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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股東會是公司的權力機構,董事會向股東會負責,股東會否決董事會決議不構成越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十六條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股東會是公司的權力機構,依照本法行使職權。第三十七條 股東會行使下列職權:(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二)選舉和更換非由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監事,決定有關董事、監事的報酬事項;(三)審議批準董事會的報告;(四)審議批準監事會或者監事的報告;(五)審議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六)審議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七)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八)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九)對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對前款所列事項股東以書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開股東會會議,直接作出決定,并由全體股東在決定文件上簽名、蓋章。第九十八條 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大會由全體股東組成。股東大會是公司的權力機構,依照本法行使職權。第九十九條 本法第三十八條第一款關于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職權的規定,適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大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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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執行數罪并罰的刑事案件幾乎不可能判處緩刑,且刑事案件沒有幾率一說。《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七十二條 對于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一)犯罪情節較輕;(二)有悔罪表現;(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宣告緩刑,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處附加刑,附加刑仍須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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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量刑起點是根據基本犯罪構成事實在相應的法定刑幅度內確定的。這里所說的量刑起點是指具體犯罪的量刑起點,基本犯罪構成事實是指具體犯罪的基本犯罪構成事實。根據刑法分則的規定,犯罪構成與法定刑是一種對應的關系。那么,所謂基本犯罪構成是指符合特定犯罪構成特征并達到在相應的法定刑幅度內量刑的最起碼的構成要件。例如,根據刑法的規定,“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是達到在“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刑幅度內量刑的犯罪構成要件,那么,“致一人重傷(犯罪情節一般的)”就是達到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刑幅度內量刑的基本犯罪構成要件。就具體犯罪而言,“致一人重傷(犯罪情節一般的)”就是具體犯罪的基本犯罪構成事實,其所應判處的刑罰就是在相應法定刑幅度內確定的量刑起點。概括起來,也可以說,量刑起點(亦可簡稱為“起點刑”)就是指根據具體犯罪的基本犯罪構成事實的一般既遂狀態在相應的法定刑幅度內所應判處的刑罰。《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一條 對于犯罪分子決定刑罰的時候,應當根據犯罪的事實、犯罪的性質、情節和對于社會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關規定判處。第六十二條 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規定的從重處罰、從輕處罰情節的,應當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內判處刑罰。第六十三條 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規定的減輕處罰情節的,應當在法定刑以下判處刑罰;本法規定有數個量刑幅度的,應當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個量刑幅度內判處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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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無法消除戶口簿上的刑釋記錄,這這是所謂的案底。我國沒有前科消除制度,不管是違法記錄、還是犯罪記錄都會伴隨當事人終生。“案底”一般是指有犯罪記錄,即有案底,有前科。刑事處罰的記錄可以在公安機關、檢察院、法院查詢到。判處緩刑的,在司法局也可以查詢到。行政處罰的處罰記錄,當地公安機關都會將相關檔案、信息進行保存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一條 為了維持社會秩序,保護公民的權利和利益,服務于社會主義建設,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都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履行戶口登記。現役軍人的戶口登記,由軍事機關按照管理現役軍人的有關規定辦理。居留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外國人和無國籍的人的戶口登記,除法令另有規定外,適用本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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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16歲以上雙方自愿屬于合法,14歲以下即使雙方自愿也屬于犯法。是否構成犯罪要根據該少女的年齡和是否自愿來決定:與已滿14周歲,未滿16周歲的少女發生性關系,只要該少女完全自愿,則不構成強奸,也不觸犯法律,不需要承擔民事責任。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行與女方發生性關系,則構成強奸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條 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奸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奸論,從重處罰。 強奸婦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1、強奸婦女、奸淫幼女情節惡劣的;2、強奸婦女、奸淫幼女多人的;3、在公共場所當眾強奸婦女的;4、二人以上輪奸的;5、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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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老板不給工資是違法,但堵大門阻礙單位的經營秩序,也是違法的。可以通過合法的途徑去維權,遇到這樣的情況,可以選擇以下方式處理:1、派代表與老板協商談判。2、向工會或調解組織申請調解。3、向勞動監察大隊投訴。4、申請勞動仲裁。5、向法院起訴。《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條 發生勞動爭議,勞動者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也可以請工會或者第三方共同與用人單位協商,達成和解協議。第五條 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愿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愿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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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公司簽勞動合同一年一簽不違法。只要勞動者未提出續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那么企業每年與勞動者簽訂一次勞動合同,是合法的。簽訂多長時間的勞動合同,這個雙方是可以自行協商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十二條 勞動合同分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第十三條 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合同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第十四條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1、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2、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3、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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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法律沒有規定公章由誰來管理,所以說公章怎么管理是公司自己的規章制度問題,由公司的股東或者是董事會共同研究來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章治安管理辦法》 第八條 無上級主管部門的,應當憑登記管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登記證書或者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證明,到所在地縣級以上公安機關申請辦理準刻手續。辦理準刻手續的經辦人員,需持刻制單位的委托證明和本人身份證明;辦理人名章準刻手續的,同時提供名章所刻人名的身份證明。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接到申請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核發準刻手續的決定。對符合條件的,出具準刻證明;不符合條件的,書面通知申請單位并說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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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退休職工去世后即可領取撫恤金。退休職工去世后可以領喪葬費和撫恤金。原來所繳保費,個人賬戶部分可以全部返還,身故前的醫療費用可以按規定報銷。帶戶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死亡證明、社保卡,到參保地社保局申請退社保金。原參保繳納社保人的供養的親屬或繼承人可享受如下待遇:1、領取參保繳納人的個人帳戶積累余額;2、喪葬補助費:為其死亡時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3、一次性撫恤金:供養親屬為1人、2人、3人及3人以上的,分別按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倍、9倍、12倍支付。《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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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1、廣泛收集間接證據形成證據鏈婚外情案件中,取證是一個讓很多當事人為難的問題。要盡可能多地搜集間接證據,如查看電話通話記錄、短信內容、往來書信等,最好能拍攝取得影像資料。2、自己取證被法院采信可能大。婚外情取證過程中,當事者在自家床上拍到配偶與第三者有不正當關系的照片,被法院采信的可能性較大。3、異地“捉奸”可求助“110”。當事人不能為了掌握配偶與第三者同居的證據,而擅自闖入他人住宅進行取證。這樣取證的方式不合法,遇到這類情況,當事人如能確定老公與第三者同居,最好的辦法就是撥打“110”報警,由執行公務的公安人員進入住宅,然后進行詢問筆錄,從而證實配偶與第三者的同居事實,這樣的證據法庭一般會采納。4、公共場所取證可被法院采納。當事人在公園、電影院等公共場所取證,一般不會侵犯他人隱私,被法院采納的可能性也較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1、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2、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5、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第一千零九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1、重婚;2、與他人同居;3、實施家庭暴力;4、虐待、遺棄家庭成員;5、有其他重大過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