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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律師回復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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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民法典》規定,離婚起訴書應包括身份信息、事實和理由、簽名和日期。根據有關法律,除起訴書外,還應提交雙方關系破裂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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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提取南京公積金的流程是:單位核實職工提供的有關證明材料填寫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并加蓋預留印鑒,職工攜帶身份證件、提取申請書到繳存開戶的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審核,開具受理回執交職工確認,繳存余額轉入職工住房公積金聯名卡儲蓄賬戶。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并出具提取證明。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準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并通知申請人;準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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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房屋漏水進行訴訟需要明確漏水原因,確定案件糾紛性質;攜身份證、起訴狀等材料向房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請立案;法院通知雙方受理案件,當事人備好證據資料;由法院送達開庭公告,在七個工作日內通知雙方開庭時間;開庭當日帶齊資料到庭舉證辯論、發表意見;法庭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由合議庭進行宣判。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三十三條
下列案件,由本條規定的人民法院專屬管轄:
(一)因不動產糾紛提起的訴訟,由不動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二)因港口作業中發生糾紛提起的訴訟,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三)因繼承遺產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繼承人死亡時住所地或者主要遺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一百二十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第一百二十六條
人民法院對決定受理的案件,應當在受理案件通知書和應訴通知書中向當事人告知有關的訴訟權利義務,或者口頭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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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車前輪越過停止線算闖紅燈。根據規定,紅燈亮時,是禁止車輛通行的,車輛應當及時在停止線內停車,違反規定繼續通行的,屬于闖紅燈,一次扣6分,還會被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八條機動車信號燈和非機動車信號燈表示:(一)綠燈亮時,準許車輛通行,但轉彎的車輛不得妨礙被放行的直行車輛、行人通行;(二)黃燈亮時,已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可以繼續通行;(三)紅燈亮時,禁止車輛通行。在未設置非機動車信號燈和人行橫道信號燈的路口,非機動車和行人應當按照機動車信號燈的表示通行。紅燈亮時,右轉彎的車輛在不妨礙被放行的車輛、行人通行的情況下,可以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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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仲裁協議的效力具體如下:若仲裁協議是依法訂立的,具有法律效力,對當事人產生法律拘束力。在發生爭議時,當事人可以根據仲裁協議申請仲裁,而不能向法院起訴,但仲裁協議無效的除外。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第四條
當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決糾紛,應當雙方自愿,達成仲裁協議。沒有仲裁協議,一方申請仲裁的,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
第五條
當事人達成仲裁協議,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協議無效的除外。
第十六條
仲裁協議包括合同中訂立的仲裁條款和以其他書面方式在糾紛發生前或者糾紛發生后達成的請求仲裁的協議。
仲裁協議應當具有下列內容:
(一)請求仲裁的意思表示;
(二)仲裁事項;
(三)選定的仲裁委員會。
第十八條
仲裁協議對仲裁事項或者仲裁委員會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當事人可以補充協議;達不成補充協議的,仲裁協議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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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典型的實踐合同的種類分別有定金合同、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保管合同、法律規定的其他種類的實踐合同。實踐合同又稱要物合同,是指除當事人雙方意思表示一致外,還需要交付標的物或完成其他現實交付才能生效的合同。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條第一款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定金合同自實際交付定金時成立。第六百七十九條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自貸款人提供借款時成立。第八百八十八條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還該物的合同。寄存人到保管人處從事購物、就餐、住宿等活動,將物品存放在指定場所的,視為保管,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或者另有交易習慣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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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有續簽合同約定的,在通常情況下是優先從約。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約束力。例如租賃合同,合同約定的租賃期限屆滿后,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承租的權利。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條
租賃合同是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三十四條
租賃期限屆滿,承租人繼續使用租賃物,出租人沒有提出異議的,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但是租賃期限為不定期。
租賃期限屆滿,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承租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