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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我國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的執行期限是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根據我國相關法規的規定,加計抵減政策是指生產、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按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加計10%,抵減應納稅額。法律依據:《財政部、稅務總局、海關總署關于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第七條
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許生產、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按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加計10%,抵減應納稅額(以下稱加計抵減政策)。
(二)納稅人應按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的10%計提當期加計抵減額。按照現行規定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的進項稅額,不得計提加計抵減額;已計提加計抵減額的進項稅額,按規定作進項稅額轉出的,應在進項稅額轉出當期,相應調減加計抵減額。計算公式如下:
當期計提加計抵減額=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10%。
當期可抵減加計抵減額=上期末加計抵減額余額+當期計提加計抵減額-當期調減加計抵減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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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清算期間通常有半年的時間,具體需要視公司的實際情況予以決定。如果是人民法院組織清算的,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六個月內清算完畢。有特殊原因的,應當向人民法院申請延長。清算期間公司存續,由清算組制定清算方案,以公司財產清償公司債務。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條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應當制定清算方案,并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公司財產在分別支付清算費用、職工的工資、社會保險費用和法定補償金,繳納所欠稅款,清償公司債務后的剩余財產,有限責任公司按照股東的出資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間,公司存續,但不得開展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公司財產在未依照前款規定清償前,不得分配給股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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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疫情期間工資一般是不能低于當地最低薪資標準的。根據我國《工資支付暫行規定》,非因勞動者原因造成單位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的,用人單位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因此疫情期間工資不能低于當地最低薪資標準。法律依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二條
非因勞動者原因造成單位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的,用人單位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若勞動者提供了正常勞動,則支付給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不得低于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若勞動者沒有提供正常勞動,應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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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離婚后精神損害賠償欠條只要具備生效要件即有效力。具體生效要件包括這份協議不違反法律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是雙方當事人真實的意思表示則有效。精神損失是指由于加害人的侵權行為給受害人造成精神痛苦或使其精神利益受到損害。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五十三條
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但是,該強制性規定不導致該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的除外。
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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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附條件合同的要件如下:1、合同是否生效以要件是否成就為條件;2、條件是以將來客觀上不確定的事實為內容的附款;3、所附條件是由雙方當事人約定的,并且作為合同的一個條款列入合同中。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條
民事法律行為可以附條件,但是根據其性質不得附條件的除外。附生效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自條件成就時生效。附解除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自條件成就時失效。
第一百五十九條
附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當事人為自己的利益不正當地阻止條件成就的,視為條件已經成就;不正當地促成條件成就的,視為條件不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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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公司注銷之前簽的合同效力的期限由雙方當事人約定。根據最新《民法典》的相關規定,合同滿足不違反法律規定、意思表示真實、當事人具有相應民事行為能力等條件的,應當依法生效,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九十條
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第五百零二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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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內部員工房沒簽合同在一般情況下是不可以轉讓的。房產轉讓應當由買賣雙方持書面的買賣合同、本人身份證、原房產證等材料,一同前往不動產登記中心,辦理相關的轉移登記手續后,房產轉讓行為才發生法律效力。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六條
房地產轉讓、抵押,當事人應當依照本法第五章的規定辦理權屬登記。
第四十一條
房地產轉讓,應當簽訂書面轉讓合同,合同中應當載明土地使用權取得的方式。
第四十二條
房地產轉讓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載明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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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合同拍照符合下列法定有效條件就是有效的:簽訂合同的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簽訂合同的行為人意思表示真實;合同的內容符合法律法規和公序良俗;法定其他有效條件等。合同的形式可以是口頭、書面和其他法定形式。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實;(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第四百六十九條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采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書面形式是合同書、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以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能夠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并可以隨時調取查用的數據電文,視為書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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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分公司對外簽訂合同的法律效力如下:1、分公司作為民事活動的主體,是可以對外簽訂合同的;2、其依法訂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3、分公司訂立合同的民事責任由總公司承擔。法律依據:《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條
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采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書面形式是合同書、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以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能夠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并可以隨時調取查用的數據電文,視為書面形式。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十四條
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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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合同的當事人包括以下主體:依法訂立合同,受合同拘束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上述主體都可以成為合同的當事人,可以協商一致后,訂立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系的協議。法律依據:《民法典》第十三條
自然人從出生時起到死亡時止,具有民事權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
第五十七條
法人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
第五十九條
法人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從法人成立時產生,到法人終止時消滅。
第四百六十四條
合同是民事主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系的協議。
婚姻、收養、監護等有關身份關系的協議,適用有關該身份關系的法律規定;沒有規定的,可以根據其性質參照適用本編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