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答不屬于交通事故,但可以主張侵權賠償,也可以主張運輸合同違約責任。起訴后,向法院申請 委托司法鑒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
答1、如果是現場處罰的違章處罰單,去銀行繳納罰款就可以了。2、如果只是交通違章的違法信息通知單,需要本人去交管中心處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五十一條 機動車行駛時,駕駛人、乘坐人員應當按規定使用安全帶,摩托車駕駛人及乘坐人員應當按規定戴安全頭盔。
-
答交強險有責任賠償限額,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發生之后,機動車一方被交警部門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為對事故的發生負有責任(比如全部責任、同等責任、主次責任等)后在交強險賠償分項(死亡傷殘18萬、醫療費用1.8萬、財產損失0.2萬)下對所有受害第三人所承擔的最高賠償金額。交強險無責任賠償限額,就是指就是指機動車一方被交警部門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為對事故的發生不負責任后在交強險賠償分項(死亡傷殘1.8萬、醫療費用0.18萬、財產損失0.01萬)下對所有受害第三人所承擔的最高賠償金額。交強險無責任賠償限額,就是指就是指機動車一方被交警部門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為對事故的發生不負責任后在交強險賠償分項(死亡傷殘1.8萬、醫療費用0.18萬、財產損失0.01萬)下對所有受害第三人所承擔的最高賠償金額。《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二十三條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在全國范圍內實行統一的責任限額。責任限額分為死亡傷殘賠償限額、醫療費用賠償限額、財產損失賠償限額以及被保險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無責任的賠償限額。
-
答法律上并沒有對買車以及上牌的人做出年齡方面的要求,按照相關規定,一輛車上牌只需要到車管所提供發票、合格證、購置稅完稅證明、車主的身份證、交強險保單的副本便能上牌。所以就算車主是個未成年人,還沒有駕照,那么依然可以把車掛在自己的名下。《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條 對登記后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根據車輛用途、載客載貨數量、使用年限等不同情況,定期進行安全技術檢驗。對提供機動車行駛證和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單的,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應當予以檢驗,任何單位不得附加其他條件。對符合機動車國家安全技術標準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發給檢驗合格標志。對機動車的安全技術檢驗實行社會化。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實行社會化的地方,任何單位不得要求機動車到指定的場所進行檢驗。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不得要求機動車到指定的場所進行維修、保養。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對機動車檢驗收取費用,應當嚴格執行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核定的收費標準。
-
答根據法律規定發生交通事故要及時報警,由交警部門及時處理根據現場情況做出交通事故認定書,對當事人的交通事故責任進行認定劃分,該交通事故認定書也是你們雙方承擔賠償責任的依據,也只有交警部門認定的責任是權威的,其他任何人或機關的說法都是沒用的,建議還是先等交警的事故認定書出來之后在看,如果對事故認定書認定書的認定責任不服的話,可以在三日內向上級部門申請復核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三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鑒定結論,及時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并送達當事人。
-
答民事訴訟沒有公訴人。這個概念只在刑事犯罪里才有。所謂公訴案件,亦即刑事公訴案件,是指由各級檢察機關依照法律相關規定,代表國家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責任而提起訴訟的案件。人民檢察院對于監 察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依照本法和監察法的有關規定進行審査。人民檢察院經審査,認為需要補充核實的,應當退回監察機關補充調査,必要時可以自行補充偵查。《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九條 凡需要提起公訴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檢察院審查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