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起訴保險公司多久?



一般情況下會在一到二個月左右的時間開庭。 對于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損害賠償案件,法院一般適用簡易程序進行審理,因簡易程序的審限為三個月,所以法院一般會在立案后一到二個月左右的時間內安排開庭。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三條 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guī)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并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第一百四十八條 人民法院對公開審理或者不公開審理的案件,一律公開宣告判決。當庭宣判的,應當在十日內發(fā)送判決書;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發(fā)給判決書。宣告判決時,必須告知當事人上訴權利、上訴期限和上訴的法院。宣告離婚判決,必須告知當事人在判決發(fā)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結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