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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進行預告登記可以阻擋他人物權。預告登記是指不動產物權變動所需要的條件尚未成就時,為限制債務人處分該不動產由請求權人向登記機關申請進行的預先登記。預告登記將債權通過登記的方式記載下來并予以公示轉化為準物權,具有排他性的法律效力。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條
當事人簽訂買賣房屋的協議或者簽訂其他不動產物權的協議,為保障將來實現物權,按照約定可以向登記機構申請預告登記。預告登記后,未經預告登記的權利人同意,處分該不動產的,不發生物權效力。預告登記后,債權消滅或者自能夠進行不動產登記之日起九十日內未申請登記的,預告登記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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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交通事故撞成輕微傷賠償項目有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等。對于造成的損害應當由肇事者承擔賠償責任。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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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肇事逃逸致人死亡要賠的錢需要根據具體情況來計算,應當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六個月總額計算。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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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合同在單位,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具體操作可委托我們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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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合同在單位,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具體操作可委托我們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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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根據你的描述,如果符合合同約定,您可以按照合同約定申請離職,具體情況還需具體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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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法院訴訟合同違約責任主要有以下承擔方式:1、賠償損失;2、繼續履行;3、采取補救措施;4、修理;5、重作;6、更換;7、退貨;7、減少價款或減少報酬等方式。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五百七十九條
當事人一方未支付價款、報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錢債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支付。
第五百八十二條
履行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按照當事人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對違約責任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受損害方根據標的的性質以及損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選擇請求對方承擔修理、重作、更換、退貨、減少價款或者報酬等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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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要約有效的撤回是在要約生效之前,邀約人使要約不發生法律效力的行為。《民法典》關于撤回要約的規定是,行為人可以撤回意思表示。撤回意思表示的通知應當在意思表示到達相對人前或者與意思表示同時到達相對人。法律其他規定等。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一條行為人可以撤回意思表示。撤回意思表示的通知應當在意思表示到達相對人前或者與意思表示同時到達相對人。第四百七十五條要約可以撤回。要約的撤回適用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條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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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違約金在我國法律上是不屬于擔保方式的。違約金是履行合同過程中針對合同一方或雙方的違約行為而向對方支付對方可能因違約行為產生損失的補償性手段,也體現一定的懲罰性。而定金是擔保合同的履行屬于債的擔保。證明合同成立,具有相對獨立性。是預先給付的方式具有違約定金的性質。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定金合同自實際交付定金時成立。
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是,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超過部分不產生定金的效力。實際交付的定金數額多于或者少于約定數額的,視為變更約定的定金數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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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臨時建筑物的租房合同在通常情況下是沒有效的。但如果當事人據此提起訴訟,且在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經主管部門批準建設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該臨時建筑物租房合同有效。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城鎮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20年修正)》第二條
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建設的房屋,與承租人訂立的租賃合同無效。但在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經主管部門批準建設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有效。
第三條
出租人就未經批準或者未按照批準內容建設的臨時建筑,與承租人訂立的租賃合同無效。但在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經主管部門批準建設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有效。
租賃期限超過臨時建筑的使用期限,超過部分無效。但在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經主管部門批準延長使用期限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延長使用期限內的租賃期間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