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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合同法》第三百零二條規定:“承運人應當對運輸過程中旅客的傷亡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但傷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運人證明傷亡是旅客故意、重大過失造成的除外。”如果你受傷不是自身原因造成的,可以要求鐵路部門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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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民法典》規定,離婚后財產分配不均后悔,可以協商變更財產分割協議。如果能達成協議,可以再次簽訂協議。不能達成協議的,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變更,法院只有在合同效力有缺陷的情況下才會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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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民法典》規定,協議離婚的申請人必須是婚姻雙方,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雙方應有效結婚。協議離婚的離婚證明需要在婚姻登記機關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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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民法典》規定,哺乳期離婚的子女原則上由母親直接撫養。男性應當按照約定的時間和方式支付贍養費。兩歲以上的子女應當協商,不能協商。法院將按照有利于子女的原則作出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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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偽造遺囑是極其錯誤的行為,必要時要給予法律制裁,即剝奪行為人的一些權利。為此,《繼承法》第七條規定:“繼承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喪失繼承權:(一)故意殺害被繼承人的;(二)為爭奪遺產而殺害其他繼承人的;(三)遺棄被繼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繼承人情節嚴重的;(四)偽造、篡改或者銷毀遺囑,情節嚴重的。”可見,繼承人偽造遺囑且情節嚴重的,才喪失繼承權。最高法院《關于貫徹執行〈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十四條規定:“繼承人偽造、篡改或者銷毀遺囑,侵害了缺乏勞動力又無生活來源的繼承人的利益,并造成其生活困難的,應認定其情節嚴重。”本案中,陳女應該不屬于缺乏勞動力又無生活來源的人,即使陳女屬于缺乏勞動力又無生活來源的人,但由于陳男的騙局被揭穿,其偽造遺囑的目的并沒有達到,沒有給陳女造成生活困難的嚴重后果,所以,不屬于情節嚴重。陳男并沒有喪失繼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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