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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違約金低于實際損失的處理辦法:1、當事人可以通過訴訟或者申請仲裁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2、法院或者仲裁機構應當以違約所造成的實際損失來確定違約金的數額。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
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后,還應當履行債務。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二條
當事人以約定的違約金過高為由請求減少的,應當以違約金超過造成的損失30%為標準適當減少;當事人以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為由請求增加的,應當以違約造成的損失確定違約金數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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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合同抵銷的特點具體包括:1、合同抵抵銷必須經雙方協商一致;2、合同抵銷標的物種類、品質可以不同,也可以相同;3、合同抵抵銷的內容必須為財產性權利或義務,不得涉及人身屬性的內容;4、合同抵銷的其他特點。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條
當事人互負債務,該債務的標的物種類、品質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將自己的債務與對方的到期債務抵銷;但是,根據債務性質、按照當事人約定或者依照法律規定不得抵銷的除外。
當事人主張抵銷的,應當通知對方。通知自到達對方時生效。抵銷不得附條件或者附期限。
第五百六十九條
當事人互負債務,標的物種類、品質不相同的,經協商一致,也可以抵銷。
第一千零六十七條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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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掛靠經營合同可以通過下列方式解除:1、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進行協商,協商一致可協議解除掛靠關系;2、掛靠經營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事先約定合同解除事由,解除事由一經發生即可解除該合同;2、掛靠經營合同一方通知被掛靠方解除掛靠,提出解除合同一方當事人違約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還需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條
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發生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七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五百七十八條
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前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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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農民合同制退休的新規定主要有以下內容:1、一般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農民合同制工人,即可退休;2、如果從事高危行業的,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應當退休。法律依據:《國務院關于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第一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本項規定也適用于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干部。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并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因工致殘,由醫院證明,并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定,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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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遭遇一房多賣的購房者的處理方式是如果所購買房屋還未交付給其他買房者并辦理不動產登記的,可以根據簽訂合同的先后順序或交付房款的先后順序要求其交付房屋;如該房屋已經交付給其他購房者并辦理過戶登記的,就只能向賣房者主張違約責任。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第五百七十七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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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違約金合同應寫明的內容包括當事人的身份信息、合同的標的、數量、質量、違約金的數額、違約金的計算方式等。違約金的數額約定的過高或者過低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請求法院適當降低或增加。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
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后,還應當履行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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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行政裁決,指的是行政機關或法定授權的組織作出裁決的具體行政行為。當事人對具體行政行為,例如行政處罰、行政強制措施不服的,可以提起訴訟,由法院裁決。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六十九條
行政行為證據確鑿,適用法律、法規正確,符合法定程序的,或者原告申請被告履行法定職責或者給付義務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判決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
第七十條
行政行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決撤銷或者部分撤銷,并可以判決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為:
(一)主要證據不足的;
(二)適用法律、法規錯誤的;
(三)違反法定程序的;
(四)超越職權的;
(五)濫用職權的;
(六)明顯不當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七十三條
當事人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行政處罰不停止執行,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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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扣押財物是一種行政強制措施。扣押財物是行政機關在行政管理過程中依法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財物實施暫時性控制的行為,屬于行政強制措施的法定種類之一。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第二條
本法所稱行政強制,包括行政強制措施和行政強制執行。
行政強制措施,是指行政機關在行政管理過程中,為制止違法行為、防止證據損毀、避免危害發生、控制危險擴大等情形,依法對公民的人身自由實施暫時性限制,或者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財物實施暫時性控制的行為。
行政強制執行,是指行政機關或者行政機關申請人民法院,對不履行行政決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強制履行義務的行為。
第九條
行政強制措施的種類:
(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二)查封場所、設施或者財物;
(三)扣押財物;
(四)凍結存款、匯款;
(五)其他行政強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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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一般主體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行政行為的相對人以及其他與行政行為有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都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訴;如果公民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以起訴;如果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中止的,則承受其權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起訴。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二十五條
行政行為的相對人以及其他與行政行為有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有權提起訴訟。
有權提起訴訟的公民死亡,其近親屬可以提起訴訟。
有權提起訴訟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終止,承受其權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提起訴訟。
第四十九條
提起訴訟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符合本法第二十五條規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根據;
(四)屬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第五十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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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如果交警涉嫌違章的,也會受到處罰。處罰的情形有:為不符合法定條件的機動車發放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志的;批準不符合法定條件的機動車安裝、使用警車、消防車的警報器、標志燈具,噴涂標志圖案的;為不符合駕駛許可條件、未經考試或者考試不合格人員發放機動車駕駛證的等其他法定情形。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五條第(一)項至第(三)項
交通警察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一)為不符合法定條件的機動車發放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志的;
(二)批準不符合法定條件的機動車安裝、使用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的警報器、標志燈具,噴涂標志圖案的;
(三)為不符合駕駛許可條件、未經考試或者考試不合格人員發放機動車駕駛證的。
第一百一十六條第一款
依照本法第一百一十五條的規定,給予交通警察行政處分的,在作出行政處分決定前,可以停止其執行職務;必要時,可以予以禁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