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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拆遷房產的補償標準是:1.房屋征收補償費,以被拆遷房屋的結構和折舊程度劃檔,按平方米單價計算;2.房屋征收周轉補償費,以臨時居住條件劃檔,按被拆遷房屋住戶的人口每月予以補貼;3.房屋征收獎勵性補償費,由當地人民政府根據本地的實際情況和國家有關法律政策加以確定,不得任意更改。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
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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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安置結束后意味著被安置人與合同方的法律關系已經結束,那么雙方不再互負權利義務。由此,剩余的安置房屋,首先不屬于被安置人的。對于剩余的房屋,開發商有可能是有一部份交政府做安置用,一部份做商業用途,這個現在很常見的情況,這部分利益可能用以抵扣部分開發商的施工費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條 國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準后,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組織實施。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擬申請征收土地的,應當開展擬征收土地現狀調查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并將征收范圍、土地現狀、征收目的、補償標準、安置方式和社會保障等在擬征收土地所在的鄉(鎮)和村、村民小組范圍內公告至少三十日,聽取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村民委員會和其他利害關系人的意見。多數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認為征地補償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召開聽證會,并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和聽證會情況修改方案。擬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當在公告規定期限內,持不動產權屬證明材料辦理補償登記。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測算并落實有關費用,保證足額到位,與擬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就補償、安置等簽訂協議;個別確實難以達成協議的,應當在申請征收土地時如實說明。相關前期工作完成后,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請征收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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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分公司一般沒有股份。由于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沒有自己的名稱、章程和財產,僅可以依法以自己的名義參與民事活動,而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所以分公司一般不具有股份。分公司是指一個公司管轄的分支機構,即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設立的以自己的名義從事活動的機構,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設立的分公司不具有企業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總公司承擔。《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十四條 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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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我國土地所有權的分類:我國土地所有權分為國家土地所有權和集體土地所有權,自然人不能成為土地所有權的主體。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國家土地所有權的統一和唯一的主體,由其代表全體人民對國有土地享有獨占性支配的權利。《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土地的社會主義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國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權由國務院代表國家行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土地使用權可以依法轉讓。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對土地實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給予補償。國家依法實行國有土地有償使用制度。但是,國家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劃撥國有土地使用權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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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1、申請書 2、身份證3、領取測繪圖紙 4、增量房確權證明書 5、交易監證書6、交易監證書明細表 7、購房合同 8、購房發票、契稅發票9、完稅證明 10、婚姻狀況證明 1 1、戶口本 流動人口婚育證明提交以上資料7個工作日后戶主即可憑身份證去當地的開發商或房產局領取房產證《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五百零二條 人民法院在執行中需要辦理房產證、土地證、林權證、專利證書、商標證書、車船執照等有關財產權證照轉移手續的,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一條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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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1、買房后應馬上辦理房權證,然后帶著房權證找房屋所在地居委會,讓居委會出具戶口準許遷入證明,之后帶著該證明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同意遷入證明;2、帶著辦好的證明到戶口所在地居委會出具準許遷出證明,之后再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同意遷出證明;3、帶著材料前往房屋所在地居委會辦理遷入手續,讓居委會編好戶號,之后帶著全部手續到房屋所在地辦理遷入手續;4、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受理后,同意遷入,把材料檔案輸入保存。《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準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準。第十三條 公民遷移,從到達遷入地的時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內,農村在十日以內,由本人或者戶主持遷移證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繳銷遷移證件。沒有遷移證件的公民,憑下列證件到遷入地的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一、復員、轉業和退伍的軍人,憑縣、市兵役機關或者團以上軍事機關發給的證件;二、從國外回來的華僑和留學生,憑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或者入境證件;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釋放的人,憑釋放機關發給的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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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沒有影響。 掛靠親戚家的條件:因居住、房產變更、婚姻狀況變化、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子女等事由,可以申請辦理戶口市內遷移,遷至家庭戶《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都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履行戶口登記。現役軍人的戶口登記,由軍事機關按照管理現役軍人的有關規定辦理。居留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外國人和無國籍的人的戶口登記,除法令另有規定外,適用本條例。第三條 戶口登記工作,由各級公安機關主管。城市和設有公安派出所的鎮,以公安派出所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鄉和不設公安派出所的鎮,以鄉、鎮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鄉、鎮人民委員會和公安派出所為戶口登記機關。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分散居住的戶口,由戶口登記機關直接辦理戶口登記。居住在軍事機關和軍人宿舍的非現役軍人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農業、漁業、鹽業、林業、牧畜業、手工業等生產合作社的戶口,由合作社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合作社以外的戶口,由戶口登記機關直接辦理戶口登記。第四條 戶口登記機關應當設立戶口登記簿。城市、水上和設有公安派出所的鎮,應當每戶發給一本戶口簿。農村以合作社為單位發給戶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戶口不發給戶口簿。戶口登記簿和戶口簿登記的事項,具有證明公民身份的效力。第五條 戶口登記以戶為單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處的立為一戶,以主管人為戶主。單身居住的自立一戶,以本人為戶主。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共立一戶或者分別立戶。戶主負責按照本條例的規定申報戶口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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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土地流轉不需要村委會同意。土地流轉屬于個人行為,通過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依法采取轉包、出租、互換、轉讓或者其他方式流轉。除轉讓土地承包權需要發包人同意外,其他方式土地承包流轉只須報發包方備案即可,不需經發包方同意。《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八條 土地經營權流轉應當遵循以下原則:1、依法、自愿、有償,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強迫或者阻礙土地經營權流轉;2、不得改變土地所有權的性質和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破壞農業綜合生產能力和農業生態環境;3、流轉期限不得超過承包期的剩余期限;4、受讓方須有農業經營能力或者資質;5、在同等條件下,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享有優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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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不是。戶口遷出后,就不在是本村村民,也就失去了對宅基地的使用權和支配權。《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條 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戶擁有一處宅基地的地區,縣級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農村村民意愿的基礎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保障農村村民實現戶有所居。農村村民建住宅,應當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村莊規劃,不得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并盡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閑地。編制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村莊規劃應當統籌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農村村民居住環境和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