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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電瓶車因為不能帶人,本身存在一定的過錯,是需要承擔一定責任的,大貨車是否需要承擔需要需要根據交警部門出具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來看大貨車是否有過錯,有過錯的話,再根據過錯程度的大小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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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闖紅燈被拍照記錄違章的,應當去違章行為地交警部門處理。根據規定,事人應當自收到罰款的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到指定的銀行繳納罰款。對行人、乘車人和非機動車駕駛人的罰款,當事人無異議的,可以當場予以收繳罰款。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條當事人應當自收到罰款的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到指定的銀行繳納罰款。對行人、乘車人和非機動車駕駛人的罰款,當事人無異議的,可以當場予以收繳罰款。罰款應當開具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部門統一制發的罰款收據;不出具財政部門統一制發的罰款收據的,當事人有權拒絕繳納罰款。第一百零九條當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二)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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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駕駛報廢摩托車上路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收繳該報廢機動車,并對其進行強制報廢,對駕駛報廢摩托車上道路行駛的駕駛人,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并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條駕駛拼裝的機動車或者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予以收繳,強制報廢。對駕駛前款所列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駕駛人,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并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出售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的,沒收違法所得,處銷售金額等額的罰款,對該機動車依照本條第一款的規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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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交通事故賠償項目包括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注意事項有其中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等。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條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先由承保機動車強制保險的保險人在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承保機動車商業保險的保險人按照保險合同的約定予以賠償;仍然不足或者沒有投保機動車商業保險的,由侵權人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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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學員開教練車撞死人駕校是有責任的。根據規定,在道路上學習機動車駕駛技能應當使用教練車,在教練員隨車指導下進行,與教學無關的人員不得乘坐教練車。學員在學習駕駛中有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的,由教練員承擔責任。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二十條學習機動車駕駛,應當先學習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合格后,再學習機動車駕駛技能。在道路上學習駕駛,應當按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路線、時間進行。在道路上學習機動車駕駛技能應當使用教練車,在教練員隨車指導下進行,與教學無關的人員不得乘坐教練車。學員在學習駕駛中有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的,由教練員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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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事故后交警出具的責任認定書法院一般是不會更改的,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送達之日起三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復核申請。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七十一條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證明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證明送達之日起三日內提出書面復核申請。當事人逾期提交復核申請的,不予受理,并書面通知申請人。復核申請應當載明復核請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證據。同一事故的復核以一次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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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辦理材料:辦理的對象不一樣所需要的材料也不一樣.(所有材料均需要原件與復印件)辦理流程:1、申請人持入戶材料,到遷入地公安派出所(或戶籍辦證中心)辦理申請手續。派出所調查核實并提出意見,報縣級公安戶政部門;2、縣級公安戶政部門接到上報材料后作出批準或不批準的決定。辦理地點:遷入地公安派出所(或戶籍辦證中心)辦理時限及費用。辦理時限:(1)遷入地公安派出所5個工作日審核(2)縣級公安戶政部門20個工作日內批準一般在25個工作日內完成辦理費用:不收費《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準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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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我國交警部門的主要職責之一就是處理交通事故,對交通事故作出責任認定。但是由于證據不足或其他原因,交警部門無法認定的事故也存在。《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67條規定,道路交通事故基本事實無法查清、成因無法判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證明,載明道路交通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當事人情況及調查得到的事實,分別送達當事人,并告知申請復核、調解和提起民事訴訟的權利、期限。所以,在交警部門不能認定責任時,當事人為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可以選擇向人民法院進行起訴。近年來,交管部門無法查清事故成因而出具事故證明的案件比例越來越高。實踐中,事故證明載明了交通事故發生的大概過程,可能有部分事實無法查清,導致不能準確劃分責任,發生此類案件,涉及責任劃分,律師建議當事人一定要委托專業律師處理,以便為律師根據證據規則爭取自己最大的利益。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七條道路交通事故基本事實無法查清、成因無法判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證明,載明道路交通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當事人情況及調查得到的事實,分別送達當事人,并告知申請復核、調解和提起民事訴訟的權利、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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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有責任,應承擔醫療費、誤工費等。可以和醫院協商解決;不愿意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當事人可以向衛生行政部門提出調解申請,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四條 根據對患者人身造成的損害程度,醫療事故分為四級:一級醫療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殘疾的;二級醫療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殘疾、器官組織損傷導致嚴重功能障礙的;三級醫療事故:造成患者輕度殘疾、器官組織損傷導致一般功能障礙的;四級醫療事故:造成患者明顯人身損害的其他后果的。具體分級標準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制定。第四十六條 發生醫療事故的賠償等民事責任爭議,醫患雙方可以協商解決;不愿意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當事人可以向衛生行政部門提出調解申請,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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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對有控告人的案件,決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機關應當制作不予立案通知書,并在三日以內送達控告人,如果立案不給不立案通知書的,控告人可以申請復議。按照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自訴。《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 第十二條 對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由申請人選擇,可以向該部門的本級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向上一級主管部門申請行政復議。對海關、金融、國稅、外匯管理等實行垂直領導的行政機關和國家安全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向上一級主管部門申請行政復議。《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八十六條 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應當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時以內進行訊問。在發現不應當拘留的時候,必須立即釋放,發給釋放證明。第一百一十二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對于報案、控告、舉報和自首的材料,應當按照管轄范圍,迅速進行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應當立案;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事實顯著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不予立案,并且將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請復議。第一百一十三條 人民檢察院認為公安機關對應當立案偵查的案件而不立案偵查的,或者被害人認為公安機關對應當立案偵查的案件而不立案偵查,向人民檢察院提出的,人民檢察院應當要求公安機關說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檢察院認為公安機關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應當通知公安機關立案,公安機關接到通知后應當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