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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不會。因酒駕造成的交通事故,保險公司是不予理賠的,且酒駕會處以罰款和拘留的處罰。《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 第二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險公司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墊付搶救費用,并有權向致害人追償:(一)駕駛人未取得駕駛資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險機動車被盜搶期間肇事的;(三)被保險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財產損失,保險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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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公安機關辦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過三十日。案情重大、復雜的,經上一級公安機關批準,可以延長三十日。《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 第三十八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向行政機關申請復議的,復議機關應當在收到申請書之日起兩個月內作出決定,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申請人不服復議決定的,可以在收到復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復議機關逾期不作決定的,申請人可以在復議期滿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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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寫明肇事方與受害方的基本信息、寫明交通事故發生的時間和事故情況、寫明協議的內容,明確雙方之間的權利義務、簽字蓋章,一式三份、最后寫明簽訂日期。《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條 道路生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乘車人、過往車輛駕駛人、過往行人應當予以協助。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以即行撤離現場,恢復交通,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不即行撤離現場的,應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并且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進行協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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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交通事故的開庭時間和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沒有關系。交通事故雙方可以通過協商處理交通事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訴。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法院對此進行審理。一審法院審理交通人身損害賠償案件審限為6個月,二審為3個月。《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六十八條 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后一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一個半月。有本法第一百二十六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批準或者決定,可以再延長一個月。人民法院改變管轄的案件,從改變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計算審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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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非機動車交通事故的賠償責任: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六十七條 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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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受過刑事處罰的人不可以考教師資格證。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人員,不能申請認定其教師資格:
1、被剝奪政治權利或故意犯罪被判有期徒刑以上刑事處罰的人員;
2、受到剝奪政治權利或故意犯罪被判有期徒刑以上刑事處罰的人員,已經獲得教師資格的,喪失教師資格;
3、喪失教師資格者,由其工作單位或者戶籍所在地相應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按照教師資格認定權限會同原發證機關辦理注銷手續,收繳證書,歸檔備案。《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第十四條 受到剝奪政治權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處罰的,不能取得教師資格;已經取得教師資格的,喪失教師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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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人傷交通事故理賠標準一般是賠償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等費用,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八條 賠償權利人舉證證明其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高于受訴法院所在地標準的,殘疾賠償金或者死亡賠償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的相關標準計算。被扶養人生活費的相關計算標準,依照前款原則確定。第十九條 超過確定的護理期限、輔助器具費給付年限或者殘疾賠償金給付年限,賠償權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繼續給付護理費、輔助器具費或者殘疾賠償金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賠償權利人確需繼續護理、配制輔助器具,或者沒有勞動能力和生活來源的,人民法院應當判令賠償義務人繼續給付相關費用五至十年。第二十條 賠償義務人請求以定期金方式給付殘疾賠償金、輔助器具費的,應當提供相應的擔保。人民法院可以根據賠償義務人的給付能力和提供擔保的情況,確定以定期金方式給付相關費用。但是,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已經發生的費用、死亡賠償金以及精神損害撫慰金,應當一次性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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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職工在單位因工受傷,經過勞動能力委員會鑒定,被認定不構成傷殘的,職工可以拿到醫療費伙食費及停職留薪工資賠償。《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如經勞動能力鑒定達不到傷殘等級的,可享受如下工傷待遇:1、、醫藥費由用人單位全額墊付;2、、停工留薪期內(工傷治療、康復期間)工資按原待遇發放;3、、停工留薪期內需要護理的由單位負責;4、、住院期間伙食補助費按由工傷職工所在地標準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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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一般的小問題去交警隊就可以處理,異常情況你得去當地相關車輛管理部門處理,一般各級的車輛管理所可以處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八條 國家對機動車實行登記制度。機動車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后,方可上道路行駛。尚未登記的機動車,需要臨時上道路行駛的,應當取得臨時通行牌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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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首先要進行工傷認定,才可以確定是否享受工傷待遇。僅僅是舊傷復發一般屬于可以認定的工傷。《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2、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4、患職業病的;5、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