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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三胞胎生四胞胎不超生。根據有關法律,違反國家計劃生育規定的,應當繳納社會撫養費。原則上,社會撫養費應當一次性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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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民法典》規定在法院辦協議離婚所需的材料有身份證、結婚證、起訴書以及證明夫妻感情已經破裂的相關的證據。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法院判決離婚后不用領取離婚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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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民法典》規定,女性的名字可以在婚前貸款買房。婚前財產包括婚前全額購買的財產、汽車、股權、知識產權等。根據相關法律法規,除非雙方有其他協議,否則婚前財產離婚不能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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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民法典》規定,贈與公證應當向公證處提交財產證明等資料。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公證人應當在公證人面前簽字,詢問贈與協議的內容,審查財產的權利證明,當事人是否被欺騙或誤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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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民法典》規定,法定臨時監護人可以由祖父母、祖父母、兄弟姐妹擔任。監護人確認有爭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可以指定監護人,也可以直接請求法院指定監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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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民法典》規定,離婚不分財產,即雙方簽訂一方放棄分割共同財產的協議。沒有協議的,對方可以分配共同財產。根據有關法律,法院判決離婚的標準是夫妻關系破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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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民法典》規定,沒有結婚證與是否可以獲得孩子的直接監護權無關。如果有兩歲以下的孩子,原則上是由母親直接撫養的。兩歲以上的子女應當協商,不能協商的,應當起訴,并提供證據證明撫養子女比另一方更有利于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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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開戶籍證明的流程是:1.攜帶本人的戶口簿等相關個人信息資料前往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2.資料核實完畢后,提出申請,讓派出所開具證明;3.公安機關開具的證明一般一個月的有效期,過期作廢;4.辦理戶籍證明不收費,只需到戶籍部門提供相關證件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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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我們同意第一種觀點。本案收養關系發生于1978年,當時1992年《收養法》尚未實施,1992年《收養法》不具有追溯力,宋某與李某夫婦之間的關系不適用該《收養法》,而應適用當時的法律規定。《最高人民法院(84)法辦字第112號〈關于貫徹執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二十八條規定:“親友、群眾公認,或有關組織證明確以養父母與養子女關系長期共同生活的,雖未辦理合法手續,也應按收養關系對待。”宋某與李某夫婦共同生活長達20余年,戶口也在李某全家的戶籍上,且宋某一直稱呼李某夫婦為父母,當地群眾盡知,應視為得到群眾公認,成年后宋某對李某夫婦的生活也盡到幫助義務,從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及善良的角度考慮,法院應認定宋某與李某夫婦形成事實收養關系,宋某享有對宋某某遺產的繼承權。依照我國《繼承法》第五條的規定,在宋某某無遺囑的情況下,按法定繼承辦理,即在對李某夫妻共同財產進行依法分割后,確定為宋某某遺產的部分由宋某、李某及其四個女兒共同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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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農村最低撫養費標準是可以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確定的。父母有固定收入的,撫養費一般可以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有多個子女需要撫養的,其比例最高也不能超過收入的一半。無固定收入的,撫養費的數額可以依據當年總收入或者同行業平均收入。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四十九條撫養費的數額,可以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有固定收入的,撫養費一般可以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養費的,比例可以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無固定收入的,撫養費的數額可以依據當年總收入或者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有特殊情況的,可以適當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