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答如果子女繼承了父母的財產那么就有義務承擔債務
-
答如果你和前妻就孩子姓氏、撫養權、撫育費等問題自行協商可以達成一致,就不用去法院或者作公證,簽字按手印的協議具有法律效力。但是,《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中規定:“子女要求增加撫育費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給付能力的,應予支持:(1)原定撫育費數額不足以維持當地實際生活水平的;(2)因子女患病、上學,實際需要已超過原定數額的;(3)有其他正當理由應當增加的。”因此,你一次性付清撫育費后,子女有法定理由并提出要求的,你可能仍然要增加撫育費。
-
答找中介聯系房源屬于我國《合同法》中規定的居間合同,如果是經過中介介紹促成房屋租賃合同的是需要向中介繳納一定報酬的,如果沒有經過中介促成則不需要繳納。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從事居間活動支出的必要費用。如果這個看房費不屬于看房活動支出,你可不用繳納。
-
答起訴房地產糾紛時,應準備以下材料:起訴、原告身份證、與訴訟請求有關的證據,包括購買合同、購買發票、房屋產權證書、入住通知、入住預算、物業費發票、產權證書代理費收據等。
-
答筆者同意第二種觀點。理由是《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行政機關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其具體行政行為,應當自被執行人的法定起訴期限屆滿之日起180日內提出。《行政訴訟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對屬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圍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先向上一級行政機關或者法律、法規規定的行政機關申請復議,對復議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第三十九條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應當在知道作出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三個月內提出。法律規定三個月的訴訟期限,而不允許行政機關在此期間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意在給被執行人提供更多的司法救濟機會,以更好地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只有公民、法人其他組織在法定期限內,既不提起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也不履行具體行行政行為確定的義務行政機關才可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具體行政行為由具有行政執法權的行政機關作出,法律賦予它公定力、確定力、執行力,這是無庸置疑的,具體行政行為一經作出,即具有執行力。行政復議期間或行政訴訟期間,不停止執行的執行主體應該是具有強制執行權的行政機關,而不是人民法院。據此,獲嘉縣城建局于2012年1月10日作出行政處罰決定,于同年3月20日向獲嘉縣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尚在法定的起訴期限內,獲嘉縣人民法院不應受理。
-
答律師回復中...
-
答你好,現在只是進行了認罪認罰,還沒有經過最終法院判刑。
-
答律師回復中...
-
答律師回復中...
-
答律師回復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