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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可以,你可以詳細敘述一下或者打電話咨詢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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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資產收購的注意事項主要有:1、收購人是否存在利用被收購公司的資產或者由被收購公司為本次收購提供財務資助的情形;2、收購人是否具備主體資格等其他注意事項。法律依據:《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第六十七條
上市公司董事會或者獨立董事聘請的獨立財務顧問,不得同時擔任收購人的財務顧問或者與收購人的財務顧問存在關聯關系。獨立財務顧問應當根據委托進行盡職調查,對本次收購的公正性和合法性發表專業意見。獨立財務顧問報告應當對以下問題進行說明和分析,發表明確意見:
(一)收購人是否具備主體資格;
(二)收購人的實力及本次收購對被收購公司經營獨立性和持續發展可能產生的影響分析;
(三)收購人是否存在利用被收購公司的資產或者由被收購公司為本次收購提供財務資助的情形;
(四)涉及要約收購的,分析被收購公司的財務狀況,說明收購價格是否充分反映被收購公司價值,收購要約是否公平、合理,對被收購公司社會公眾股股東接受要約提出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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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贈與合同在通常情況下是不需要見證人的。只要合同是當事人依法訂立的,不需要見證人也有效。但是當事人訂立的如果是口頭遺囑,則需要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并且見證人需要具有一定的民事行為能力。法律依據:《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條
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九條
贈與的財產依法需要辦理登記或者其他手續的,應當辦理有關手續。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
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消除后,遺囑人能夠以書面或者錄音錄像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條
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構辦理。
第一千一百四十條
下列人員不能作為遺囑見證人:
(一)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見證能力的人;
(二)繼承人、受遺贈人;
(三)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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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行政裁決,指的是行政機關或法定授權的組織作出裁決的具體行政行為。當事人對具體行政行為,例如行政處罰、行政強制措施不服的,可以提起訴訟,由法院裁決。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六十九條
行政行為證據確鑿,適用法律、法規正確,符合法定程序的,或者原告申請被告履行法定職責或者給付義務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判決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
第七十條
行政行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決撤銷或者部分撤銷,并可以判決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為:
(一)主要證據不足的;
(二)適用法律、法規錯誤的;
(三)違反法定程序的;
(四)超越職權的;
(五)濫用職權的;
(六)明顯不當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七十三條
當事人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行政處罰不停止執行,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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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扣押財物是一種行政強制措施。扣押財物是行政機關在行政管理過程中依法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財物實施暫時性控制的行為,屬于行政強制措施的法定種類之一。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第二條
本法所稱行政強制,包括行政強制措施和行政強制執行。
行政強制措施,是指行政機關在行政管理過程中,為制止違法行為、防止證據損毀、避免危害發生、控制危險擴大等情形,依法對公民的人身自由實施暫時性限制,或者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財物實施暫時性控制的行為。
行政強制執行,是指行政機關或者行政機關申請人民法院,對不履行行政決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強制履行義務的行為。
第九條
行政強制措施的種類:
(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二)查封場所、設施或者財物;
(三)扣押財物;
(四)凍結存款、匯款;
(五)其他行政強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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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一般主體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行政行為的相對人以及其他與行政行為有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都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訴;如果公民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以起訴;如果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中止的,則承受其權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起訴。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二十五條
行政行為的相對人以及其他與行政行為有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有權提起訴訟。
有權提起訴訟的公民死亡,其近親屬可以提起訴訟。
有權提起訴訟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終止,承受其權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提起訴訟。
第四十九條
提起訴訟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符合本法第二十五條規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根據;
(四)屬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第五十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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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如果交警涉嫌違章的,也會受到處罰。處罰的情形有:為不符合法定條件的機動車發放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志的;批準不符合法定條件的機動車安裝、使用警車、消防車的警報器、標志燈具,噴涂標志圖案的;為不符合駕駛許可條件、未經考試或者考試不合格人員發放機動車駕駛證的等其他法定情形。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五條第(一)項至第(三)項
交通警察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一)為不符合法定條件的機動車發放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志的;
(二)批準不符合法定條件的機動車安裝、使用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的警報器、標志燈具,噴涂標志圖案的;
(三)為不符合駕駛許可條件、未經考試或者考試不合格人員發放機動車駕駛證的。
第一百一十六條第一款
依照本法第一百一十五條的規定,給予交通警察行政處分的,在作出行政處分決定前,可以停止其執行職務;必要時,可以予以禁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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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行紀合同的特點主要包括:1、標的特定;2、主體特定,行紀人必須具有相應的資質;3、行紀人必須以自己的名義為委托人辦理委托事務;4、行紀合同是一種諾成、雙務、有償和不要式合同;5、行紀合同的其他特點。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九百五十一條
行紀合同是行紀人以自己的名義為委托人從事貿易活動,委托人支付報酬的合同。
第九百五十三條
行紀人占有委托物的,應當妥善保管委托物。
第九百五十四條
委托物交付給行紀人時有瑕疵或者容易腐爛、變質的,經委托人同意,行紀人可以處分該物;不能與委托人及時取得聯系的,行紀人可以合理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