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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租約到期后,如果出租人沒有提出新的條件,承租人按原租約繼續交租又被其接受,則視為租賃關系延續,并且是不定期的租賃關系,出租人沒有正當理由時,不得終止。 租約到期后,如果出租人因自住需要,不愿意繼續出租,未訂立續租合同,則承租人就應將房屋返還出租人。如果承租人在當地政府規定的或雙方約定的時期內確實無法找到房屋,出租人應當給承租人找房搬家的時間,酌情延長租賃期限。承租人也應按期騰房。如果承租人不積極找房和按期騰房,出租人有權在合理范圍內提高房租。當承租人有房可遷而拒不騰房時,出租人可申請法院強制其搬遷并令其交占房期間的房租。《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零八條 出租人應當按照約定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賃期限內保持租賃物符合約定的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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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名下有房子無法申請公租房,想要申請公租房需要滿足左右資格,比如說申請人需要年滿18周歲,在主城區有穩定的工作和經濟來源。還要符合政府規范的無住房員工、家庭人均住房面積在13平以下,中專高校畢業后就業和進城務工的無住房員工才能申請公租房。《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 第七條 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應當符合以下條件:1、在本地無住房或者住房面積低于規定標準;2、收入、財產低于規定標準;3、申請人為外來務工人員的,在本地穩定就業達到規定年限。具體條件由直轄市和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確定,報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并向社會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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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后再轉租的建筑物,本身并不屬于企業擁有或控制的并預期為企業帶來利益經濟資源,所以,不屬于投資性房地產。《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 第六條 下列房屋不得出租:(一)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二)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三)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四)權屬有爭議的(五)屬于違法建筑的(六)不符合安全標準的(七)已抵押,未經抵押權人同意的(八)不符合公安、環保、衛生等主管部門有關規定的(九)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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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買房可以寫未成年孩子的名字。《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屋登記辦法》 第十四條 未成年人的房屋,應當由其監護人代為申請登記。監護人代為申請未成年人房屋登記的,應當提交證明監護人身份的材料;因處分未成年人房屋申請登記的,還應當提供為未成年人利益的書面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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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如果分包單位沒有合法資質的話,總包要承擔連帶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 第二十九條 建筑工程總承包單位可以將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分包單位;但是,除總承包合同中約定的分包外,必須經建設單位認可。施工總承包的,建筑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必須由總承包單位自行完成。建筑工程總承包單位按照總承包合同的約定對建設單位負責;分包單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約定對總承包單位負責。總承包單位和分包單位就分包工程對建設單位承擔連帶責任。禁止總承包單位將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單位。禁止分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四)患職業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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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1、實際控制人,一般為自然人,控股股東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2、實際控制人可以和被控制企業沒有直接的資本紐帶關系,即可以不是被控企業的股東;而控股股東一定是股東。《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 第八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擁有上市公司控制權: 1、投資者為上市公司持股50%以上的控股股東; 2、投資者可以實際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決權超過30%; 3、投資者通過實際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決權能夠決定公司董事會半數以上成員選任; 4、投資者依其可實際支配的上市公司股份表決權足以對公司股東大會的決議產生重大影響; 5、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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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如果一直繳納著費用,那就是可以用的,如果好幾年沒繳納費用了,建議先繳納一段時間。《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三條 職工應當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國家規定共同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第二十七條 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未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可以繳費至國家規定年限。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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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不可以。一、發律師函不需要通過法院。二、一般來說,律師函的作用有:1.律師函以便捷的方式追回委托被拖欠的貨款等債權。商業活動中拖欠貨款的情況時有發生,如果直接通過訴訟方式解決,不僅需要耗費很長的時間,而且還會因此失去客戶。如果通過律師發函向客戶指出問題的嚴重性,客戶將會考慮通過訴訟方式解決對其的不利后果,多會償還欠款。2.在尚未提起訴訟或申請仲裁之前,通過律師發函,可以起到順延訴訟時效的效用。3.通過律師發函可以澄清事實、制止不法的侵權行為。《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十六條 高級人民法院管轄本轄區內重大、復雜的第一審行政案件。第十七條 最高人民法院管轄全國范圍內重大、復雜的第一審行政案件。第十八條 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經復議的案件,也可以由復議機關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經最高人民法院批準,高級人民法院可以根據審判工作的實際情況,確定若干人民法院跨行政區域管轄行政案件。第十九條 對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強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訴訟,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第二十條 因不動產提起的行政訴訟,由不動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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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轉租費需要在出租人同意的情況下將房屋轉交給第三個人才會使得轉租費合理。以及在轉租的租期下不能超越原房子的期限就是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第五百七十八條 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前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第五百七十九條 當事人一方未支付價款、報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錢債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支付。第五百八十四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造成對方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過違約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約可能造成的損失。第七百二十六條 出租人出賣租賃房屋的,應當在出賣之前的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 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購買的權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優先購買權或 者出租人將房屋出賣給近親屬的除外。出租人履行通知義務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內未明確表示購買的,視為承租人放棄優先購買權。第七百二十七條 出租人委托拍賣人拍賣租賃房屋的,應當在拍賣五日前通知承租 人。承租人未參加拍賣的,視為放棄優先購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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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房管局收取的抵押登記費都是固定的,住宅每件80元,非住宅每件550元。各銀行收取的抵押登記費卻不一樣,銀行收取的抵押登記費中,一部分是繳給房管局的,一部分是銀行的代辦費。而后者,各銀行的收費標準是不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五條 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財產可以抵押:1、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2、建設用地使用權;3、海域使用權;4、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5、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6、交通運輸工具;7、法律、行政法規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財產。抵押人可以將前款所列財產一并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