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方離婚的孩子18歲以上的學費怎么辦?



離婚后孩子滿18大學費需要由雙方共同承擔;孩子撫養費支付到18周歲,尚在讀高中不能獨立生活的除外。所以上大學時只要年滿18周歲,父母沒有強制撫養的義務,基于自愿原則支付孩子上大學的費用的,法律并不限制。其次,各個省份有的有地方規定,根據具體情況仍然判決父母視情況給予尚在大學讀書的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一定的生活。
再次,男女雙方在協議離婚時,約定一方支付子女撫養費到獨立生活為止。那么只要該協議書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均要受到約束,具有法律效力,如果一方不履行協議的,可以主張一方履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條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