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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需要看具體情況是否和你有因果關系,如果按照你的敘述是他朋友開車出了事故,一般和你沒什么關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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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找律師,給寫一份和解協議書。雙方簽字,后協議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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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可以報警,如果被騙了建議你及時報警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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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具體要看醫院醫生的醫囑是怎么說的,有沒有構成傷殘,沒有沒有構成傷殘的,能上班就可以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八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 (一)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 (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 (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 (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 (九)勞動能力鑒定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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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上海遷戶口需先到遷入地公安機關申請戶口準遷證明,領取到準遷證明后,再到戶口遷出地辦理戶口遷出手續,領取戶口遷出證,申請人可憑準遷證明、戶口遷出證、身份證、戶口本等材料前往戶口遷入地辦理入戶。《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都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履行戶口登記。現役軍人的戶口登記,由軍事機關按照管理現役軍人的有關規定辦理。居留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外國人和無國籍的人的戶口登記,除法令另有規定外,適用本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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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條之一規定了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以轉移財產、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數額較大,經政府有關部門責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理。有前兩款行為,尚未造成嚴重后果,在提起公訴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并依法承擔相應賠償責任的,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拖欠工資的可以適用以上的規定,但是工程款不行,報警的話,一般是不會受理的,建議收集證據直接到法院起訴。法律依據:根據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條規定:“發包人未按照約定支付價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發包人在公道期限內支付價款。發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設工程的性質不宜折價、拍賣的以外,承包人可以與發包人協議將該工程折價,也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將該工程依法拍賣,建筑工程的價款就該工程折價或者拍賣的價款優先受償。根據合同法的這一規定,最高院在2002年6月27日出臺了《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建筑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題目的批復》,明確建設工程價款優先于抵押權和其他債權,同時也規定的優先受償權的條件、時間限制及優先權的具體范圍。《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若干題目的解釋》(以下簡稱“最高院解釋”)第20條規定:“當事人約定,發包人收到竣工結算文件后,在約定期限內不予答復,視為認可竣工結算文件的,按照約定處理。承包人請求按照竣工結算文件結算工程價款的,應予支持。”根據最高院解釋第二十六條規定:“實際施工人以轉包人、違法分包人為被告起訴人,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實際施工人以發包人為被告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轉包人或者違法分包人為本案當事人。發包人只在欠付工程價款范圍內對實際施工人承包責任。”最高法解釋第十七條:“當事人對欠付工程價款利息計付標準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處理;沒有約定的,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類貸款利息計息。”依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一)因確認勞動關系發生的爭議;(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第六條 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與爭議事項有關的證據屬于用人單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單位應當提供;用人單位不提供的,應當承擔不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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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可以要求立馬結清。解除勞動關系時,用人單位應當一次性付清勞動者的工資。用人單位未支付的,勞動者可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勞動監察大隊)投訴,由勞動監察大隊責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可以請求加付賠償金。《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動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二)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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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只要員工和公司有勞動關系,沒有任何理由可以不發員工工資,即便是員工造成了單位損失,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八條 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最低工資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報國務院備案。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于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1、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2、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3、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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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機動車駕駛人一次記12分,罰款2000至5000元,收繳假號牌,扣留機動車,可并處拘留15天。構成犯罪的,還要追究機動車駕駛人的刑事責任。新車持假牌照會被依法扣留,處以2000-5000元的罰款。當事人提供相應的合法證明或者補辦相應手續的,應當及時退還機動車。駕駛假牌照車的駕駛員的處罰,機動車駕駛人一次記12分,做降級處理。罰款2000至5000元,收繳假號牌,扣留機動車,可并處拘留15天。構成犯罪的,還要追究刑事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六條 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駕駛證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收繳,扣留該機動車,處15日以下拘留,并處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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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在廠里沒有工傷保險受傷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舉報。在廠里上班沒買保險,屬于工傷產生的醫療費及賠償補助由用人單位全部承擔,用人單位拒不承擔可以直接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舉報。用人單位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參加,補繳應當繳納的工傷保險費,并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處欠繳數額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工傷保險條例》第六十二條 用人單位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參加,補繳應當繳納的工傷保險費,并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處欠繳數額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
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本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支付費用。
用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并補繳應當繳納的工傷保險費、滯納金后,由工傷保險基金和用人單位依照本條例的規定支付新發生的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