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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您好,感謝您對我的信任,針對您咨詢的問題,有如下建議:1、您可以主張對方賠償損失的。2、您也可以在平臺點擊【電話咨詢】致電,專業人員幫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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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您好,如果合同涉及違約,可以看合同約定的違約條款,具體可以電話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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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合同在單位,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具體操作可委托我們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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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合同在單位,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具體操作可委托我們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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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根據你的描述,如果符合合同約定,您可以按照合同約定申請離職,具體情況還需具體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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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法院訴訟合同違約責任主要有以下承擔方式:1、賠償損失;2、繼續履行;3、采取補救措施;4、修理;5、重作;6、更換;7、退貨;7、減少價款或減少報酬等方式。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五百七十九條
當事人一方未支付價款、報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錢債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支付。
第五百八十二條
履行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按照當事人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對違約責任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受損害方根據標的的性質以及損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選擇請求對方承擔修理、重作、更換、退貨、減少價款或者報酬等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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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要約有效的撤回是在要約生效之前,邀約人使要約不發生法律效力的行為。《民法典》關于撤回要約的規定是,行為人可以撤回意思表示。撤回意思表示的通知應當在意思表示到達相對人前或者與意思表示同時到達相對人。法律其他規定等。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一條行為人可以撤回意思表示。撤回意思表示的通知應當在意思表示到達相對人前或者與意思表示同時到達相對人。第四百七十五條要約可以撤回。要約的撤回適用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條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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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違約金在我國法律上是不屬于擔保方式的。違約金是履行合同過程中針對合同一方或雙方的違約行為而向對方支付對方可能因違約行為產生損失的補償性手段,也體現一定的懲罰性。而定金是擔保合同的履行屬于債的擔保。證明合同成立,具有相對獨立性。是預先給付的方式具有違約定金的性質。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定金合同自實際交付定金時成立。
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是,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超過部分不產生定金的效力。實際交付的定金數額多于或者少于約定數額的,視為變更約定的定金數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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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臨時建筑物的租房合同在通常情況下是沒有效的。但如果當事人據此提起訴訟,且在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經主管部門批準建設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該臨時建筑物租房合同有效。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城鎮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20年修正)》第二條
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建設的房屋,與承租人訂立的租賃合同無效。但在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經主管部門批準建設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有效。
第三條
出租人就未經批準或者未按照批準內容建設的臨時建筑,與承租人訂立的租賃合同無效。但在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經主管部門批準建設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有效。
租賃期限超過臨時建筑的使用期限,超過部分無效。但在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經主管部門批準延長使用期限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延長使用期限內的租賃期間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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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職工工傷的判定條件一般是看職工是否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是否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還包括職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等情形。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四)患職業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