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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可以解約,具體看雙方當時怎么簽訂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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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與對方簽訂的定金協議,如果你不履行合同約定,那么對方就可以直接沒收你的定金,而如果對方沒有履行協議,那么他要雙倍的定金返還給你,所以簽訂定金合同時要慎重。《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條規定:定金擔保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定金合同自實際交付定金時成立。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是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超過部分不產生定金的效力。實際交付的定金數額多于或者少于約定數額的,視為變更約定的定金數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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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具體需要看當時的合同或者協議是怎么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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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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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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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簽訂合同要注意的事項:一、核實確認對方當事人的主體資格;二、必須以書面形式簽訂合同;三、合同的必備條款要具體、明確;四、訂約時要遵守不得泄露和使用對方商業秘密的義務。五、合同除加蓋公章、私章外,要親筆簽名,且簽字或者公章處一定要清晰;六、合同中有修改的地方一定要簽字蓋章確認。法律依據:《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條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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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公司合并裁員多少都是合法的。現行法律對裁員的人數尚無明確要求,只要符合法定條件即可裁員。具體條件即企業發生了重大的變故,需要進行裁員,來維持企業正常的生產經營。作為用人單位,應該采取提前通知員工的方式,接受員工的意見之后,才可以進行裁員,提前通知的時間應該為提前三十天。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二十七條
用人單位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30日向工會或者全體員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裁減人員。
用人單位依據本條規定裁減人員,在6個月內錄用人員的,應當優先錄用被裁減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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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合伙協議中需要約定的事項主要包括:1、合伙企業的基本情況,包括名稱、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合伙經營范圍、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期限等;2、入伙與退伙事項;3、違約責任、爭議解決方式。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十八條
合伙協議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合伙企業的名稱和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
(二)合伙目的和合伙經營范圍;
(三)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住所;
(四)合伙人的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期限;
(五)利潤分配、虧損分擔方式;
(六)合伙事務的執行;
(七)入伙與退伙;
(八)爭議解決辦法;
(九)合伙企業的解散與清算;
(十)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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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人大代表依法享有提案權、表決權、審議權、質詢權四大職權。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簡稱,各級人大代表每屆的任期為5年。人大代表的產生,要經過嚴格的法律程序且肩負著相應的法定職責。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七十六條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必須模范地遵守憲法和法律,保守國家秘密,并且在自己參加的生產、工作和社會活動中,協助憲法和法律的實施。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應當同原選舉單位和人民保持密切的聯系,聽取和反映人民的意見和要求,努力為人民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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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股東反對轉讓但未表示購買的股權是可以依法轉讓的。最新《公司法》規定,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法律依據:《公司法》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