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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超過協議面積的拆遷安置安置房雖然具有特殊性,但可以參考商品房屬性的房屋發生實際面積大于協議面積的,應當按照國家現有法律規定處理(以3%為界),由產權人買單,超過3%以上的部分,由出賣人承擔。差價結算以等價交換的原則進行,實質上是結算被拆除房屋的市場評估價與調換房屋市場價的差價,多退少補。相當于先由拆遷人對被拆遷人按其房屋的評估價進行補償,再由被拆遷人按市場價購買拆遷人提供的產權調換房屋。《房屋買賣合同司法解釋全文》 第十四條 出賣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內建筑面積或者建筑面積與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面積不符,合同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處理同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以下原則處理:(一)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按照合同約定的價格據實結算,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二)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的,應予支持。買受人同意繼續履行合同,房屋實際面積大于合同約定面積的,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按照約定的價格補足,面積誤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所有權歸買受人屋實際面積小于合同約定面積的,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及利息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面積誤差比超過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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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一、勞動仲裁強制執行流程:1、提交書面申請執行書。2、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交裁決書原件而不是復印件。3、申請執行的事項,只能是裁決書裁定的范圍,不可以提其他要求。二、強制執行法院按照法定程序,運用國家強制力量,根據執行文書的規定,強制民事義務人完成其所承擔的義務,以保證權利人的權利得以實現。執行文書包括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書、裁定書以及依法應由法院執行的其他法律文書。它們一經確定,義務人即應自動履行。如拒不履行,權利人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提出申請的權利人稱申請人,被指名履行義務的人稱被申請人,又稱被執行人。申請人是勝訴的一方,被申請人是敗訴的一方。執行程序是民事訴訟程序的最后階段。《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五十一條 當事人對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裁決書,應當依照規定的期限履行。一方當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受理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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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1)發明專利申請經實質審查沒有發現駁回理由的,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作出授予發明專利權的決定,發給發明專利證書,同時予以登記和公告。發明專利權自公告之日起生效。(2)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申請經初步審查沒有發現駁回理由的,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作出授予實用新型專利權或者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決定,發給相應的專利證書,同時予以登記和公告。實用新型專利權和外觀設計專利權自公告之日起生效。《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三十九條 發明專利申請經實質性審查未被駁回的,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作出授予發明專利權的決定,頒發發明專利證書。并同時登記和宣傳。發明專利權自公告之日起生效。第四十條 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專利申請經初步審查未發現拒絕理由的,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作出授予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專利的決定;設計、發放相應的專利證書,同時進行注冊和宣傳。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專利權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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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諒解書不能免除刑事責任。依照法律規定諒解書一般指刑事案件的受害人與嫌疑人或其家屬之間,就刑事案件的結果達成和解,而由被害人一方所出具的法律性質的書面文件,刑事訴訟中,被告人得到被害人及家屬的諒解的,可以從寬處罰,如果情節輕,可以爭取緩刑,但是案件具體怎么判還要法院結合其他具體案情和律師的辯護來綜合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九十條 對于達成和解協議的案件,公安機關可以向人民檢察院提出從寬處理的建議。人民檢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從寬處罰的建議;對于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可以作出不起訴的決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對被告人從寬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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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成都汽車報廢不會收取費用,反而會補貼費用,標準如下:1.報廢重型載貨車,每輛補貼18000元。2.報廢中型載貨車,每輛補貼13000元。3.報廢輕型載貨車,每輛補貼9000元。4.報廢微型載貨車,每輛補貼6000元。5.報廢大型載客車,每輛補貼18000元。6.報廢中型載客車,每輛補貼11000元。7.報廢小型載客車(不含轎車),每輛補貼7000元。8.報廢微型載客車(不含轎車),每輛補貼5000元。9.報廢1.35升及以上排量轎車,每輛補貼18000元。10.報廢1升(不含)至1.35升(不含)排量轎車,每輛補貼10000元。11.報廢1升及以下排量轎車、專項作業車,每輛補貼6000元。《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 第四條 已注冊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強制報廢,其所有人應當將機動車交售給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由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按規定進行登記、拆解、銷毀等處理,并將報廢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交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注銷: 1、達到本規定第五條規定使用年限的; 2、經修理和調整仍不符合機動車安全技術國家標準對在用車有關要求的; 3、經修理和調整或者采用控制技術后,向大氣排放污染物或者噪聲仍不符合國家標準對在用車有關要求的; 4、在檢驗有效期屆滿后連續3個機動車檢驗周期內未取得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的。 第五條 各類機動車使用年限分別如下: 1、小、微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12年; 2、租賃載客汽車使用15年; 3、小型教練載客汽車使用10年,中型教練載客汽車使用12年,大型教練載客汽車使用15年; 4、公交客運汽車使用13年; 5、其他小、微型營運載客汽車使用10年,大、中型營運載客汽車使用15年; 6、專用校車使用15年; 7、大、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大型轎車除外)使用20年; 8、三輪汽車、裝用單缸發動機的低速貨車使用9年,其他載貨汽車(包括半掛牽引車和全掛牽引車)使用15年; 9、有載貨功能的專項作業車使用15年,無載貨功能的專項作業車使用30年; 10、全掛車、危險品運輸半掛車使用10年,集裝箱半掛車20年,其他半掛車使用15年; 11、正三輪摩托車使用12年,其他摩托車使用13年。 對小、微型出租客運汽車(純電動汽車除外)和摩托車,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可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制定嚴于上述使用年限的規定,但小、微型出租客運汽車不得低于6年,正三輪摩托車不得低于10年,其他摩托車不得低于11年。 小、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大型非營運轎車、輪式專用機械車無使用年限限制。 機動車使用年限起始日期按照注冊登記日期計算,但自出廠之日起超過2年未辦理注冊登記手續的,按照出廠日期計算。第六條 變更使用性質或者轉移登記的機動車應當按照下列有關要求確定使用年限和報廢: 1、營運載客汽車與非營運載客汽車相互轉換的,按照營運載客汽車的規定報廢,但小、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和大型非營運轎車轉為營運載客汽車的,應按照本規定附件1所列公式核算累計使用年限,且不得超過15年; 2、不同類型的營運載客汽車相互轉換,按照使用年限較嚴的規定報廢; 3、小、微型出租客運汽車和摩托車需要轉出登記所屬地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的,按照使用年限較嚴的規定報廢; 4、危險品運輸載貨汽車、半掛車與其他載貨汽車、半掛車相互轉換的,按照危險品運輸載貨車、半掛車的規定報廢。 距本規定要求使用年限1年以內(含1年)的機動車,不得變更使用性質、轉移所有權或者轉出登記地所屬地市級行政區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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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勞動仲裁立案之后多久能夠開庭法律上并無明確規定,一般來說很快就會通知當時人開庭。但是對于勞動仲裁案件,法律明確規定了審理期限為受理仲裁之日起45天,有特殊情況要延長審理期限的,也不能超過60天,所以,最遲從受理勞動爭議仲裁案件起60天,仲裁庭就會做出仲裁裁決。《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四十三條 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案情復雜需要延期的,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主任批準,可以延期并書面通知當事人,但是延長期限不得超過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決的,當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時,其中一部分事實已經清楚,可以就該部分先行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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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補辦戶口本所需的證件有:一、戶主的居民身份證或者能證明您身份的東西,也可以由村委會或者工作單位開相關個人證明,需去您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者行政大廳。二、補領書面申請如戶主因特殊原因無法本人辦理的,需提供戶主委托書及相關證明三、辦理遺失補領居民戶口簿的具體手續1、業務的派出所,下同)提出補領申請。2、經批準后,由區公安分局辦證中心通知申請人到區公安分局辦證中心領取。《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七條 戶口登記的內容需要變更或者更正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戶口登記機關審查屬實后予以變更或者更正。戶口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時候,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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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以下是家具店轉讓合同范本的一些要點,僅供參考:1、協議雙方姓名及身份信息。2、店鋪位置以及使用面積。3、店鋪現有裝修以及家具設備的歸屬以及實際狀況。4、保證乙方享受甲方在原有租賃合同中的權利和應當承擔的義務。5、轉讓費用以及租金,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依法屬于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第二百一十四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登記的,自記載于不動產登記簿時發生效力。第二百一十五條 當事人之間訂立有關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不動產物權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外,自合同成立時生效;未辦理物權登記的,不影響合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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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關于合同到期的續簽問題,如果當事人簽訂合同時有約定的,按約定。如果當事人沒有約定的,合同雙方均可在合同到期前的合理期間內,以口頭或者書面的形式通知對方續簽合同。如果對方愿意續簽,則雙方可以延續合同;如果一方不同意續簽,合同期限屆滿時便終止。《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條 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自愿原則,按照自己的意思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系。第六條 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公平原則,合理確定各方的權利和義務。第七條 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誠信原則,秉持誠實,恪守承諾。第八條 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不得違反法律,不得違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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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二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在特定情況下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四條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1、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2、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3、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