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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房地產所有權的訴訟期限不是兩年,而是三年。中國法律規定,向人民法院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限為三年。訴訟時效期限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和義務人之日起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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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測量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誤差的絕對值超過3%;如果開發商逾期交付,構成根本違約,可以要求退房。如果開發商欺詐,可以向法院起訴開發商賠償損失,維護其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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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買房時,土地證沒有轉讓。當事人可以憑房地產證和未轉讓的土地證到當地土地局辦理土地證轉讓,并辦理新的房地產證。我國實行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登記發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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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您好,您想要咨詢什么法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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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建議協商處理,協商不成可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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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新手不被忽悠需要在買房前注意選擇品牌型開發商;注意房產政策的影響;注意選擇良好的地段;注意參考房屋均價;注意房屋手續是否齊全、產權是否明晰;注意交通、超市、餐飲、學校、銀行、公園、休閑娛樂場所等基礎的生活配套設施;注意物業管理服務的質量。法律依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七條
商品房現售,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現售商品房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具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和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證書;
(二)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或者使用土地的批準文件;
(三)持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
(四)已通過竣工驗收;
(五)拆遷安置已經落實;
(六)供水、供電、供熱、燃氣、通訊等配套基礎設施具備交付使用條件,其他配套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具備交付使用條件或者已確定施工進度和交付日期;
(七)物業管理方案已經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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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一般不可以在網上辦理居住證續期。持證人應當在居住證使用功能中止兩年內,申請補辦簽注進行續期,自簽注之日起,居住證使用功能恢復。居住證實行簽注制度,每年簽注一次,逾期不簽注或者簽注有效期滿的使用功能終止。法律依據:《居住證暫行條例》第十條
居住證由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簽發,每年簽注1次。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連續居住的,應當在居住每滿1年之日前1個月內,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托的社區服務機構辦理簽注手續。逾期未辦理簽注手續的,居住證使用功能中止;補辦簽注手續的,居住證的使用功能恢復,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補辦簽注手續之日起連續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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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土地流轉的國家政策是:土地流轉應當簽訂書面的流轉合同,流轉不得改變土地的農業用途,流轉期限不得超過承包期的剩余期限,流轉期間收益歸承包方所有。法律依據:《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六條
承包方可以自主決定依法采取出租(轉包)、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轉土地經營權,并向發包方備案。
第四十條
土地經營權流轉,當事人雙方應當簽訂書面流轉合同。
第四十六條
經承包方書面同意,并向本集體經濟組織備案,受讓方可以再流轉土地經營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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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買房后無法辦理產權證的,買受人可以向開發商咨詢原因、進行協商敦促,買賣合同中對無法辦證違約責任作出明確約定的可以按照約定處理,開發商無法辦理房產證且不具備正當理由的買受人可以解除合同,由開發商承擔違約賠償責任。法律依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三十四條
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按項目委托具有房產測繪資格的單位實施測繪,測繪成果報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后用于房屋權屬登記。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內,將需要由其提供的辦理房屋權屬登記的資料報送房屋所在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協助商品房買受人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和房屋所有權登記手續。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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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集體土地征收應當按照土地原用途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以及被征地人群的社會保障費用,土地征收補償費=被征地畝數乘年產值×補償倍數。法律依據:《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條
征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征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布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系、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農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