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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律師回復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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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可以搜集好和老板的談話錄音證明實際借款人是老板而非你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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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1、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或者聘請的律師,提出取保候審的申請;2、公安機關、檢察院、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審的申請書后,在七天之內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復;3、取保候審時,向犯罪嫌疑人宣讀取保候審決定書,并令其簽名或蓋章,告知其在取保候審期間應當遵守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1、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3、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4、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取保候審的。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第六十八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決定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應當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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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需要。1、借貸糾紛只是民事糾紛,不會涉嫌刑事責任,更不會坐牢(除非涉嫌詐騙罪);2、如果涉嫌刑事責任,比如涉嫌詐騙罪等,那么刑事責任和民事責任也不是一回事,的確承擔了刑罰后依然不可以回避民事責任;3、一事不再罰,如果承擔過相應刑事責任后,不能就同一事再次處罰。《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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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醫保卡在離職后能用,沒有時間限制。只要醫保卡里有錢,可以用于門診和藥房買藥,不受時間限制;社保中斷,從中斷繳費的次月起,參保人員停止享受醫療保險待遇。在3個月內補齊欠費的,欠費期間的醫療保險待遇按規定支付。超過3個月補齊欠費的,欠費期間的醫療費用不予支付,原醫療保險實際繳費年限繼續計算,醫療費用從再次繳費之月的第13個月起按規定支付,中斷繳費超過3個月不補繳欠費的,原醫療保險實際繳費年限不再計算。社會醫療保險卡,簡稱醫療保險卡或醫保卡,是醫療保險個人帳戶專用卡,以個人身份證為識別碼,儲存記載著個人身份證號碼、姓名、性別以及帳戶金的撥付、消費情況等詳細資料信息。《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六條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待遇標準按照國家規定執行。第二十七條 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未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可以繳費至國家規定年限。第二十九條 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當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藥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就醫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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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一、治療工傷所需費用,先由受傷者所在單位墊付。經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認定為工傷后,參加工傷保險統籌的,對已發生的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費用,由用人單位向經辦機構申報結算;繼續發生的符合工傷保險基金支付范圍的費用由經辦機構向工傷保險協議合作醫療機構結算。二、用人單位到經辦機構報銷工傷醫療費用需要提供以下材料:1、工傷認定通知書、診斷證明;2、工傷者本人身份證復印件;3、門診病歷復印件、收費發票、處方復印件及相關檢查、化驗單據復印件;4、住院病歷復印件,住院證、出院證;5、出院費用清單、每日清單、住院收費發票;6、經辦機構認為需要的其他相關材料。《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六條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待遇標準按照國家規定執行。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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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機動車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責任的賠償限額 :死亡傷殘賠償限額:110,000元人民幣; 醫療費用賠償限額:10,000元人民幣;財產損失賠償限額:2,000元人民幣;機動車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無責任的賠償限額,死亡傷殘賠償限額:11,000元人民幣;醫療費用賠償限額:1,000元人民幣;財產損失賠償限額:1,00元人民幣。《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二十一條 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車人員、被保險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依法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道路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險公司不予賠償。第二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險公司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墊付搶救費用,并有權向致害人追償:(一)駕駛人未取得駕駛資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險機動車被盜搶期間肇事的;(三)被保險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財產損失,保險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第二十四條 國家設立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以下簡稱救助基金)。有下列情形之一時,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傷亡的喪葬費用、部分或者全部搶救費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墊付,救助基金管理機構有權向道路交通事故責任人追償:(一)搶救費用超過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的;(二)肇事機動車未參加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三)機動車肇事后逃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