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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所拍得的汽車雖然沒有登記證書和行駛證,也可以辦理機動車轉移登記手續。《機動車登記規定》第二十一條規定:“被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行政執法部門依法沒收并拍賣,或者被仲裁機構依法仲裁裁決,或者被人民法院調解、裁定、判決機動車所有權轉移時,原機動車所有人未向現機動車所有人提供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或者行駛證的,現機動車所有人在辦理轉移登記時,應當提交人民法院出具的未得到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或者行駛證的《協助執行通知書》,或者人民檢察院、行政執法部門出具的未得到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或者行駛證的證明。車輛管理所應當公告原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或者行駛證作廢,并在辦理轉移登記的同時,補發機動車登記證書。”所以,只要你向具有管轄權的車輛管理所提供由人民法院出具的《協助執行通知書》,或者由檢察機關或行政執法部門出具的未得到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和行駛證的證明,車輛管理所就會按照規定給你辦理機動車轉移登記手續,向你發放新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和行駛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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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保險公司什么情況下也沒有權利不承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只能說對認定書認定事實或結論有異議,但必須提出證據來證明其意見的合理性合法性。一般由于是當事人來領取責任認定書的,如果當事人也認為責任認定結論不合理的話,可以申請復議。《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三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鑒定結論,及時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并送達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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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后車與前車應當保持安全距離,因此,在很多人的理解中,追尾事故必然是后車的全責,但是在下列特殊情況下,追尾可能會是前車的責任。第一種是掉頭的情形。當車輛在調頭時,被直行車輛追尾或發生碰撞等事故,可以參考《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二條中“轉彎的機動車讓直行的車輛先行”的規定,也就是平時大家說的“轉彎讓直行”的原則,這種情況是由調頭車輛承擔事故責任。第二種是壓線行駛的情形。在行駛過程中,如果前車壓線開車或緊急并線過程中,與后車發生追尾事故,則由前車承擔事故責任。但是這種情況有一個條件,就是必須是在行駛過程中前車壓線的行為影響了后車正常行駛而發生追尾,如果前車在等紅燈或者堵車停著一直沒動,而后車這時追尾了前車,那么還是由后車負全責。第三種是故意制造險情的情形。相信很多人都見過開斗氣車的,在前方開斗氣車經常有緊急剎車,緊急并線等故意挑釁的行為,在這過程中如果后方被挑釁的車輛撞到了前車,則后車是沒有責任的,事故責任由挑釁的前車負責。這里要提醒大家的是,發生追尾事故后后車需要拿出前車有開斗氣車的證據才可以認定責任。第四種是高速倒車行為,有些司機眼看車輛駛過高速出口了,便直接倒車到出口處,因為前車的行為,可能導致后車反應不及,導致追尾的發生。以上幾種情況均是因為前車的違法違規操作造成追尾,按照規定前車應承擔相應責任,但現實中司機需要舉證證明這一點,因此,律師建議,車輛行駛中,一定要安裝行車記錄儀,以免評定責任時吃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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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交通事故傷殘評定必須等傷者康復后才可以評定的。交通事故傷殘傷殘鑒定是在客觀檢驗的基礎上,評價確定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程度的過程。傷殘等級從一級到十級。各有不同的標準。《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五十四條 鑒定機構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檢驗、鑒定,并出具書面檢驗報告、鑒定意見,由鑒定人簽名,鑒定意見還應當加蓋機構印章。檢驗報告、鑒定意見應當載明以下事項:(一)委托人;(二)委托日期和事項;(三)提交的相關材料;(四)檢驗、鑒定的時間;(五)依據和結論性意見,通過分析得出結論性意見的,應當有分析證明過程。檢驗報告、鑒定意見應當附有鑒定機構、鑒定人的資質證明或者其他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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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并處罰金:1、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2、醉酒駕駛機動車的;3、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4、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二對行駛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駕駛人員使用暴力或者搶控駕駛操縱裝置,干擾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駛,危及公共安全的,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前款規定的駕駛人員在行駛的公共交通工具上擅離職守,與他人互毆或者毆打他人,危及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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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安全責任事故由各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等認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十九條 刑事案件的偵查由公安機關進行,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人民檢察院在對訴訟活動實行法律監督中發現的司法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非法拘禁、刑訊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權利、損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對于公安機關管轄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的時候,經省級以上人民檢察院決定,可以由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 自訴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第二十條 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級人民法院管轄的除外。第二十一條 中級人民法院管轄下列第一審刑事案件: 1、危害國家安全、恐怖活動案件; 2、可能判處無期徒刑、死刑的案件。第二十二條 高級人民法院管轄的第一審刑事案件,是全省(自治區、直轄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第二十三條 最高人民法院管轄的第一審刑事案件,是全國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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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民事訴訟中,被告沒錢的,可以申請強制執行,用財產進行償還。人民法院作出判決后,被告沒錢還的,當事人可以申請強制執行,人民法院受理執行申請后,發現被告有財產的,可以對財產進行拍賣或者變賣,然后用所得的價款進行償還,被告有工作的,還可以對被告工作收入進行扣留提取,直到還清為止。《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六條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調解書和其他應當由人民法院執行的法律文書,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第二百四十二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情況。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被執行人的財產。人民法院查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的財產不得超出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的范圍。人民法院決定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財產,應當作出裁定,并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有關單位必須辦理。第二百四十三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扣留、提取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收入。但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費用。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時,應當作出裁定,并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被執行人所在單位、銀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儲蓄業務的單位必須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