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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勞務派遣合同到期了如果不續簽的后果如下:1、勞務派遣單位應當依法向被派遣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2、經濟補償按照勞動者的工作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支付一年的工資,不滿六個月的,支付三個月工資。法律依據:《勞務派遣暫行規定》第十七條
勞務派遣單位因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或者本規定第十五條、第十六條規定的情形,與被派遣勞動者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法向被派遣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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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合同沒有日期但具備法定生效要件的仍然有效。具體要件包括當事人表達的是其真實的意愿;當事人具有訂立合同的民事行為能力;以及合同的其他條款合法,不違背公序良俗。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九十條
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第五百零二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未辦理批準等手續影響合同生效的,不影響合同中履行報批等義務條款以及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申請批準等手續的當事人未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承擔違反該義務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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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合同訂立后對當事人雙方具有以下約束力:1、全面履行合同義務;2、按照合同的約定享有其權利;3、如果一方當事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則要承擔違約的責任。法律依據:《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
依法成立的合同,僅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五百零九條
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
當事人應當遵循誠信原則,根據合同的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當事人在履行合同過程中,應當避免浪費資源、污染環境和破壞生態。
第五百七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五百七十八條
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前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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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學校租車協議書起草的方式是,寫明租車協議雙方當事人姓名、單位和地址;寫明租車協議的標的、標的物數量、標的物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寫明租車協議的履行期限、履行地點和履行方式;寫明租車協議的違約責任及爭議解決方式;法律規定的其他內容等。法律依據:《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條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 (二)標的;(三)數量;(四)質量;(五)價款或者報酬;(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七)違約責任;(八)解決爭議的方法。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范文本訂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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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劃分工程分包合同責任的基本原則主要包括平等原則、合法原則等。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當事人因工程分包合同糾紛提起民事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基于平等的原則,依法對工程分包合同責任進行劃分。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一)》第十五條
因建設工程質量發生爭議的,發包人可以以總承包人、分包人和實際施工人為共同被告提起訴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七條
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必須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
第八條
民事訴訟當事人有平等的訴訟權利。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應當保障和便利當事人行使訴訟權利,對當事人在適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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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銀行作為反擔保方符合法定條件是有效的。保證人可以要求債務人提供反擔保。第三人為債務人向債權人提供擔保的,可以要求債務人提供反擔保。反擔保適用《民法典》和其他法律的規定。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條債權人在借貸、買賣等民事活動中,為保障實現其債權,需要擔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設立擔保物權。第三人為債務人向債權人提供擔保的,可以要求債務人提供反擔保。反擔保適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第六百八十九條保證人可以要求債務人提供反擔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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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承包合同的內容具體包括:1、承包合同雙方當事人的基本信息;2、承包地的名稱、坐落、面積、質量等級;3、承包的期限和起止日期;4、承包地的用途;5、當事人各自的權利義務;6、違約責任等。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條
耕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至七十年。
前款規定的耕地承包期屆滿后再延長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屆滿后依照前款規定相應延長。
第二十二條
發包方應當與承包方簽訂書面承包合同。
承包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條款:
(一)發包方、承包方的名稱,發包方負責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
(二)承包土地的名稱、坐落、面積、質量等級;
(三)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
(四)承包土地的用途;
(五)發包方和承包方的權利和義務;
(六)違約責任。
第二十三條
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時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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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合同變更的條件分別有:出現法定可撤銷事由,可以請求法院或仲裁機構撤銷來變更合同;出現法定無效事由,可以請求法院宣告合同無效來變更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等。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條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第一百四十六條行為人與相對人以虛假的意思表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以虛假的意思表示隱藏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依照有關法律規定處理。第一百四十七條基于重大誤解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行為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第一百四十八條一方以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第五百四十三條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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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目前《民法典》沒有規定違約金最高額的具體數額,只是要求違約金不得過分高于違約所造成的損失。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一方違約時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后,還應當履行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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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行政行為有下列成立條件:1、主體必須是法定行政機關或法律授權賦予行政職能的主體;2、主體有憑借國家行政權產生、變更或消滅;3、主體在客觀上有行使行政職權或履行職責的行為;4、主體實施的行為能導致行政法律關系的產生、變更和消滅。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十二條第(一)項至第(四)項
下列事項可以設定行政許可:
(一)直接涉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宏觀調控、生態環境保護以及直接關系人身健康、生命財產安全等特定活動,需要按照法定條件予以批準的事項;
(二)有限自然資源開發利用、公共資源配置以及直接關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業的市場準入等,需要賦予特定權利的事項;
(三)提供公眾服務并且直接關系公共利益的職業、行業,需要確定具備特殊信譽、特殊條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資格、資質的事項;
(四)直接關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財產安全的重要設備、設施、產品、物品,需要按照技術標準、技術規范,通過檢驗、檢測、檢疫等方式進行審定的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