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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經銷合同簽訂流程是:首先,當事人先確定簽訂經銷合同的意向;然后,合同雙方對經銷合同的標的、價格、履行期限和履行方式進行協商討論;最后,經銷合同雙方達成最終意見,簽字確認。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實;(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第四百六十九條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采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書面形式是合同書、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以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能夠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并可以隨時調取查用的數據電文,視為書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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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未成年人抵押擔保簽訂的合同,如果是十六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其抵押擔保合同是有效的;八周歲以上十六周歲以下的未成年人,簽訂的擔保合同屬于效力待定合同;不滿八周歲的未成年人簽訂的擔保合同是無效合同。法律其他規定等。法律依據:《民法典》第十八條第二款十六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第十九條八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認;但是,可以獨立實施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為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第二十條不滿八周歲的未成年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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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合同成立的條件的內容分別有: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當事人一方在簽名、蓋章或按指印之前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采用合同書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法律依據:《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條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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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違約金百分之二是按下列標準計算的:依法應由當事人約定按合同金額的百分之二來計算。一般情況下,當事人約定的違約金不得超過造成損失的百分之三十;如果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
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后,還應當履行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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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如果因為糾紛而撕毀合同文本的行為是不犯法的。但如果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五百七十八條
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前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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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裝修合同到期未完工是需要承擔相應違約責任的。裝修合同到期未完工屬于一種違約行為,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
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后,還應當履行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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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房屋買賣合同合同履行地應按下列標準認定:1、若是當事人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認定;2、若是當事人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合同標的確定。給付貨幣的在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動產的在不動產所在地履行。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的解釋》第十八條
合同約定履行地點的,以約定的履行地點為合同履行地。
合同對履行地點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爭議標的為給付貨幣的,接收貨幣一方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動產的,不動產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其他標的,履行義務一方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即時結清的合同,交易行為地為合同履行地。
合同沒有實際履行,當事人雙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約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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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申請行政復議需滿足下列條件:有明確的、與具體行政行為有利害關系的申請人;有適格的被申請人;有具體的行政復議請求和理由;在法定期限內提出;并且在行政復議范圍和行政復議機構的職責范圍之內等。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七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提出行政復議申請,除不符合行政復議法和本條例規定的申請條件的,行政復議機關必須受理。
第二十八條
行政復議申請符合下列規定的,應當予以受理:
(一)有明確的申請人和符合規定的被申請人;
(二)申請人與具體行政行為有利害關系;
(三)有具體的行政復議請求和理由;
(四)在法定申請期限內提出;
(五)屬于行政復議法規定的行政復議范圍;
(六)屬于收到行政復議申請的行政復議機構的職責范圍;
(七)其他行政復議機關尚未受理同一行政復議申請,人民法院尚未受理同一主體就同一事實提起的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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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行為人被行政處罰后不會需要繳納罰金而是需要按規定繳納罰款,被處罰人需要在收到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的十五日內,到指定的銀行繳納,或者通過電子支付系統繳納。如果行政機關當場收繳罰款的,被處罰人則可以當場繳納。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六十六條
行政處罰決定依法作出后,當事人應當在行政處罰決定書載明的期限內,予以履行。
當事人確有經濟困難,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繳納罰款的,經當事人申請和行政機關批準,可以暫緩或者分期繳納。
第六十七條
作出罰款決定的行政機關應當與收繳罰款的機構分離。
除依照本法第六十八條、第六十九條的規定當場收繳的罰款外,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及其執法人員不得自行收繳罰款。
當事人應當自收到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到指定的銀行或者通過電子支付系統繳納罰款。銀行應當收受罰款,并將罰款直接上繳國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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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計算行政處罰的聽證時限的辦法:從行政機關正式舉行聽證的當天計算至聽證結束時止。如果當事人要求聽證的,需要在行政機關告知后的五日內提出;如果行政機關舉辦聽證的,則需要提前七天告知當事人。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六十四條
聽證應當依照以下程序組織:
(一)當事人要求聽證的,應當在行政機關告知后五日內提出;
(二)行政機關應當在舉行聽證的七日前,通知當事人及有關人員聽證的時間、地點;
(七)舉行聽證時,調查人員提出當事人違法的事實、證據和行政處罰建議,當事人進行申辯和質證;
(八)聽證應當制作筆錄。筆錄應當交當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核對無誤后簽字或者蓋章。當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拒絕簽字或者蓋章的,由聽證主持人在筆錄中注明。
第六十五條
聽證結束后,行政機關應當根據聽證筆錄,依照本法第五十七條的規定,作出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