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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征地糾紛的處理方式是:(一)請求由當地縣級以上政府進行第一步協調;(二)協調雙方未達成合意,則進一步由批準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決;(三)對裁決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法律依據:《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五條
征收土地方案經依法批準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縣人民政府組織實施,并將批準征地機關、批準文號、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圍、面積以及征地補償標準、農業人員安置辦法和辦理征地補償的期限等,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鄉、村予以公告。
《行政復議法》第十二條
對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由申請人選擇,可以向該部門的本級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向上一級主管部門申請行政復議。
第十三條
對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向上一級地方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對省、自治區人民政府依法設立的派出機關所屬的縣級地方人民政府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向該派出機關申請行政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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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不能繼承宅基地。農村土地屬于村集體所有,個人沒有所有權,不屬于個人財產,則不能成為遺產,更不能繼承,所以不存在農村土地繼承權人的說法,但對于集體土地上房屋可以合法繼承。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十條
城市的土地屬于國家所有。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于國家所有的以外,屬于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屬于集體所有。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規定對土地實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給予補償。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占、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土地的使用權可以依照法律的規定轉讓。一切使用土地的組織和個人必須合理地利用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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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戀愛購房分手后的處理是:(一)有協議的,可以按照協議進行分割處理;(二)沒有協議的,根據平等協商原則對共有財產進行合理劃分;(三)協商不成的,人民法院根據共有人對共有財產的貢獻大小等情況按照各自出資比例對共有財產進行合理劃分。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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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以下房產交易需要公證:1.繼承的房產辦理過戶,通過繼承取得的房產應到公證部門辦理繼承權公證書;2.贈與的房產辦理過戶,通過贈與取得的房產應到公證部門辦理贈與公證書;3.作為遺產分割的房產辦理過戶,遺囑需經過公證,協商簽訂的遺產分割協議需經過公證;4.涉外和港澳臺的房產辦理過戶。法律依據:《公證法》第二十五條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請辦理公證,可以向住所地、經常居住地、行為地或者事實發生地的公證機構提出。申請辦理涉及不動產的公證,應當向不動產所在地的公證機構提出;申請辦理涉及不動產的委托、聲明、贈與、遺囑的公證,可以適用前款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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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處理租房者不交房租的方法是:房東可以先行催繳,經通知仍未繳納房租的房東有權扣取押金,扣取的數額應相當于租金數額及違約金數額,同時有權解除租賃關系并向租戶追究違約責任。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條
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財產的占有,將該財產抵押給債權人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該財產優先受償。
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抵押人,債權人為抵押權人,提供擔保的財產為抵押財產。
第五百七十八條
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前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百二十二條
承租人無正當理由未支付或者遲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請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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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解決房產糾紛的途徑有:和解、協商、仲裁、訴訟。雙方應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私下進行和解,和解不成可提請第三方加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以根據房產買賣合同中的約定交由指定機構進行仲裁,仲裁仍未解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律依據:《仲裁法》第二條
平等主體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發生的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權益糾紛,可以仲裁。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二條
當事人起訴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糾紛,適宜調解的,先行調解,但當事人拒絕調解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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