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款有欠條能起訴嗎



只要符合起訴條件就可以到法院起訴,能否勝訴,關鍵看證據。起訴是指當事人就民事糾紛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進行審判的行為。即請求法院通過審判,使被告人承擔某種法律上的責任和義務。起訴須有明確的被告人、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根據,還須屬于受訴法院管轄范圍。
法院判決都是講究證據的,可以收集能證明和工程方建立勞務關系的證明。欠條是書面證據,可以在民事訴訟中使用以證明自己的訴訟主張。建設工程糾紛,沒有簽訂施工合同,但是事實實施了施工,并且經過最終工程結算書寫欠條證明欠款事實及欠款金額,可以作為證據起訴至人民法院要求依法判決。
當事人起訴,首先應提交起訴書,并按對方當事人人數提交相應份數的副本。當事人是公民的,應寫明雙方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籍貫、住址;當事人是單位的,應寫明單位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姓名。起訴書正文應寫明請求事項和起訴事實、事由,尾部須署名或蓋公章。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 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 有明確的被告;
(三) 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 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