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答地役權設立的目的是提高土地利用的便利,脫離建設用地使用權、土地承包經營權等用益物權,地役權就失去了存在的意義。地役權自地役權合同生效時設立,地役權期限不得超過土地承包經營權、建設用地使用權等用益物權的剩余期限。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三百七十二條
地役權人有權按照合同約定,利用他人的不動產,以提高自己的不動產的效益。前款所稱他人的不動產為供役地,自己的不動產為需役地。
第三百七十四條
地役權自地役權合同生效時設立。當事人要求登記的,可以向登記機構申請地役權登記;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第三百七十七條
地役權期限由當事人約定;但是,不得超過土地承包經營權、建設用地使用權等用益物權的剩余期限。
-
答交通事故調解簽字一般是不可以反悔的,在經雙方當事人簽字后即生效,但是如果調解書是基于重大誤解簽訂的,行為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條基于重大誤解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行為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第一百四十八條一方以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第一百五十條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脅迫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脅迫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
答破產債務人的贈與通常在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前的一年內是可以追回的。根據我國《企業破產法》的相關規定,債務人在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前一年內無償轉讓財產的,管理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銷。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三十一條
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前一年內,涉及債務人財產的下列行為,管理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銷:
(一)無償轉讓財產的;
(二)以明顯不合理的價格進行交易的;
(三)對沒有財產擔保的債務提供財產擔保的;
(四)對未到期的債務提前清償的;
(五)放棄債權的。
-
答合同生效后一周不退還貨款的約定滿足下列要求就是有效的: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行為人意思表示真實;一周不退還貨款的約定是符合法律法規和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法定其他有效條件等。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實;(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第四百六十九條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采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書面形式是合同書、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以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能夠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并可以隨時調取查用的數據電文,視為書面形式。
-
答簽訂雇傭關系合同的方式是:寫明雇傭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姓名、住址、聯系方式;寫明合同標的、標的物數量、標的物質量、價款等;寫明合同履行期限、履行地點和履行方式;寫明合同的違約責任及爭議解決方式;法律規定的其他內容等。法律依據:《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條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ǘ说模唬ㄈ盗浚唬ㄋ模┵|量;(五)價款或者報酬;(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七)違約責任;(八)解決爭議的方法。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范文本訂立合同。
-
答當事人依法收集的錄音能作為法律證據,但是要具有真實性、關聯性、客觀性。如果錄音證據經當事人在法庭上質證后,被查證屬實的,則可以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根據。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第六十三條
證據包括:
(一)當事人的陳述;
(二)書證;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數據;
(六)證人證言;
(七)鑒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
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第六十四條
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
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
人民法院應當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觀地審查核實證據。
-
答如果樓房下水主管道漏水,且是相鄰的鄰居或者樓上的原因造成的,由造成漏水的人負責承擔相應的責任;如果是因為裝修公司的工程質量有問題導致的,由裝修公司負責。法律依據:《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第三十三條
因住宅室內裝飾裝修活動造成相鄰住宅的管道堵塞、滲漏水、停水停電、物品毀壞等,裝修人應當負責修復和賠償;屬于裝飾裝修企業責任的,裝修人可以向裝飾裝修企業追償。裝修人擅自拆改供暖、燃氣管道和設施造成損失的,由裝修人負責賠償。
-
答非法制造發票罪既遂的判刑標準如下:1、犯本罪既遂的,一般判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1-5萬元的罰金;2、具有嚴重犯罪情節的,應當判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5-50萬元的罰金。法律依據:《刑法》第二百零九條偽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偽造、擅自制造的可以用于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量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量特別巨大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偽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偽造、擅自制造的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發票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非法出售可以用于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非法出售第三款規定以外的其他發票的,依照第二款的規定處罰。
-
答律師回復中...
-
答律師回復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