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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律師回復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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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費用一共多少,需要退多少,如果錢不多的話,建議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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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公司法股東會清算小組的規定主要包括:1、應當在在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2、有限責任公司的清算組由股東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組由董事或者股東大會確定的人員組成;3、清算組不向公司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改正等其他規定。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條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條第(一)項、第(二)項、第(四)項、第(五)項規定而解散的,應當在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開始清算。有限責任公司的清算組由股東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組由董事或者股東大會確定的人員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的,債權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有關人員組成清算組進行清算。人民法院應當受理該申請,并及時組織清算組進行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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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股東之間內部轉讓股權在一般情況下也是需要備案的。依照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規定轉讓股權后,公司應當修改公司章程和股東名冊。公司章程修改后,公司應當將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交由工商登記機關備案。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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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上市公司的公司章程主要包括以下內容:1、發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稱、認購股權等;2、公司名稱和住所、經營范圍、設立方式、注冊資本等;3、董事會、監事會、股東會、法定代表人等;4、利潤分配辦法、解散事由、清算方法等。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八十一條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公司名稱和住所;
(二)公司經營范圍;
(三)公司設立方式;
(四)公司股份總數、每股金額和注冊資本;
(五)發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稱、認購的股份數、出資方式和出資時間;
(六)董事會的組成、職權和議事規則;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監事會的組成、職權和議事規則;
(九)公司利潤分配辦法;
(十)公司的解散事由與清算辦法;
(十一)公司的通知和公告辦法;
(十二)股東大會會議認為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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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口頭約定的合同通常是能成為合同的,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合同的形式包括,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其他形式。如果口頭合同的主體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意思表示真實合法,不違背公序良俗的,該合同就是有效的合同。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六十九條
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采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第四百七十條
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范文本訂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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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涂改后的合同不一定有效,應當視具體情形予以判斷。只要當事人協商一致,就可以變更合同。如果雙方沒有協商,一方私自涂改合同的,會導致合同無效。如果當事人對合同變更的內容約定不明確的,推定為未變更。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第五百四十三條
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
第五百四十四條
當事人對合同變更的內容約定不明確的,推定為未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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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房屋租賃合同具備下列情形是不合法的:1、租賃合同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2、出租人或者承租人不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的;3、租賃房屋的意思表示不真實的;4、租賃合同違背公序良俗的等。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六十九條
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采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以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能夠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并可以隨時調取查用的數據電文,視為書面形式。
第七百零三條
租賃合同是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條
租賃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租賃物的名稱、數量、用途、租賃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賃物維修等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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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合同履行期限不明確但只要滿足合同法定生效要件的依然有效。當事人沒有約定合同履行期限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相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條
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自愿原則,按照自己的意思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系。
第一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第五百一十條
合同生效后,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相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