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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保險自動扣費是可以退回的,但是需要投保人去保險公司說明情況,申請退保費,而且一旦退回保費意味著個人購買的這個保險將因此失效,至于能退回多少保費,得根據具體情況來,若是剛扣費不久,還在猶豫期,投保人只需要繳納一點手續費可以拿回被扣的全部保費,若是已經扣了很長一段時間,并且保險也生效了,退回的費用不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十條 保險合同是投保人與保險人約定保險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投保人是指與保險人訂立保險合同,并按照合同約定負有支付保險費義務的人。保險人是指與投保人訂立保險合同,并按照合同約定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責任的保險公司。第十一條 訂立保險合同,應當協商一致,遵循公平原則確定各方的權利和義務。除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保險的外,保險合同自愿訂立。第十二條 人身保險的投保人在保險合同訂立時,對被保險人應當具有保險利益。財產保險的被保險人在保險事故發生時,對保險標的應當具有保險利益。人身保險是以人的壽命和身體為保險標的的保險。財產保險是以財產及其有關利益為保險標的的保險。被保險人是指其財產或者人身受保險合同保障,享有保險金請求權的人。投保人可以為被保險人。保險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險人對保險標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認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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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約定,由受托人處理委托人事務的合同。第九百二十二條委托人應當按照受委托人的指示處理委托事務。需要變更委托人指示的,應當經委托人同意;因情況緊急,難以和委托人取得聯系的,受托人應當妥善處理委托事務,但是事后應當將該情況及時報告委托人。《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九條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約定,由受托人處理委托人事務的合同。第九百二十二條 委托人應當按照委托人的指示處理委托事務。需要變更委托人指示的,應當經委托人同意;因情況緊急,難以和委托人取得聯系的,受托人應當妥善處理委托事務,但是事后應當將該情況及時報告委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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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攫取公私財物或者故意毀壞公私財物的行為。刑法上稱侵犯財產罪,有的簡稱為財產罪。《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三條 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1、入戶搶劫的;2、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3、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4、多次搶劫或者搶劫數額巨大的;5、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的;6、冒充軍警人員搶劫的;7、持槍搶劫的;8、搶劫軍用物資或者搶險、救災、救濟物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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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建議不要。曾出現過借自己的醫保給人看病,導致后來自己看病用不了的情況。因此,不要隨便借出自己的醫保卡。要幫別人掛號,可以用看病人自己的卡,或是用看病人身份證號掛號。《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第二十九條 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當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藥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就醫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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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公務員醫療保險繳費比例:公務員補充醫療保險費以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為繳費基數,按以下比例逐月繳納:(一)用人單位按繳費基數15%的比例繳納,在職公務員個人按繳費基數3%的比例繳納;(二)人事行政關系在我市的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的專家,在職人員個人按繳費基數3%的比例繳納,市財政按繳費基數的15%進行補貼;退休人員由市財政按繳費基數的18%進行補貼;(三)除本條第(二)項規定以外的參加公務員補充醫療保險的退休人員,由用人單位按繳費基數18%的比例繳納。公務員醫療保險報銷比例:(一)門診:在職參保人員1、首先在個人當年賬戶中支付;2、個人當年賬戶資金不足支付部分,全額由個人現金支付,其中有歷年賬戶支付,先從歷年帳戶開支。3、當現金支付(包括歷年賬戶)累計支付達到1000元的門診起付線以上部分,由公務員醫療補助經費和公務員個人按比例分擔,公務員醫療補助經費支付80%,個人負擔20%;4、當在起付線以上再自負500元時,以上部分回單位報銷90%。退休(退職)參保人員1、首先在個人當年賬戶中支付;2、個人當年賬戶資金不足支付部分,全額由個人現金支付,其中有歷年賬戶支付,先從歷年帳戶開支。3、當現金支付(包括歷年賬戶)累計支付達到700元的門診起付線時,由公務員醫療補助經費和公務員個人按比例分擔,公務員醫療補助經費支付85%,個人負擔15%,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由公務員醫療補助經費支付95%,個人負擔5%。4、當在起付線以上再自負500元時,以上部分回單位報銷95%。(二)住院和規定病種門診:1、起付標準以下的醫療費用,首先在個人歷年帳戶中支付,個人歷年帳戶資金不足支付部分,由公務員醫療補助經費和公務員個人按比例分擔,在職人員由公務員醫療補助經費支付80%,個人負擔20%;退休(退職)人員由公務員醫療補助經費支付85%,個人負擔15%;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由公務員醫療補助經費支付95%,個人負擔5%。2、一個年度內,個人負擔部分之和(包括住院起付標準),在職人員最高為1000元,退休(退職)人員最高為800元,超過部分由用人單位給予補助(全額)。《工傷保險條例》第六十二條 國家機關和依照或者參照國家公務員制度進行人事管理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的工作人員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的,由所在單位支付費用。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人事行政部門、財政部門規定。其他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各類民辦非企業單位的工傷保險等辦法,由國務院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人事行政部門、民政部門、財政部門等部門參照本條例另行規定,報國務院批準后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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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是的。按時領稅單交稅就能順利過戶了。除非在此過程中法院下達執行通知書給房管局要查封此房產。《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零八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應當依照法律規定登記。動產物權的設立和轉讓,應當依照法律規定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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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符合條件的前提下可以。只要當事人符合戶口遷入地的準入政策要求,并且當地的集體及戶主同意接收的,就可以遷移戶口。具體的手續參照如下:1,凡需要遷移戶口的,必須由當事人提出申請;2,提供當事人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房屋產權證等資料;3,并經過戶口所在地村(居)委出具是否同意遷移的意見;4,戶口接收地村(居)委會出具是否同意接收戶口的意見;5,戶口所在地的轄區派出所開出《戶口遷移證》;6,攜帶上述資料,去戶口遷入地的轄區派出所落戶即可。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準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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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分為兩種情況:一種情況是貸款機構和貸款人在簽訂貸款合同時,對于在還款期未到之前即先行償還貸款違約金的收取有所約定。貸款合同中明確表示,在半年或一年期限內不得提前還款,或在還款期未到之前即先行償還貸款繳納多少的違約金。舉個例子來說,簽貸款合同的時候規定如果提前還款需付元的違約金,那么你提前還款的時候就得付違約金了。其實不難發現,很多銀行和借款人簽訂貸款合同時,都會規定在半年或一年期限內不得提前還款。這是因為還款的頭一年是利息最多的時候,銀行會想方設法制止借款人在此期限提前還貸,盡可能多地收取利息。另一種情況則是,在簽訂貸款合同時,借貸雙方并沒有實現約定。那么,這時候,貸款機構通常根據行業慣例收取相應比例的違約金。例如在工商銀行提前還款,貸款不滿一年提前還款,收取提前還款金額的百分之五作為違約金。貸款滿一年后提前還款,則不收取任何違約金。《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六條 因當事人一方的違約行為,損害對方人身權益、財產權益的,受損害方有權選擇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或者侵權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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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登錄該醫保平臺,在社保申報里面選擇停保或者中斷參保就可以了。醫保指社會醫療保險。是國家和社會根據法律法規,在勞動者患病時基本醫療需求的社會保險制度。醫保斷繳一個月會失去醫療報銷待遇,超過三個月沒有續保的,則連續繳費年限會重新計算。《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三條 職工應當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國家規定共同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第二十九條 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當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藥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就醫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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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正常的情況下,貸款不還不會直接連累家人,但有可能間接連累家人。銀行貸款逾期不還,銀行催告后起訴,在執行階段仍然不還的,法院可以將其納入征信系統,納入征信系統后家人會受到影響。《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五條 被執行人不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人民法院可以對其采取或者通知有關單位協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統記錄、通過媒體公布不履行義務信息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措施。《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及有關消費的若干規定》?第三條被執行人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費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費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1、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列車軟臥、輪船二等以上艙位;2、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3、購買不動產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4、租賃高檔寫字樓、賓館、公寓等場所辦公;5、購買非經營必需車輛;6、旅游、度假;7、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8、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品;9、乘坐G字頭動車組列車全部座位、其他動車組列車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被執行人為單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費措施后,被執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影響債務履行的直接責任人員、實際控制人不得實施前款規定的行為。因私消費以個人財產實施前款規定行為的,可以向執行法院提出申請。執行法院審查屬實的,應予準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