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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電熱水壺屬國家實施強制性認證的產品,必須符合國家標準和技術規定,沒有經過認證和按規定施加認證標志,一律不得出廠銷售和在經營服務場所使用。蔣某銷售的電熱水壺未能提供相關的認證證書和認證標志,理應對朱某孩子的死亡承擔民事賠償責任。而朱某作為死者的法定監護人,本該意識到家用電器在使用過程中,不同程度存在一定危險,應加強對幼兒的監管,確保安全。但朱某卻將電熱水壺放置在孩子可觸及的地方,且未采取任何隔離防護措施,致使事故發生,也應當承擔一定的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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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律師回復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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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可以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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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您好,感謝您對我的信任,針對您咨詢的問題,有如下建議:1、您可以詳細描述一下事情的整個經過,以便幫您分析解答。2、您也可以在平臺點擊【電話咨詢】致電,專業人員幫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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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單位耽誤個人的職稱評定由人事部門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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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的最新量刑標準如下:1、犯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的,一般處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2、屬于情節特別嚴重情形的,則應處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法律依據:《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竊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單位犯前三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各該款的規定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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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律師回復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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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發生勞動爭議,勞動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仲裁機構均有管轄權。《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十一條 勞動爭議由勞動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在訴訟階段,司法解釋也對勞動爭議的管轄法院作了特別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八條 勞動爭議案件由用人單位所在地或者勞動合同履行地的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特殊法優于一般法”的適用原則指引下,在勞動爭議案件管轄權確定時,應遵循相關法律及司法解釋的專門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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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1)勞動者以用人單位未繳納社會保險為由提出解除勞動關系,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 (2)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人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工人向社會保險經辦組織申請解決社會保險登記。未解決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組織核定其應當交納的社會保險費。《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 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 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 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 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 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 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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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開罰單時把車牌號給寫錯了,這個罰款也就不需要交了,沒有準確的記錄,也無法交,但是交管局核實后讓你交還是要交的。行政處罰決定書應當載明當事人的違法事實、行政處罰的依據、處罰內容、時間、地點以及處罰機關名稱,并由執法人員簽名或者蓋章。當事人應當自收到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到指定的銀行繳納罰款。《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七條 對道路交通違法行為人予以警告、二百元以下罰款,交通警察可以當場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并出具行政處罰決定書。行政處罰決定書應當載明當事人的違法事實、行政處罰的依據、處罰內容、時間、地點以及處罰機關名稱,并由執法人員簽名或者蓋章。第一百零八條 當事人應當自收到罰款的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到指定的銀行繳納罰款。對行人、乘車人和非機動車駕駛人的罰款,當事人無異議的,可以當場予以收繳罰款。罰款應當開具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部門統一制發的罰款收據;不出具財政部門統一制發的罰款收據的,當事人有權拒絕繳納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