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程序。
第十九條
情況緊急,需要當場實施行政強制措施的,行政執法人員應當在二十四小時內向行政機關負責人報告,并補辦批準手續。
-
答如果行政復議期限屆滿或者當事人收到復議決定書,則十五日內可以提起行政訴訟。如果行政復議機關逾期不作出復議決定的,當事人可在復議期限屆滿之日起的十五日內起訴;如果復議機關作出復議決定,但是當事人不服的,則可以在收到復議決定書之日起的十五日內起訴。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四十五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不服復議決定的,可以在收到復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復議機關逾期不作決定的,申請人可以在復議期滿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四十六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作出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因不動產提起訴訟的案件自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超過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超過五年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
答關于發回重審的具體法律規定:原判決認定基本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的,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原判決遺漏當事人或者違法缺席判決等嚴重違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銷原判決,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原審人民法院對發回重審的案件作出判決后,當事人提起上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不得再次發回重審。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八十九條
人民法院審理上訴案件,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法規正確的,判決或者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決、裁定;
(二)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錯誤或者適用法律、法規錯誤的,依法改判、撤銷或者變更;
(三)原判決認定基本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的,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或者查清事實后改判;
(四)原判決遺漏當事人或者違法缺席判決等嚴重違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銷原判決,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
原審人民法院對發回重審的案件作出判決后,當事人提起上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不得再次發回重審。
人民法院審理上訴案件,需要改變原審判決的,應當同時對被訴行政行為作出判決。
-
答律師回復中...
-
答律師回復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