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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行政訴訟法56條釋義如下:訴訟期間,不停止行政行為的執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裁定停止執行:
1、被告認為需要停止執行的;
2、原告或者利害關系人申請停止執行,人民法院認為該行政行為的執行會造成難以彌補的損失,并且停止執行不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的;
3、人民法院認為該行政行為的執行會給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法律、法規規定停止執行的。
當事人對停止執行或者不停止執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請復議一次。《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五十六條 訴訟期間,不停止行政行為的執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裁定停止執行:
1、被告認為需要停止執行的;
2、原告或者利害關系人申請停止執行,人民法院認為該行政行為的執行會造成難以彌補的損失,并且停止執行不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的;
3、人民法院認為該行政行為的執行會給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法律、法規規定停止執行的。
當事人對停止執行或者不停止執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請復議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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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依據我國企業破產法的規定,可以申請企業破產的主體有三個,分別是債務人、債權人、清算人,而債務人是指破產企業,所以法定代表人是可以申請公司破產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 第七條 債務人有本法第二條規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產清算申請。 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對債務人進行重整或者破產清算的申請。 企業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畢,資產不足以清償債務的,依法負有清算責任的人應當向人民法院申請破產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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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一、相互間直接或者間接持有其中一方的股份總和達到25%或以上的;二、直接或間接同為第三者所擁有或控制股份達到25%或以上的;三、企業與另-企業(獨立金融機構除外)之間借貸資金占企業實收資本50%或以.上,或企業借貸資金總額的10%是由另-企業獨立金融機構除外擔保的;四、企業的董事或經理等高級管理人員一半以上或 有一名常務董事是由另-企業所委派的; .五、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必須由另-企業提供的特許權利(包括工業產權、專有技術等)才能正常進行的;六、企業生產經營購進原材料、零配件等(包括價格及交易條件等)是由另一企業所控制或供應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二百一十六條 關聯關系,是指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與其直接或者間接控制的企業之間的關系,以及可能導致公司利益轉移的其他關系。但是,國家控股的企業之間不僅因為同受國家控股而具有關聯關系。但是,國家控股的企業之間不僅僅因為同受國家控股而具有關聯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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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犯罪停止形態,是指故意犯罪在其產生、發展和完成犯罪的過程及階段中,因主客觀原因而停止下來的各種犯罪狀態。按其停止下來時犯罪是否已經完成為標準,可分為兩種基本類型:一是犯罪未完成形態,即犯罪在其發展過程中中途停止下來,犯罪未進行到終點,行為人未完成犯罪;二是犯罪的完成形態,即犯罪既遂形態,是指故意犯罪在其發展過程中沒有在中途停止下來而得以進行到終點,行為人完成了犯罪的情形。根據犯罪停止的原因或停止時與犯罪完成的距離等的不同,犯罪未完成形態可再分為犯罪預備形態、未遂形態和中止形態。在司法實踐中犯罪停止形態有兩種基本的類型,一是犯罪未完成形態,二是犯罪的完成形態。《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十二條 為了犯罪,準備工具、制造條件的,是犯罪預備。對于預備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第二十三條 已經著手實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對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第二十四條 在犯罪過程中,自動放棄犯罪或者自動有效地防止犯罪結果發生的,是犯罪中止。對于中止犯,沒有造成損害的,應當免除處罰;造成損害的,應當減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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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勞動者辭職是不需要用人單位同意和批準的,勞動者辭職,只需要提前一個月以書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就可以解除勞動關系。《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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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營運載客汽車與非營運載客汽車相互轉換,按照營運載客汽車的規定報廢,年限8年。變更使用性質或者轉移登記的機動車應當按照下列有關要求確定使用年限和報廢:營運載客汽車與非營運載客汽車相互轉換的,按照營運載客汽車的規定報廢,且不得超過15年。根據機動車使用和安全技術、排放檢驗狀況,國家對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實施強制報廢。《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第五條 各類機動車使用年限分別如下:
1、小、微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12年;
2、租賃載客汽車使用15年;
3、小型教練載客汽車使用10年,中型教練載客汽車使用12年,大型教練載客汽車使用15年;
4、公交客運汽車使用13年;
5、其他小、微型營運載客汽車使用10年,大、中型營運載客汽車使用15年;
6、專用校車使用15年;
7、大、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大型轎車除外)使用20年;
8、三輪汽車、裝用單缸發動機的低速貨車使用9年,其他載貨汽車(包括半掛牽引車和全掛牽引車)使用15年;
9、有載貨功能的專項作業車使用15年,無載貨功能的專項作業車使用30年;
10、全掛車、危險品運輸半掛車使用10年,集裝箱半掛車20年,其他半掛車使用15年;
11、正三輪摩托車使用12年,其他摩托車使用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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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現在城市兵二年退伍后是否安置要根據情況劃分。義務兵退伍后一般是不會分配工作的,實行的是一次性付清的制度,分配需工作要具備一定條件。如果士官服現役滿十二年的;服現役期間平時榮獲二等功以上獎勵或者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符合規定條件的退役士兵在艱苦地區和特殊崗位服現役的,優先安排工作。《士兵退役安置條例》第二十九條 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1、士官服現役滿12年的;2、服現役期間平時榮獲二等功以上獎勵或者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3、因戰致殘被評定為5級至8級殘疾等級的;4、是烈士子女的。符合前款規定條件的退役士兵在艱苦地區和特殊崗位服現役的,優先安排工作;因精神障礙基本喪失工作能力的,予以妥善安置。符合安排工作條件的退役士兵,退役時自愿選擇自主就業的,依照本條例第三章第一節的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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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專利申請單一性原則也是專利申請中的一項基本原則,其意義可有廣狹兩種理解。狹義的專利申請單一性原則是指一件專利申請的內容只能包含一項發明創造,不能將兩項或兩項以上的發明創造作為一件申請提出。而廣義的專利申請單一性原則不僅包括上面所說的含意,而且還包括同樣的發明創造只能被授予一次專利權,同樣的發明創造不能同時存在兩項或兩項以上的專利權。《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 第三十一條 一件發明專利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申請應當僅限于一項發明專利或者實用新型專利。屬于一個總的發明構思的兩項以上的發明專利或者實用新型專利,可以作為一件申請提出。一件外觀設計專利申請應當限于一種產品所使用的一項外觀設計。用于同一類別并且成套出售或者使用的產品的兩項以上的外觀設計,可以作為一件申請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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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取保候審,是公安機關根據需要,責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擔保人或交納保證金并出具保證書,保證其不逃避或妨礙偵查,并隨傳隨到的一種強制措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1、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3、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4、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取保候審的。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第六十八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決定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應當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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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治安案件的管轄的規定如下:1、治安案件的管轄由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發生地的公安機關管轄;就同一公安機關所轄的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公安派出所而言,治安案件的管轄由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發生地的公安派出所管轄;2、治安案件的管轄的級別管轄,是指根據公安機關的級別,確定其查處治安案件的范圍,是縱向劃分不同級別公安機關之間在各自管轄范圍內查處治安案件的權限分工。《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發生的違反治安管理行為,除法律有特別規定的以外,適用本法。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和航空器內發生的違反治安管理行為,除法律有特別規定的以外,適用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