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款錢拖欠怎么辦



現在做建筑的錢是很不好拿的,特別是在工程做完后,每次去找開發商要錢,開發商總是會百般推拖,那么開發商惡意拖欠工程款怎么辦?
1、通過電話和函件催收。經常給施工方公司打電話,詢問工程款進度。要注意打電話的時候記得錄音,防止對方鉆法律空子,提前保留證據。還可以通過掛號信的方法給施工方公司發催收函并留底,用來阻斷訴訟時效。
2、親自到對方公司上門催收。可以經常去對方公司上門催收,老板可能會因為不堪打擾,然后就會把工程款還上。
3、委托律師代為催收。如果考慮到自己不懂如何催收工程款或者精力有限,可以委托專業律師處理。
4、除了以上幾種外,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同時還要提供擔保凍結施工方的財產,以免對方公司轉移財產。
5、通過媒體向欠債公司施加壓力。如果施工方在社會的知名度較高或者忌憚輿論壓力,可以通過媒體曝光,催收工程款。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73條規定:“因債務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債權,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的債權。”
依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系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第六條 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與爭議事項有關的證據屬于用人單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單位應當提供;用人單位不提供的,應當承擔不利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