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錯日期違停罰單有效嗎?



只是通知單,提醒可能違法了,不具有法律效力,所以只要正式處罰單日期錯誤,才能認定主要信息錯誤,應該撤銷違章。等正式違章處罰單出來,再看日期,決定是否可以申訴了。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六十三條 機動車在道路上臨時停車,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1.在設有禁停標志、標線的路段,在機動車道與非機動車道、人行道之間設有隔離設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橫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車
2.交叉路口、鐵路道口、急彎路、寬度不足4米的窄路、橋梁、陡坡、隧道以及距離上述地點50米以內的路段,不得停車
3.公共汽車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隊(站)門前以及距離上述地點30米以內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設施的以外,不得停車
4.車輛停穩前不得開車門和上下人員,開關車門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
5.路邊停車應當緊靠道路右側,機動車駕駛人不得離車,上下人員或者裝卸物品后,立即駛離
6.城市公共汽車不得在站點以外的路段停車上下乘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