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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申請廈門保障房的流程是:申請人填寫申請材料、到社區領表;遞交個人及家庭成員身份證、戶口簿、婚姻狀況證明與申請表由社區審核;審核通過交由辦事處、保障性住房中心復核并公示;公示無異議辦理相關手續。法律依據:《廈門市保障性商品房管理辦法》第十一條
申請保障性商品房的家庭由申請人提出申請,申請人必須具有本市戶籍。申請人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必須共同申請。申請人及其配偶的父母、成年子女以及其他具有撫養、扶養或者贍養關系的家庭成員具有本市戶籍的,也可以共同申請。
第十六條
保障性商品房申請由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負責受理并對申請家庭的人口、戶籍、住房等情況進行調查核實,申請家庭實際居住地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應當配合開展調查核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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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如果對方不起訴,您直接起訴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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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定金合同的生效時間是以實際交付定金之日為標準來算的。最新《民法典》規定合同當事人可以約定交付定金的期限,交付定金的期限就是定金合同的履行期限,因此在約定交付定金的期限時,就是定金合同生效的時間。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定金合同自實際交付定金時成立。
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是,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超過部分不產生定金的效力。實際交付的定金數額多于或者少于約定數額的,視為變更約定的定金數額。
第五百八十七條
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無權請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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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定做合同的生效條件主要包括:1、不違反法律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2、意思表示真實;3、當事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4、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未辦理批準等手續影響合同生效的,不影響合同中履行報批等義務條款以及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申請批準等手續的當事人未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承擔違反該義務的責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的變更、轉讓、解除等情形應當辦理批準等手續的,適用前款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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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合同費用約定不明的處理方式是可以簽訂補充協議;不能協議補充的,按照法律具體規定的方式處理。價款或者報酬不明確的,按照訂立合同時履行地的市場價格履行;依法應當執行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的,依照規定履行。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條合同生效后,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相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第五百一十一條當事人就有關合同內容約定不明確,依據前條規定仍不能確定的,適用下列規定:(二)價款或者報酬不明確的,按照訂立合同時履行地的市場價格履行;依法應當執行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的,依照規定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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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如果當事人不服復議決定或者復議機關逾期沒有作出決定的,行政訴訟時效可以是十五日,從當事人收到復議決定書之日或者復議期限屆滿起計算;但是當事人如果直接向法院起訴的,訴訟時效是六個月。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四十五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不服復議決定的,可以在收到復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復議機關逾期不作決定的,申請人可以在復議期滿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四十六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作出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因不動產提起訴訟的案件自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超過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超過五年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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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法律主要規定了以下種類的行政處罰:給予違法行為人警告、通報批評;對其處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暫扣、吊銷其許可證件;限制開展生產經營活動、責令停產停業;以及行政拘留等。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條
行政處罰是指行政機關依法對違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以減損權益或者增加義務的方式予以懲戒的行為。
第九條
行政處罰的種類:
(一)警告、通報批評;
(二)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
(三)暫扣許可證件、降低資質等級、吊銷許可證件;
(四)限制開展生產經營活動、責令停產停業、責令關閉、限制從業;
(五)行政拘留;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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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可以實施行政強制執行的機關包括:具有行政強制執行權的行政機關;以及人民法院。如果行政機關沒有行政強制執行權,可以自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三個月內,依法申請法院強制不履行的當事人來履行。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第十七條
行政強制措施由法律、法規規定的行政機關在法定職權范圍內實施。行政強制措施權不得委托。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的規定行使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的行政機關,可以實施法律、法規規定的與行政處罰權有關的行政強制措施。
行政強制措施應當由行政機關具備資格的行政執法人員實施,其他人員不得實施。
第三十四條
行政機關依法作出行政決定后,當事人在行政機關決定的期限內不履行義務的,具有行政強制執行權的行政機關依照本章規定強制執行。
第五十三條
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行政決定的,沒有行政強制執行權的行政機關可以自期限屆滿之日起三個月內,依照本章規定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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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您好,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1個月不滿1年未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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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您好,仲裁流程:1.當事人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遞交仲裁申訴書以及相關材料;2.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決定是否受理;3.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后五日內向被申請人送達仲裁申請書副本;4.被申請人提交答辯書;5.仲裁庭開庭審理、調解;6.做出裁決。《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第一款規定,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