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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把名字改過來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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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如果您受傷嚴重,和解之后您的損害一直持續,就可以追究對反的人身損害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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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通達客運公司司機袁某將公司所屬的臥鋪車交給潘某,要求其給該車右邊窗玻璃打玻璃膠,雙方形成了承攬合同關系。首先,潘某承攬的工作是給通達客運公司臥鋪車右邊窗玻璃打玻璃膠,該項工作技術要求不高,工作程序也不復雜,同時不存在高危性或不法性,因此通達客運公司不存在定作過失;其次,通達客運公司司機袁某將車輛交給潘某時,只要求其給車輛右邊窗玻璃打玻璃膠,以防止漏水,該項指示不存在危險性或者違法性,故通達客運公司不具有指示過失;再次,通達客運公司司機袁某作為普通消費者,并不具備鑒別汽車維修資質的專業知識,因此也不具有審查和鑒別潘某作為承攬人是否具備從業資格的法定義務。綜上所述,潘某家人要求通達客運公司賠償損失的請求,沒有事實和法律依據,不應獲得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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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雙方簽訂的定做承攬合同成立,合法有效。在合同履行過程中,楊某交付的定做物存在質量瑕疵,應負違約責任。雖然楊某已經將家具送至賈某家中,但賈某并未進行驗收,也未出具收貨憑據,因此,賈某并未接受貨物。賈某要求楊某對交付的定做物給予限期修理、重做,合理合法,依法應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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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據《企業集團登記管理暫行規定》第三條,企業集團是指以資本為主要聯結紐帶的母子公司為主體,以集團章程為共同行為規范的母公司、子公司、參股公司及其他成員企業或機構共同組成的具有一定規模的企業法人聯合體。企業集團不具有企業法人資格。我國法律法規對企業申請成立企業集團有明確的要求。根據《企業集團登記管理暫行規定》第五條,企業集團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企業集團的母公司注冊資本在5000萬元人民幣以上,并至少擁有5家子公司;母公司和其子公司的注冊資本總和在1億元人民幣以上;集團成員單位均具有法人資格。根據浙江省工商管理部門的要求,企業可以按照下述步驟申請成立集團:首先,需要成立五家子公司,同時母子公司的注冊資本均符合上述要求;其次,企業需要向工商部門提交預申請,將母公司名稱變更為集團公司,在工商部門核準下發《企業名稱變更核準通知書》后,申請母公司名稱變更;最后,企業完成新成立集團設立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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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第八十條規定:“被執行人無財產清償債務,如果開辦單位對其開辦時投入的注冊資金不實或者抽逃注冊資金,可以裁定變更或者追加其開辦單位為被執行人,在注冊資金不實或者抽逃注冊資金的范圍內,對申請執行人承擔責任。”具體到本案,宏發公司抽逃其開辦的恒運公司的30萬元注冊資金,友通公司對恒運公司的80萬元債權僅能執行30萬元,友通公司對剩下的50萬元可以申請執行法院裁定變更或者追加宏發公司為被執行人,要求宏發公司在其自恒運公司抽取的30萬元注冊資金的范圍內承擔執行不能的責任,即可要求宏發公司承擔30萬元的賠償責任,對于最后剩余的20萬元,則另行向恒運公司主張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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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律師回復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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